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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级扶贫联络员制度

建立村级扶贫联络员制度

更新时间:2021-01-24 10:13:34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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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级扶贫联络员制度第1篇

各镇街区扶贫办:

为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高效落实,不断提高各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质量,夯实精准帮扶的责任和质效,持续强化基层工作基础和信息化水平,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全市村级扶贫联络员制度,在具有扶贫任务的村中选拔确定一批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扶贫政策、熟练电脑操作、热情沟通服务的村干部(建议由村两委成员担任),组建一支村扶贫联络员队伍,在镇街扶贫办的统一指导下,专门负责脱贫攻坚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和基础业务工作指导,全力以赴推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村级扶贫联络员

由各涉贫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负责,在村两委干部或村级“精准扶贫理事会”成员中确定1人为村级扶贫联络员(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1.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及时将上级扶贫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在行政村“两委”班子、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每一位帮扶责任人,确保扶贫任务和各项业务工作不走样、不打折扣地落实到基层。

2.指导本村脱贫攻坚具体业务工作,及时上报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困难和建议,为上级精准业务指导、制定扶贫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3.负责扶贫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国办系统所需信息的采集指导、省办和市办系统的村级管理维护。

4.指导本村做好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指导帮扶责任人做好户档资料的完善和帮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5.做好本村脱贫攻坚及帮扶单位到村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的报送。

二、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认真履职。村级扶贫联络员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务必站在打赢打好全市脱贫攻坚战的大局,提高思想站位,找准工作定位。始终要把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工作特别是信息资料的上传下达和具体指导,作为提高帮扶质效、提升脱贫质量的基础保障,在市扶贫办的统一指导和各镇街村党组织带领下,牢记自己的光荣使命,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以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狠抓各项具体工作的精准指导和高效落实。

2.加强协作,配合有力。扶贫联络员是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力量,特别是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采集录入和日常管理、基础业务工作具体指导、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等方面发挥着生力军作用。镇街扶贫办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相关具体工作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扶贫联络员精准指导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镇街村一定要大力支持扶贫联络员工作,为他们创设便于指导开展工作的良好条件和氛围。

3.坚持常态,提高实效。扶贫联络员一定要立足岗位职责,加强工作交流,坚持常态化管理维护中省市扶贫信息系统和社会扶贫网手机APP,经常排查比对信息,修正完善漏洞错误,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同时按照统一要求指导、规范整理脱贫攻坚基础工作资料。

4.注重监管,严格考核。在工作指导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要不断强化对扶贫联络员工作的督查和监管,以各镇村、各部门的信息精准度、完整度和中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社会扶贫网手机APP管理运用的及时性,评价衡量扶贫联络员的工作。同时,将扶贫联络员工作纳入各镇街区脱贫攻坚考核范畴,评先评差,奖优罚劣,兑现奖惩,进一步激发信息联络员工作责任和激情。

建立村级扶贫联络员制度第2篇

  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标升级,近日,舒庄镇从镇干部中抽调熟悉脱贫攻坚、擅长电脑操作的精干力量,在各行政村建立了脱贫联络员制度,对每个联络员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成功搭建起了镇村干部共谋脱贫攻坚工作的“连心桥”。

  政策畅通的“接线员”。充分发挥镇干部熟悉政策、思路清晰的特点,由联络员负责向一线干部群众深入宣传脱贫攻坚相关会议精神及近期工作安排,确保各村脱贫攻坚工作步调一致、落实有力。同时,联络员还负责联络村的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

  资料规范的“操作员”。该次配备的联络员都是电脑操作的业务能手,针对各村贫困户档案的建立、扶贫资料的整理、扶贫表格的填报,实行电脑录入,实现扶贫数据动态调整、村情户情快捷更新,进一步推进办公流程快节奏、无纸化。

  项目落实的“推销员”。联络员充分与市扶贫办、包村单位、镇分管领导协调沟通,共同谋划年度计划,协调落实水、电、路、桥等基础设施项目。瞄准贫困户医疗、住房、教育、自主创业等现实需求,结合上级政策红包,有针对性的实施精准帮扶,不断拓宽脱贫致富渠道。

建立村级扶贫联络员制度第3篇

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东安路上,老杨开了一家小吃店。经常跟基层党员干部打交道的他,发现在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中有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于是便找人打听上访渠道,计划到区里上访。有人告诉他,镇里有个“家门口的监委”,“能在家门口就把问题反映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老杨走进了新登镇政府门口这个挂着“监察办公室”牌子的办公楼。(摘自:2019年12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据了解,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杭州市在各乡镇(街道)成立监察办公室。作为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把辖区范围内的公职人员都纳入了监督范围。同时为畅通规范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设置“村级监察联络员”岗位,通过村级监察联络员及时发现山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实现常态化和全覆盖。

  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集体“三资”,脱贫攻坚、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项目资金监管不力,导致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查办案件人员数量捉襟见肘,日常监督更难以有效开展导致的。

  为破解村级监督力量少、“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探索建立村级监察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监察联络员在一线的作用,将监察监督触角向村(社区)延伸覆盖,构建市县乡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察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可以看到,作为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村级监察联络员岗位设置的科学性,笔者认为,各级纪委监委应做深做实做细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工作,建立完善村级监察联络员制度,将“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等作为聘用依据的“硬杠杠”,以此确保监督队伍的纯洁性。

  同时,完善村级监察联络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并建立工作例会、定期报告、信访接待、培训学习、廉情监督、述职述廉、考核考评、工作台账等制度,促使村级监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履职履责更加有力,让监察联络员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整治基层干部‘怕慢假庸散’、净化乡村基层政治生态等方面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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