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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21年合法性审查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2021年合法性审查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1-01-15 13:40:35

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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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20年合法性审查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第1篇

2019年,XX县司法局在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积极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能,为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助手。现将合法性审查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0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合法性审查工作扎实推进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XX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政〔2015〕75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政办〔2016〕54号)和《关于印发XX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政办〔2017〕56号)规定,要求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决策事项必须交由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县政府会议研究议题审批表设“审查意见”专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或制发文件。2019年以来,我局共对137件政府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其中:经审查法律法规依据充分、资料齐全、实体程序合法的68件;经审查存在依据不充分、资料不全程序不完整,按我局提出的修改意见补充完善后达到合法标准的63件;经审查存在法律实体和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又不能补充完善而未予通过的6件。

(二)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切实履行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质量,自觉履行职责。2019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受理6件,共审结了6件,作出维持决定5件,终止的1件。案件主要涉及工伤认定、治安处罚和工龄认定等几种类型,对每一件案件我们都认真审查、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案情复杂的我们会实地调查、集体讨论、咨询法律顾问意见,严格审查每件案子。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件,每起案件充分做好出庭应诉各项准备,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和诉讼请求,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21个单位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卷宗开展集中评查,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完成优秀案卷推荐工作,同时,参加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二是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9年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省司明电〔2019〕15号),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考试。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审查工作痕迹化管理。一是把好重大决策审查关,要求凡是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健全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注重审查质量,从权限、内容、程序方面对每件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注重留下工作痕迹。三是把好政府合同审查关,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

(二)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执法考试,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拟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法律顾问、特邀执法监督员和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案卷评查,评选优秀执法案卷。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

(三)深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程序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功能,确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贯彻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加强业务交流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到其他区县开展业务交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2020年合法性审查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第2篇

为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多措并举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完善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审查队伍。为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高质高效,县司法局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2名,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合法性审查科室负责的工作格局,壮大审查工作力量,筑牢法制审查防线。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强化政治理论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为实现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完善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郯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实际,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讨论。在全县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完善落实审查流程,严格审查程序。由起草单位负责合法性审查的科室人员对送审事项资料进行初审,对未提供加盖部门公章的起草说明、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报告、制定依据等法定前置程序资料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要求补充资料;对资料齐全的规范性文件,着重审查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要件是否合法。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起草单位进行沟通,督促其认真加以修改,保证文件制定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

县司法局2020年合法性审查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第3篇

2019年来,盈江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开展工作及成效

(一)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纲领,着力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截至今年9月,共审核上政府常务会议议题82项;共参加县委、县政府涉及法律事务决策会议50余次,提出法律意见60余条;共审核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材料70余份,其中提出书面意见建议7份,其余均在原文修改及提出口头意见建议,为县域经济实现稳健发展提供法律基石。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12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调查论证,强化与草拟文件单位沟通协调,并给予指导审查,保证文件出台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对全县截至2019年2月现行有效的27件规范性文件从立法依据、适用性能、调整对象变化等方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有效17件,废止10件。其次,开展了涉及产权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涉及县委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8件,清理审查后继续有效18件,为全县产权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最后,对《盈江县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进行备案审查,并经过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后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公布实施。三是加强法治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强化论证结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今年来,共监督指导了县水利局召开的《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县环保局召开的《盈江县城乡环境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共计2次,并做到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确保了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合理行政。四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化解行政争议。1-10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依法受理10件,现已审理结案5件,尚有5件正在审理中;受县政府委托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五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1.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公告工作,完成了全县第一批共53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审查和公告,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组织开展2018年度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了县内2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82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做出评析,并积极配合做好州级评查,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3.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10月,根据州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始2019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系统启动工作,现正在培训报名和证件管理系统启动、录入阶段。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建全完善了“县、乡、村、组”四级调委会体系,构建以县矛盾调处中心为后盾,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调解信息员、网格管理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个,有人民调解员1879人。二是发挥人民调解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重要作用。对2016年1月以来受理调解的1129件进行倒查,并建立各类纠纷倒查台帐,及时准确填报数据,逐一摸排,确保各类纠纷倒查无一漏下。经倒查,没有发现疑似涉黑涉恶干预或参与的纠纷线索。三是发挥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效能,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处,逐级上报,及时介入,就地化解。依靠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引导群众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轨道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在接访中消除矛盾。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纠纷 328 件,调解成功 319 件,调处成功率 97 %,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三)以提升公众法律素质为核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并下发《盈江县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逐步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普法教育机制。建立健全考评考核指标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好2019年度领导干部“无纸化”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盈江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建设,但由于县财政资金紧张原因,该项工作暂时搁置,现正向县委政府积极争取拨付资金完善内部设施建设。三是推行“互联网+普法宣传”教育模式,在盈江电视台和“美丽盈江”微信公众号开设了“盈江普法”专栏。上年度来,在盈江长安网、政府门户网站刊载各类普法信息300余条。2月,联合森林公安局太平派出所、铜壁关自然资源区管护局盈江县管护分局、昔马镇政府到团结村大寨村民小组开展《森林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3月6日,在县科技大楼联合县残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听障儿童新希望”为主题的“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3月8日,联合昔马镇政府开展以“巾帼心向党 共普法治新篇章”——昔马镇2019年三·八文艺汇演暨法治宣传活动;3月13日,联合边境管理大队、县公安局、县委民宗局、科技局、侨联、海关等单位在盈江县那邦镇景颇文化园开展——盈江县边境地区2019年“法治宣传固边防”暨“法治走边关”系列宣传活动;3月15日,参与市管局举办的“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盈江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25日,深入开展送宪法知识进“两会”现场——全面弘扬宪法精神;4月11日,利用“泼水节”的有利契机,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在盈江县傣文化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4月14日,联合昔马镇在保边小学开展“盈江县法治宣传进乡村——昔马镇第六届山歌节暨洋伞花旅游节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组织28个普法成员单位共46人在盈江县盈湖公园广场开展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的“盈江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5月,组织县民族无用宣讲团成员到盏西镇团坡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整治非法种植、销售和食用原植物及其添加食品专项行动宣讲活动。6月,邀请云南圣锦律师事务所杨荣新律师,在县行政中心举办盈江县干部教育培训“大讲坛”第65讲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法律意识。7月,陪同州司法局、州民宗局调研组对盈江县那邦镇刀弄村、新建社区等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初核。9月,联合盈江县边境管理大队到勐弄乡龙门古寨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挂牌。10月,结合民族节庆日到苏典乡傈僳族聚居区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210余场次,展出展板520块次,播放法制影像制品160余小时,举办法治宣传文艺汇演45余场次,播放普法栏目42期,悬挂法治宣传标语350余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56800余份,为社会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以强化集中教育学习为抓手,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教育。一是制定下发《盈江县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工作计划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截至目前,全县各司法所已累计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120余次,社区服刑人员预防违法犯罪的法律观念得到提高,教育管控效果明显。二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严格实施刑罚执行工作,对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的服刑人员,依法实施警告、收监执行。截止目前,共累计开展调查评估125件,发出警告通知书32份,提交检察院收监执行6人。三是联合检察院、公安、法院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全县15个乡(镇)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半年督查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督促社区矫正工作依法稳步开展。同时,组织召开全县政法部门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3次,推动社区矫正“突击检查”常态化。严格把关远程探视申请条件和标准,协调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9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69人。申请监狱远程探视280件,成功探视145件435人次。落实安置帮教人员89人,帮教率100%,监狱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100%。

(五)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为载体,有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法律服务,完善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制定出台了《盈江县司法局“一项机制两项”工作实施方案》,并从4月份开始在服务中心1楼大厅实行领导带班值班接待制度,充分听取群众办理法律服务意见,广泛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满意度。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我局积极安排资金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现已投入使用5台。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现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个乡镇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互联互通,形成“一中心,多平台”服务模式。其次,完成了104个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将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延伸至村一级,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作用。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常规检查指导工作8次,组织部分律师个别谈话4次,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政治意识和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已担任各单位、企业法律顾问10家,代写法律文书80余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782件。三是继续巩固提升公证体制改革成效。为确保公证体制改革人员保障,对1名事业人员选调公证员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办理调动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全县有公证执业人员3人,公证助理员2人。截止今年9月,盈江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11件,业务收费共计¥52500元。其中:国内公证109件,收费¥52200元;涉台公证2件,收费¥300元,为残疾人减免公证费¥300元,接待群众来访1500余人次。所有公证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无错证、假证情况发生,群众投诉率为0,满意度100%。同时,加大公证宣传力度,在今年“3.15”消费者日开展了《公证法》的宣传,共散发宣传单500余份,进一步提升公证知晓率。五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截止目前,全县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66件,其中:刑事案件75件、民事案件91件。通过“12348”服务专线解答法律咨询 10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1920余人次。

(六)以建设平安法治盈江为目标,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二是重新制订了《盈江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建立了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明确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根。三是结合本职工作,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代理、法律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各项工作,开展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加强了“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管控教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在保民生、促和谐,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截止目前,我局共开展以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为内容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68场,共摸排核实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件8人,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建立完善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报告制度,全县律师代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31件46人:其中现已开庭6件,结案判决4件,未判决2件,法律援助6件18人,为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司法行政系统相对其他政法机关单位,在信息化建设运用,经费保障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局使用的宝利通视频会议系统老化,端口陈旧,与现在部分新设备不兼容的问题较为突出,售后服务缺乏保障,且网络联通速率较慢,提升开会办会质量空间大但力不足。同时,基层司法所目前只具备联通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尚未建成,与信息化建设给司法行政系统实施“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带来困难。

(二)综合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党政机构改革后,司法局职能职责发生较大变化,肩负的任务和使命更加艰巨,对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综合业务素质要求更加严格,但就目前全局情况来看,司法局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人员配备不足,对重组后的司法局相关业务工作如何开展表现迷惘,部分同志无法适应新时代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综合业务素质有待加强。

(三)社区矫正工作。一是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衔接不够,信息不畅。司法局与公检法之间,基层司法所与派出所之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方面有待增强。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装备保障不到位,监管形式单一,面对社区矫正人员拒不服从管教应急处置可操作性不强,威慑力不够,导致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管教效果不佳,困难重重。

(四)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不到位,法律援助还没有达到人人知晓的状况,导致部分群众在维权时走了弯路,付出不必要的费用,错过了法律援助最佳介入时机,维权困难加大,甚至难以维权。二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基层司法所工作人手不足,给开展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服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这些问题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关于信息化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以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目标,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业务承载网建设运用和县级应急处突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司法行政系统大数据平台,着力打造“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进一步拓展视频会议系统、安置帮教远程探视系统、社区矫正监管系统的运用向全县16个乡(镇)司法所延伸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承载网建设完成,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二)提升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大法治工作领域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邀请原政府法制办熟悉业务的同志讲授法治工作经验做法。同时,积极向上级司法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争取加大行政执法领域的法治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按照《盈江县司法局干部职工双向交流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双向交流挂职锻炼,着力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足、配备不均、业务素质能力不强的窘境,整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资源,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良好发展。

(三)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做好平原、新城司法所省级规范化建设工作,争取2020年将铜壁关、农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列入省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同时做好油松岭、勐弄司法所省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室试点运行工作。三是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壮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力量。争取资金,做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践行“枫桥经验”盈江做法新模式,加大矛盾纠纷和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阵地建设,抓好全县24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巩固创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后续配套建设资金,打造盈江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推广运用“云南掌上12348”法网微信平台公众号,宣传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服务。

(五)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教育。抓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推行电子定位手环等管控措施,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实时监管,提升社区矫正质量,避免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依法落实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着手建设盈江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示范基地,探索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开展心理矫治,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盈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全县各乡镇、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发挥好“一中心,一平台,多站点”的作用。抓好“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努力为基层群众和组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积极拓展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继续巩固和发展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地保证经济困难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七)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和指导,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保证专项斗争中的案件审理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引导律师宣传和弘扬法治正能量。要抓实有涉黑涉恶案底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控。要协同各方力量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利用司法行政工作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和掌握法律资源等优势,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打一场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漂亮仗,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加强法治调研和督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认真组织指导村民制定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认真组织开展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项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法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各项工作,重点开展一次全县各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大清理、大排查、大修改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政府科学决策的现行文件及时清理修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在良好规章制度的规范下蓬勃发展。

盈江县司法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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