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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追溯考核管理规定

质量责任追溯考核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1-01-24 11:24:42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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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追溯考核管理规定第1篇

1.目的

为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制度流程,引导以市场为牵引的体系,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公司制造质量,保证持续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制造车间质量工作、质量环境目标、质量事故的分级、处理和考核。

3.定义

质量事故:指由于失职或重大过失等原因造成一定质量损失的批量性质量问题,或由于某原因造成公司声誉严重影响,性质恶劣的事件。根据“数量、金额”分为三个级别:Ⅲ类、Ⅱ类、Ⅰ类,严重程度依次递增。具体分级标准如下表:
 

级别 判 定 标 准
Ⅲ类 批量不良 一次性出现部件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数量(A)在300≤A≤1000套/件;
一次性刷架总成产品质量问题数量(B)在80≤B≤200套;
一次性质量方面问题造成返工返修费用(C)在500≤C≤2000元;
客诉损失 外部客户投诉,赔款金额(D)在1000≤D≤2000元;
因同样的原因、三个月内在同一部门发生次数(E)在2≤E≤3次;

Ⅱ类
批量不良 一次性出现部件或碳刷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数量(A)在1000<A≤3000套/件
一次性刷架总成产品质量问题数量(B)在200<B≤500套;
一次性质量方面问题造成返工返修费用(C)在2000<C≤5000元
客诉损失 外部客户投诉,赔款金额(D)在2000<D≤5000元;
因同样的原因、三个月内在同一部门发生次数(E)在3<E≤5次;
I类 批量不良 一次性出现部件或碳刷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数量(A)在3000<A≤5000套/件
一次性刷架总成产品质量问题数量(B)在500<B≤1000套;
一次性质量方面问题造成返工返修费用(C)在5000<C≤8000元
客诉损失 外部客户投诉,赔款金额(D)在5000<D≤8000元;
因同样的原因、三个月内在同一部门发生次数(E)在5<E≤7次;
注:1、以上符合多个条款的按最高级别定义,不重复考核;
2、数量标准与经济损失标准有冲突,按照事故性质影响度度大的为准。
3、超过I类的上限为特大质量事故,加重考核。
 
4.职责
4.1质量部:是质量考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事项的调查核实及输出考核记录。每月对客诉、批量的事件损失、质量信息报送情况、工作质量、质量改进进度等进行考核,提出质量奖罚建议,提交给品保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备案。
4.2各部门负责配合质量考核的调查,按时提供相关真实信息与记录,并根据有关决议落实整改措施。
4.3质量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的申诉事件进行仲裁与协调。成员为总经理、技术总监、生产总监、品保部长、管理部长等组成。
5.作业内容                                          
5.1质量考核作业流程
5.1.1生产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发现品质异常后反馈给质量部,由质量部负责调查评估。顾客投诉的质量问题,由销售部直接反馈给品保部,由品保部负责调查评估。
5.1.2质量部负责评估品质异常是否属于质量考核范围,若不属于,质量部负责留下记录,若属于考核范围,由质量部负责编制考核通报,上报品保部处理。
5.1.3若被考核部门有异议,可向质量仲裁委员会申诉(品保部作为申诉窗口),由公司质量仲裁委员会进行判定与裁决。
5.1.4完成确认或裁决后,由总经理负责批准《不合格评审单》,并全公司进行公布,若涉及到罚款项目,由质量部同时编制处罚通告,报管理部备案,同时报送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
5.1.5对于品质异常事项,质量部负责组织推动责任部门整改,责任部门负责在质量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5.1.6质量部负责对整改项目进行验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责任部门重新整改,直到关闭为止,质量部负责将整改项目标准化,以便于后期的持续改善。
5.2质量责任
5.2.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质量责任人。
5.2.2各部门应严格履行本部门的质量职责并对“应知不知、知而不行、行而无效”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5.2.3各部门之间、上下工序之间均严格体现为内部“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契约关系,任何“供方”都应积极主动为其“顾客”提供必须的产品、服务或信息,并对因未能达到“顾客”双方承诺的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5.2.4任何部门都必须对本部门质量工作绩效负责,对因本部门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市场质量损失负责。
5.2.5销售部负责对客户信息传达准确性负责。
5.2.6技术部应对产品设计能否满足相关标准及顾客要求负责。
5.2.7质量部应对产品品质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和顾客要求负责。
5.2.8生产部应对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是否按技术及品质要求进行生产负责。
5.2.9采购部应对采购的原材料、外协加工件和零部件质量负责。
5.2.10物流部应对货物发运的正确性和准确性以及产品防护负责。
5.2.11任何部门都具有积极主动保证产品质量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没有明文规定,各部门也必须对因其质量意识淡薄、推诿扯皮、未能有效履行应尽的质量义务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5.3考核原则
5.3.1考核方式包括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对责任人予以降级、撤职和辞退等。质量责任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领导责任对赔偿总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担。在责任分担时,酌情考虑责任事故中各个当事人的管理职位、个人收入以及对事故的影响权重等情况适当调整承担比例。
5.3.2任何部门(即内部“顾客”)有权追究直接上游环节(内部或外部供方)质量责任,包括要求整改、退换货,必要时报质量部协助落实。要求整改、退换货需证据确凿,事实描述清楚,否则被要求方有权向质量部门投诉。对于需质量部协助落实的事项,若事实描述不清,无法做出有效判断的,质量部有权不予受理。
5.3.3责任主体明确时,可直接追究责任部门、责任人甚至供应厂商责任;责任主体不明确时可按照“谁生产谁负责”、“外协外购件、原材料谁采购谁负责”、“新产品谁开发谁负责”、“信息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判定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可进一步追究直接上游环节的质量责任。
5.3.3.1对于因让步使用物料质量问题导致生产线停线或批量质量事故的,视具体情况而论,为了减少内部损失而作放行的不处罚。
5.3.3.2量产过程中,由于开发设计责任造成的停产、返修、库存呆滞返修或批量质量事故的,费用由设计开发部门承担,并按“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对开发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3.3.3试产、量产过程中,由于制造问题出现停产、返修、库存呆滞返修或导致批量质量事故的,除按相关流程进行索赔外,按“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对制造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3.3.4量产过程中,由于工艺问题出现停产、返修、库存呆滞返修或导致批量质量事故的,对技术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3.3.5对于技术更改问题因技术更改评估不足、违反相关流程而造成生产停产或批量质量事故的,按“谁更改谁负责”的原则对提出更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3.3.6对于检验不及时或误判造成批量质量事故,对直接检验人员进行考核。
5.3.4对于客户投诉:如由于设计缺陷、工艺缺陷或产品试验验证不充分造成,则由相应设计开发部门或新品评价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5.3.5对于因让步使用放行导致的客户投诉,视具体情况而论。
5.3.6若属生产过程出现的问题,按“谁生产谁负责” 原则进行责任考核。若检验人员疏于检验而流出(极个别或不易检测的质量问题除外),检验人员负连带责任。
5.3.7若属内部生产模具问题而造成的客户投诉,提交质量仲裁委员会进行责任落实。
5.3.8对于因质量信息反馈不及时,错过整改最佳时机造成额外损失或导致事态扩大的,依具体情况对信息提供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5.3.9对于因质量信息提供不准确或信息虚假导致无效调查、无效整改、浪费人力物力的,对质量信息提供部门及责任人予以处罚。
5.3.10在质量事故/不良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能快速反应,积极配合调查,顺利完成质量问题改进等情况适当调整考核金额比例。相反,如推诿扯皮、不积极整改导致质量事故/不良事件事态扩大或错失整改最佳时机的,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重处罚,整改跟进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5.3.11为鼓励创新,对于新技术、新材料经验证确属难以发现、具有一定隐蔽性的或探索性质量问题不给予处罚。
5.4考核标准  
5.4.1质量事故
事故级别 处罚总额(元) 责任分解
主要责任 次要责任 管理责任
直接领导 间接领导
Ⅲ级质量事故 金额≤500 承担总额50% 承担总额20% 20% 10%
Ⅱ类质量事故 500<金额≤1000 承担总额50% 承担总额20% 20% 10%
Ⅰ类质量事故 1000<金额≤2000 由品保部分解交总经理审批
特别规定:如造成的质量损失特别严重,品保部直接出具考核通报,将责任直接分解到人。
5.4.2质量改进
考核方式 指标项目 指标目标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考核周期 考核标准
品控考核与通报 纠正预防措施单完成率 100% 部门负责人 模块负责人 每月 未达标:第一责任人30元,第二责任人50元
客诉完成率 100% 部门负责人 模块负责人 每月 未达标:第一责任人30元,第二责任人50元
内审不符合项整改完成率 100% 部门负责人 模块负责人 每次 未达标:第一责任人30元,第二责任人50元
外审不符整改完成率(含顾客审核) 100% 部门负责人 模块负责人 每次 未达标:第一责任人30元,第二责任人50元
备注:部门负责人为经(副)理级;模块负责人为班组长级或主管级。因配合部门的原因造成整改不完成的,配合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5.4.3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描述 不良影响
程度
处罚金额
主要责任 领导责任
1)未按流程操作。
2)质量会议决议未落实。
3)对于公司下达的专项质量工作(如专项质量整改项目、质量宣传活动等),如未按要求履行职责。
未造成实际损失 ---- ----
限期仍未整改 50元/次 30元/次
造成负面影响或较严重后果 100元/项 50元/项

 5.4.4质量损失认定:按照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比如顾客扣款金额、退货返工费和运输费、生产过程产品报废时按照成本价格核算,成品退货作报废时按照成本价格核算(三包退货除外)。
5.5质量事故异常上报奖励
5.5.1及时发现质量事故/不良事件隐患(含错误工艺或质量标准),使质量事故/不良事件在发生前得到妥善处理,避免质量事故/不良事件发生的,由提报部门提出报告,递交给质量部经品保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视具体情况经评审予以一定奖励(50-200元)。
5.6质量事故信息传递
质量事故出现后,发生单位应在4小时内(工作时间)通知责任部门,并同时报质量部。
5.7质量事故调查
a) 事故发生时间、原因、经过及有关数据;
b) 事故损失、事故级别和涉及范围;
c) 事故责任人员和现场人员的意见;
d) 核对有关证明的文件和记录;
e) 确定事故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5.8质量考核投诉与处理
5.8.1若进行质量考核时,公司层面已经进行考核,质量部只将此类异常备案,不再做经济处罚。
5.8.2任何部门/人对质量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根据具体证据向质量仲裁委员会申诉或投诉;
5.8.3质量仲裁委员会应根据客观情况认真分析申诉或投诉人的申辩事实,对质量事故、不良事件做出公正客观的仲裁;
 

质量责任追溯考核管理规定第2篇

第一章总则

1.1绩效考评意义

第一条绩效考评目的

绩效考评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评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旨在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绩效考评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评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管理的工作效率

第二条绩效考评用途

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提高员工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1.2绩效考评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评原则

公开的原则:考评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评过程是公开的、制度化的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

反馈的原则:考评人在对被考评人进行绩效考评的过程中,需要把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同时听取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的意见,对考评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公私分明原则:绩效考评是针对工作业绩进行的考评,绩效考评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评工作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评是对考评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的评价,不应将本考评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评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评期的业绩

1.3绩效考评周期

第四条绩效考评时间安排

公司绩效考评包括月度绩效考评和年度绩效考评月度考评一年开展12次,考评时间是每个月的最后一周

年度考评一年开展一次,考评时间是本年12月30日—第二年1月10日

1.4绩效考评者

第五条绩效考评者

基层岗位员工的绩效考评者是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的绩效考评者是总经理及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组织并监督各部门绩效考评实施过程,并将评估结果汇总报给总经理参考

总经理是公司各岗位员工的评估最终人。

对绩效考评人要求:需要考评人熟练掌握绩效考评相关表格、流程、考评制度,做到与被考评人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公正地完成考评工作。

1.5被考评者

第六条被考评者

这一制度适用于华方计算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正后的正式员工,但下列员工除外:

年度考评期内累计不到岗超过3个月(包括请假与各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本年度考评

第二章绩效考评内容

2.1绩效考评体系

第七条绩效考评体系定义

绩效考评体系是由一组既独立又相互关联并能较完整地表达评价要求的评价指标组成的评价系统,绩效考评体系反映了公司对员工各项考评内容,它是进行员工考评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考评结果准确、合理的重要因素

考评指标是能够反映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态度、能力等级的数据,是绩效考评体系的基本单位

第八条绩效考评体系的结构

我公司绩效考评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业绩考评指标,指各岗位员工通过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绩

能力考评指标,指各岗位员工完成本职工作应该具备的各项能力

态度考评指标,指各岗位员工对待工作的态度、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

2.2绩效考评标准

第九条绩效考评标准

绩效考评标准是考评者通过测量或通过与被考评者约定所得到的衡量各项考评指标得分的基准。

我们取XX年1、3、4、5、11、12月份的各个部门的净利润平均值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作为我们考核的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由于培训中心和特种车辆维修中心主要面对市场开放,在这段时间内效益为负值,对这两个部门的考核将主要依据其工作计划来制定浮动工资。

对于培训中心以及特种车辆维修中心:考核的标准是在XX年6月前实现盈亏平衡,XX年6月以后,将实行浮动工资制,月度浮动工资比例为月净利润的1.5%。

第十条绩效考评标准制定流程

由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绩效考评标准编制小组

由绩效考评标准编制小组提出绩效考评标准编制工作计划

对通过工作分析、集体讨论和专家咨询设计出的考评指标体系进行统计分析和分类研究,获得绩效考评标准

由办公室初审,再征求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绩效考评标准编制小组进行讨论,最终决定是否通过考评标准

第十一条绩效考评标准制定原则:

客观性原则:编制绩效考评标准时要以岗位的特征为依据

明确性原则:编制的绩效考评标准要明确具体,即对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责任的轻重、业绩的高低作出明确的界定和具体的要求

可比性原则:对同一层次、同一职务或同一工作性质员工的绩效考评必须在横向上寻求一致

可操作性原则:考评标准不宜定得过高,应最大限度地符合实际要求

相对稳定性原则:绩效考评标准制定后,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不可随意更改

第三章绩效考评实施

3.1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第一条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组长:总经理

执行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其它小组成员:财务主管、运营主管、特种车维修主管、培训主管

组长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评总体要求,

执行副组长负责监督考评过程并负责处理考评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并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经理为部门各岗位作绩效考评

办公室负责监督各部门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以保证考评工作顺利完成,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评结果并统一备案

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评,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

绩效考评小组工作内容详见年度绩效考评流程

3.2绩效考评者训练

第二条考评者培训的目的

通过培训,使考评者掌握绩效考评相关技能,熟悉考评的各个环节,分享考评经验,掌握考评方法,克服考评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第三条绩效考评体系对考评者的要求

要求绩效考评者对被考评者的业务有充分的了解

要求绩效考评者熟练掌握考评的基本原理及操作实务。

要求绩效考评者必须在考评过程中与被考评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第四条绩效考评者培训内容

办公室根据绩效考评小组成员对绩效考评制度的掌握情况,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实施前二周组织统一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绩效考评标准内容

绩效考评流程

绩效考评方法以及考评实施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3.4绩效考评实施过程

3.4.1绩效考评工作年初考评内容调整

第五条绩效考评内容调整

在年度绩效考评过程中,考评人需要根据被考评人下年度工作具体情况对该员工下年度绩效考评表各项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步骤详见年度绩效考评流程)

本年度该员工绩效考评中业绩指标内容、考评标准、考评流程本年度该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权重分配

3.4.2月度绩效考评工作实施

第六条月度绩效考评内容

月度绩效考评以工作业绩考评为主,即月度工作计划完成考评

第七条月度绩效考评流程:

月度绩效考评的启动:月度末月30日,绩效考评小组副组长召集小组成员参加绩效考评动员会,要求小组成员制定并提交本月度绩效考评计划,并监督计划完成情况

收集数据:下月度1日到4日,被考评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月度工作报告,考评人收集相应评价数据

考评业绩:下月度4日到8日,绩效考评人在听取被考评人本月度工作自我评价后,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对员工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评分,并将业绩考评结果与被考评人充分沟通,了解被考评人对考评结果的反馈意见

提交考评表格:下月度9日,绩效考评人将业绩评分提交总经理审阅并签字

整理考评资料:下月度10日,办公室将各部门考评结果整理归类

公布考评结果:下月度12日,办公室向员工通知绩效考评结果

核算薪酬:下月度13日,办公室根据员工月度考评得分确定该员工月度业绩奖金,并将发放奖金方案统一交付财务部,财务部于本月15日统一发放

在考评期间如果有法定的休息日,考评安排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办公室经理进行调整

第八条月度考评注意事项

公司所有员工岗位业绩考评周期为月度

月度考核流程应适当简化,只有在考评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如被考核人提起投诉或被考核人持续表现突出或较差,办公室才会召开评估会议,对考评结果进行讨论;执行副组长根据小组成员在考评初制定的本月度绩效考评计划,监督小组成员按计划完成考评工作;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绩效考评工作的小组成员,考评领导小组组长会视情况给予处罚

月度考评成绩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该岗位月度业绩奖金

3.4.3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实施

第九条年度绩效考评

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各岗位员工晋升、员工培训、员工发展的内容,考评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三方面。

第十条年度绩效考评流程:

年度绩效考评的启动:12月30日,绩效考评小组副组长召集小组成员参加绩效考评动员会,要求小组成员在2个工作日内制定并提交本年度绩效考评计划与下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调整议案

数据收集:1月2日到1月5日,被考评人向考评人提供最后月度工作报告

计划完成情况沟通:1月5日到1月6日,绩效考评人就被考评人上交的月度工作报告与被考评人沟通,绩效考评人在听取被考评人本月度工作自我评价后,综合各方面因素对员工最后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评分

绩效综合考评:1月6日到1月8日,绩效考评人和被考评人跨级领导将就被考评人本年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综合考评,最终得出被考评人最后月度所属工作业绩、本年度工作能力、本年度工作态度的三项绩效考评得分

绩效评估会:1月9日到1月10日,绩效考评人将考评结果和被考评人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将就本次考评成绩与被考评人充分交流,提出被考评人本年度工作进步与不足;并就下年绩效考评内容调整事宜与被考评者进行充分沟通

考评表格提交:1月11日,部门主管负责将本系统绩效考评结果提交办公室。

考评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在各部门考评期间监督各部门按时开展工作,并在1月11日前将各部门考评结果统一收集整理计算年度工作业绩考评成绩:1月12日,办公室通过计算本年度12个月度业绩考评成绩平均值得到该员工年度工作业绩考评成绩

进行岗位任职资格评定工作:1月13日,办公室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统一进行岗位任职资格评定工作

制定晋升与发展方案:1月14日,办公室需要根据考评结果与考评人共同确定被考评人晋升与发展方案;办公室与各部门经理协商安排与部分被考评人进行晋升与发展的交流,最终确定各岗位员工晋升与发展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考评资料备案:1月15日前办公室需要完成所有考评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考评期间如果有法定休息日,考评安排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办公室经理进行调整

执行副组长根据小组成员在本年度考评初期制定的绩效考评计划,监督小组成员按计划完成考评工作;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绩效考评工作的小组成员,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将视情况给予处罚第十一条年度考评注意事项

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员工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考评成绩确定该员工晋升与发展、培训方案

年度绩效考评中的工作业绩考评成绩是指被考评人本年四个月度工作业绩考评成绩的平均值

3.5绩效考评偏差的避免

第一条如何避免考评偏差:

提高考评标准清晰度,考评标准尽可能准确明了,尽量使用量化的客观标准,以减少考评者个人感情等主观因素的干扰

绩效考核标准需得到员工的认可并在公司一定范围内公开

考评人应该经过正规的绩效考评方法培训,了解在考核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并掌握考评所需技巧

第四章绩效考评结果运用

4.1员工薪酬调整

第二条员工薪酬调整

公司应制定年度绩效考评较差、合格、优秀标准,对于连续6个月绩效考评达到优秀标准的员工或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的员工应提高员工薪酬级别,对于连续3个月度或年度绩效考评末位的员工应降低员工薪酬级别

办公室应在年度绩效考评结束二周内向总经理提交员工调薪提案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综合分析员工调薪提案,最终确定员工调薪名单与调薪幅度

办公室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调薪员工,并将员工调整后的工资级别通知财务部

员工薪酬调整详细内容见《薪酬管理手册》

4.2员工晋升

第三条员工晋升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是办公室决定员工是否晋升的主要依据,对考评成绩优秀的员工,办公室通过与该员工绩效考评交流了解员工晋升潜力,最终制定员工晋升提案并上报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综合分析员工晋升提案,最终决定员工晋升名单

办公室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名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晋升者

4.3员工培训

第四条员工培训

sp;办公室需要将公司全体员工核心能力的考评结果整理成册,在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20天内,根据全体员工核心能力状况制定全体员工年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批准全体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后,办公室应在1个月内制定各岗位员工年度能力培训方案

每月度办公室需要对员工年度能力培训方案实施具体情况进行总结并不断调整,达到开发、利用员工能力的目的

4.4特殊情况处理

第五条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是对员工未能遵守已有的规章制度的一种处罚性措施,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中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的成绩是决定是否对员工实施纪律处分的依据第六条工作调动

年度绩效考评使被考评人与办公室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业绩与工作能力,如果被考评人认为在别的岗位更能发挥其能力并能提高工作业绩,该员工可在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1个月内提出工作调动要求,经部门经理同意并获得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七条辞退

根据员工年度考评结果,对于考评成绩没有达到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可以终止与员工签定下年度劳动合同

部门经理向办公室主任提交《员工辞退报告》,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签发《员工辞退通知》

辞退工作应在年度考评结束后30天内完成

第五章绩效考评制度修订

5.1绩效考评制度修订委员会

第八条绩效考评制度修订委员会成立目的

绩效考评制度修订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负责修正公司现有考评制度与考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使绩效考评制度最终简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终提高员工工作业绩

绩效考评制度修订季员会拥有对公司考评制度进行修订的权力

委员会由办公室主任、计算机机房主管、财务主管、超市主管等组成

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并监督修订考评制度

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委员会考评制度修订实施组织工作

5.2绩效考评内容修订

第九条修订议案的提出

任何对公司考评制度有疑问的员工都有权向修订委员会提出考评制度修订提案,提案发起人必须持有修订建议的的书面报告,提交修订委员会主席或委员

第十条修订议案的受理

不定期考评制度修订提议的受理:制度修订委员会接到发起人所提交的制度修订提议后,办公室需要对提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并根据调查结果提交修订提议调查报告,制度修订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召开考评制度修订会议,会议上将最终决定是否对考评制度进行修改。

定期考评期间修订提议的受理:年度绩效考评结束的后二周是考评制度修订委员会广泛收集公司员工对绩效考评制度修订提议的时间,这期间的修订提议将由办公室集中转交委员会,办公室针对修订提议收集基础资料;办公室主任将在随后的一周时间内定期组织委员会成员讨论考评制度修订提议,最终决定哪些修订提议需要在本年度制度修订会议上通过投票方式决定

第十一条制度修订过程

在年度考评制度修订会议上,修订提案通过与否采取投票方式决定,各修订提案超过三分之二参会委员投赞成票就认为提案通过,办公室负责整理通过的修订提案,并根据修订提案修订绩效考评制度,由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第六章绩效考评文件使用与保存

6.1绩效考评文件保存格式

第十二条考评文件保存格式

员工绩效考评袋内考评文件按年度顺序排列,各年内月度考评文件再时间顺序排列

各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袋统一整理保存在标有部门编号的文件柜中,各员工的绩效考评袋按岗位编号顺序排列,同一岗位员工考评袋顺序按员工编号排列

6.2绩效考评文件分类编号

第十三条绩效考评文件编号方法

绩效考评袋是指用于存放员工月度和年度绩效考评表的档案袋,办公室以员工编号作为绩效考评袋编号,公司各员工绩效考评袋编号维一

考评文件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该员工编号,第二部分是资料编号月度资料编号由1个英文字母和3个数字组织,前2个数字表示年份,英文a代表月度考评,英文b代表年度考评,第3个数字代表时间排列顺序,例如某编号为a001的员工XX年第一月度考评资料编号为a001/01a1,同年第二月度考评资料编号为a001/01a2,XX年度考评资料编号为a001/01b1,依此6.3绩效考评文件保存方法

第十四条绩效考评文件保存方法

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绩效考评文件,考评结果以绩效考评袋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存档,保存资料在员工离开公司1年后销毁

在月度绩效考评完成后10天内,办公室必须将所有岗位员工的绩效考评资料收集整理并完成统一编号工作

在年度绩效考评完成后20天内,办公室必须将所有岗位员工的绩效考评资料收集整

理并完成统一编号工作。

办公室需要妥善保存员工各年绩效考评文件以便相关部门查阅

6.4绩效考评文件查阅权限

第十五条绩效考评文件查阅权限

为了达到存放绩效考评文件工作的目的,绩效考评文件设定查阅权限,以便于相关员工查阅文件;查阅权限分为查阅和复印二种,办公室必须制定查阅或复印考评文件都需要签字的制度。

各部门经理在以下情况有权查阅其下属考评资料,但不得跨部门查阅

为了解下属员工历年绩效考评情况,

在岗位轮换过程中,为了解相关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

部门主管有权查阅本系统员工绩效考评文件

总经理有权查阅公司全体员工绩效考评文件

总经理有权复印全体员工绩效考评文件,办公室主任在总经理授权的条件下有权复印全体员工绩效考评文件

第七章绩效考评申诉

7.1申诉条件

第十六条申诉条件

在年度绩效考评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评结果感到不满意,有权在考评期间或考评结束10天内直接向办公室申诉

7.2申诉形式

第十七条申诉形式

员工向办公室申诉时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报告,办公室负责将员工申诉统一记录备案,并将员工申诉报告和申诉记录提交办公室主任

7.3申诉处理

第十八条申诉处理

办公室主任与申诉人核实后对其申诉报告进行审核,将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

总经理根据办公室提交资料决定是否需要召开由申诉人、申诉人领导、申诉人跨级领导、办公室主任组成的申诉评审会

如果员工申诉内容属实,申诉评审会需要按年度绩效考评流程对申诉人重新进行绩效考评,此次考评结果即该员工年度考评成绩

申诉评审会还需要确定绩效考评人对员工考评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如果发现员工绩效考评人在考评过程确有不公平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如果申诉人对评审会考评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办公室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总经理作为绩效考评小组组长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评审

通过总经理、绩效考评人、员工跨级领导、办公室主任和该员工共同讨论,确定该员工最终年度绩效考评成绩。对于绩效考评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总经理保留进一步调查处罚的权利。

一次申诉评审结果与二次申诉评审结果在申诉评审会后由总经理决定

对于二次评审结果以总裁最终决定的评审意见为准

7.4申诉反馈

第十九条申诉反馈

办公室在申诉评审会完成后2天内将最终考评结果反馈给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在10天内没有向办公室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办公室将视作申诉人接受申诉评审会考评结果。

质量责任追溯考核管理规定第3篇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办法中农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指能够追溯农产品在生产、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任何指定阶段质量状况的能力。

第三条 凡在本省从事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相关活动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宣传,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调机制,制定本辖区追溯制度实施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纳入市、县、乡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落实实施追溯管理的机构、人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扶持追溯示范区建设,配置追溯设施设备,建立追溯信息平台,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支持标志标识推广,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服务机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责任,确定专门监管人员,做好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农业(牧)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其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尽快建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采集和传输平台,与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对接。

第六条 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生产经营者应当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档案,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实行索证索票追溯,逐步推行电子信息追溯。优先将生猪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实现农产品生产和进入市场、加工企业前的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可追溯。

生产环节

第八条 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追溯实行生产档案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

第九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采购地点、购入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休药期、间隔期、使用人等;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发生和防治情况;动植物屠宰、捕捞、收获日期等,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第十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应当配置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出具检测证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农产品检测证明。

第十一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应当由所在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在查验生产档案记录后,凭检测合格证明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等质量证明材料,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产地准出证明随货同行,与流通环节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接。

第十二条 产地准出证明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统一规定格式,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印制。

第十三条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标志,通过标识标志查询码进行追溯。

第十四条 动物及其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标识,进行追溯。

追溯管理

第十五条 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第十六条 收购、储存和运输农产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凭产地准出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收购、储存和运输。对索取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收购、储存和运输的企业和经营者,要建立进销货台账,进货台账要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来源、供货商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名称、数量、流向等内容,以备追溯。

第十八条 收购、储存和运输的企业和经营者,在收购、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着色剂、消毒剂等物质,保持初级农产品的原始性状。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农业(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开展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第二十条 各级农业(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对实行产地准出证明管理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巡查。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研判,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第二十二条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县级农业(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农产品产地追溯工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根据农产品生产者申报产品的种类、数量、用途等,及时派出监管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了解产品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抽样检测。

第二十三条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本区域追溯台账,详细记录准出农产品相关信息,建立基础追溯信息库。

第二十四条 农产品产地准出实行报告备案制度,生产者在农产品出售前应当向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备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各级监管部门不得向监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从事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记录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农事操作和质量控制情况及产品销售对象,记录应保存2年(含2年)以上。

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承担农产品追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二十六条 对追溯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当事人负责召回、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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