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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度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度

更新时间:2021-01-24 11:33:29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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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度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加快推进政务重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工作,对政务服务的重大决策以及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县政务局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跟踪督办事项根据上级要求及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讲效率,保质量,做到及时、准确,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有效贯彻。

(三)认真办理,及时落实。承办科室抓紧办理跟踪督办事项,并按要求报送办理结果。如遇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应说明情况和原因,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四)完善机制,严格管理。将跟踪督办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创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强化考核,不断提高跟踪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是全局跟踪督办工作的管理科室,承担立项、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办涉及各自职责的跟踪督办事项。

(三)具体跟踪督办事项涉及多个承办科室(中心)的,主办科室(中心)承担牵头职责,协办科室(中心)承担协办责任。

三、跟踪督办内容

(一)领导批示类

1.上级领导关于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局领导关于重要政务服务工作布置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重要会议类

1.上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涉及政务服务工作的全县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3.全县政务服务会议议定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三)重大事项类

1.上级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局班子会议、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4.局机关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 其它需跟踪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工作程序

(一)立项。凡属于所列跟踪督办工作内容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跟踪督办的,由局办公室提出跟踪督办事项和承办科室(中心),报局领导批准后,并以《登记表》的形式交由承办科室(中心)办理。

(二)承办。承办科室(中心)在接到跟踪督办工作任务后,明确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交办机关或领导有明确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承办。其他跟踪督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个别特殊事项或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难以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确需延长时限的,报局领导批准并送局办公室备案。

(三)督办。局办公室应及时掌握和通报跟踪督办事项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科室(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1.对领导批示特别是上级领导批示事项的跟踪督办,办公室要督促承办科室按领导批示要求抓紧办理,并定期通报落实情况。

2.对重要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各承办科室(中心)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完成情况。办公室分季度汇总通报上一季度上述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年终全面通报当年办理落实情况。

3.对重大事项的跟踪督办,由局办公室分别按照有关要求,督促承办科室(中心)统筹安排、及时办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协调。对承办科室(中心)难以单独完成,需要其他科室(中心)或单位配合的跟踪督办事项,由主办科室(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办理。涉及全局性工作或特别重大的事项,由局班子共同协调办理。

(五)反馈。凡立项跟踪督办的事项,承办科室(中心)应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承办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稳定因素,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须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通报局办公室。跟踪督办事项办结后,要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将相关材料送局办公室备案。

(六)归档。承办科室(中心)办结跟踪督办事项后,要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立卷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跟踪督办工作涉及的各类公文办理事项,要严格按照机关公文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涉密的跟踪督办事项,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对需要控制知情范围的督查事项,须从严控制知情范围。

(三)对跟踪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及时汇总并以《情况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六、责任追究

(一)坚持“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跟踪督办工作责任制。各承办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跟踪督办事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办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跟踪督办事项。各科室(中心)应明确专人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确保按时办结。

(二)对跟踪督办事项办理敷衍推诿、上报内容严重失实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办理质量较差或不能按时办结又不说明原因并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延长时限的,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科室和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等实行“一票否决制”。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度第2篇

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2.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电子政务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电子政务运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子政务核心设备及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业务活动场内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监管运行机制;负责规范全县政务服务行为,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6.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信息化规划和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网上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7.对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分中心和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8.指导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县政务服务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攻坚克难,主要做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切实推进乡(镇)村两级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建设,抓好部门进驻、服务事项进驻工作,强化监管,推动政务公开。

  2.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队伍管理,促进全体工作人员争先创优、爱岗敬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将政务服务工作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优化进驻部门和事项。重新梳理调整优化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和事项进驻情况,严格按“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授权必办”的要求,以“能进尽进”为原则,将涉企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授权办理,真正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4.进一步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安装运用工作。

  5.进一步强化“五个系统”管理运行。及时处置咨询投诉件,按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杜绝超时件发生;加大中介超市宣传力度,切实加大中介超市选取量,加强中介超市监督管理,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6.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项目交易、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交易行为,组建县级综合专家库,加强专家抽取、交易过程的监管工作,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另外,继续做好交易大厅的改进扩建工作。

  7.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继续将党建目标管理工作与为民务实清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夯实思想能力基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夯实作风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夯实群众基础;提高党务干部素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6人,在编在职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9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211.51万元)对比增加81.72万元,增比3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工作职能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费用、项目经费增加;二是财政拨入“以奖代补”专项工作经费31.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9万元,占总支出的94.25%,与上年对比增加60.78万元,增比28.%;项目支出15.69万元,占总支出的5.75%。与上年(212.20万元)对比增加60.78万元,增比2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工作职能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增加;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日常办公费用和资本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29万元,与上年(211.87万元)对比增加45.42万元,增比21.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工作职能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9万元。与上年(0.33万元)对比增加15.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及工作职能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支出情况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运行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费;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维修保养运行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电费、维修(护)费;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运行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费1.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电费;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运行经费0.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12.20万元)对比增加60.78万元,增比2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工作职能增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增加;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日常办公费用和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2%。具体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21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3万元、资本性支出7.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具体指出情况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具体支出情况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3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具体支出情况为:住房公积金支出2.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0.4808万元)减少0.0008万元,下降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08万元,下降0.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局到我单位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5万元,与上年(10.47万元)对比增加3.58万元,增比34.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及工作职能增加,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24.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90万元,固定资产85.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6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4.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6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未涉及需要解释的专业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3401111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度第3篇

一、职能介绍

南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南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南华县行政审批局、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南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负责对县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群众的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督和指导;完成政府自身建设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工作,组织对县级各部门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调整。

(三)组织县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负责对县级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承担县级各单位因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划入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及审批流程、审批材料的梳理、优化、精简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进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六)负责为县级重大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代办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信息咨询,对投资项目办理提供跟踪服务。

(七)负责对进驻综合窗口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受部门委托或部门授权直接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八)统筹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的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电子政务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九)负责为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搭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并实施综合现场监督管理。

(十)规范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对中介超市选取的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规范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执行行为。承担中介超市日常监督管理。

(十一)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十二)领导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刘黎华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管办公室,联系龙川镇、沙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白银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府自身建设、法制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权责清单规范、深化改革、综合绩效考核(大比拼)、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改革及政策法规股、投资服务股、社会事务股。联系雨露乡、罗武庄乡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贵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营商环境、机要、保密、统战民宗、民族示范创建、疫情防控、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会、信访、扶贫等工作,分管政务服务管理股、市场服务股。指导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联系马街镇、兔街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秀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开、招商引资、民政、环境保护(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棚户区改造)、禁毒防艾、无偿献血、议案提案、老干部、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局机关人事、财务、会议等日常工作及重点工作,分管人事财务股、电子政务规划管理股。联系红土坡镇、五顶山乡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茂章(党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务服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窦 莹(副局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统筹落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相关工作,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妇委会、统计、档案等工作,分管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国有土地矿业权及产权交易服务股。指导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联系五街镇、一街乡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领导班子实行AB角制度,即AB角领导一方外出公务或休假时,其所分管联系的工作和需要出席的相关会议由另一方负责,具体是:刘黎华—李贵华、李贵华—白银生、李秀梅—窦 莹。

三、内设机构

南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处理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扶贫、后勤服务保障以及本部门政务公开、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有关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及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纪律,建立健全本部门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人事和财务、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退休老干部服务等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股。承担指导全县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管理职能,对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负责监督、检查政务服务方面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和服务;受部门委托或部门授权直接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并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帮办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承担县人民政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全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县级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提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措施、建议。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责。负责对所属管理的交易平台进行监督。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场内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四)行政审批改革及政策法规股。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方面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承接省州人民政府公布精减、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及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县级行政职权清单,优化审批程序,再造服务流程,并监督其执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投资审批工作;负责对县级重大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代办和跟踪服务。

(五)投资服务股。负责项目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业务办理过程中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络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的收集整理应用工作。

(六)市场服务股。负责市场经营类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业务办理过程中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络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的收集整理应用工作。

(七)社会事务股。负责社会事务类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业务办理过程中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络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的收集整理应用工作。

(八)电子政务规划管理股。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工作;负责统筹电子政务规划和监督管理,协调县级相关部门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贯彻落实上级电子政务政策法规,负责拟定电子政务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及监督;负责本部门网站及相关服务平台的管理。

四、办公地址

南华县龙川镇海埂路幸福枫景商业街B1栋二楼(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78-7222557,传真:0878-7211557

电子邮箱:nhxzgj@126.

邮政编码:6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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