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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

2021年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1-01-20 11:13:30

自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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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某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第1篇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要求,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三个坚持”

  (一)坚持规划先行。制定出台《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x)》,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的中长期目标和主要任务,配套制定《x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督查方案》,形成了工作任务明晰、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推动有力的良好工作态势。

  (二)坚持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常委会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县政府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调度困难、解决问题、统筹推进。x年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新效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三)坚持“以学促用”。制定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县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和县政府党组会议重要内容,列入党校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必修课。x年县政府党组会议集体学法达4次以上。每年组织开展公职人员普法考试,考试成绩进行内部通报。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律素质过关作为干部任命工作的第一道“门槛”。

  二、强化“三个提升”

  (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制定印发《x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纳入重大决策工作必经程序,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全力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实现了全县23个乡镇街区和27个政府工作部门全覆盖。持续深化规范公证文明执法,全力抓好“三项制度”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落实,实现了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行政执法流程对外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上网公示。

  (二)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探索完成“流程再造”“证照同办”“一网通办”等创新工作,持续推进“一次办好”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承接调整下放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并制定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印发《关于取消和承接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依法承接了上级下放的27项行政权力事项,并组织承接单位做好相应工作。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厘清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及县直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关系。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制度。

  (三)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积极开展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案件试点工作,定期组织县内优秀律师协助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解答群众咨询。大力推进各级领导包案责任制,成功化解一批积案。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起以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力军,企事业调解组织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有效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积极打造盛平社区、六合苑社区等村(居)法治建设示范点,有效形成辐射带动作用,两社区分别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三、做好“四个创新”

  (一)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模式。一是便民送达,让行政复议快捷起来。采用“立等可取”、微信送达、电子邮箱送达等便民环保的方式送达《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提出行政复议答复意见通知书》等,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使复议工作能够快速高效运转。二是加强说理,让行政复议温暖起来。坚持“以案治本”的工作思路,对作出复议维持决定或驳回的行政复议案件,在给复议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同时附带一份《行政复议承办人结案后语》,全面细致的为其解释决定背后的法律依据,化解其心中的疑惑,实现案结事了。

  (二)积极创新行政争议解决方式。成立全省首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尝试探索用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滋润政群关系,自中心成立以来,共接收县人民法院转交案件5件,成功调解4件。

  (三)积极创新行政执法证件监管模式。不断强化证件监管手段,建立了申领及审验“预考”制度,预考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参加省组织的正式考试,x年我县网上考试过关率位居全市第一。

  (四)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模式。一是充分发挥“为村”公众微信平台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的优势,探索运行“为村法律服务版块”,实现了农村群众普法学法由线下到线上,由乡村集市、田间地头到手机屏幕的转变,大大提升了群众学法的便捷性,同时积极推行“为村+村居法律顾问、”“为村+以案释法”工作模式,为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辟了绿色通道。二是充分发挥我县“戏曲之乡”和“书画之乡”优势,精心创作x琴书《扫黑除恶摆战场》等一批优秀法治戏曲节目,利用农村文艺汇演进行全县演出;邀请爱心书法家书写法治春联,在春节前后进行集中发放,切实提升群众学法用法兴趣。

  2021年某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第2篇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的通知》(韶法治办[2019]41号)文件精神。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我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新步伐。现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2019年度法治建设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到位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领导重视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关键,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二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加快我镇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使用韶司在线、韶关禁毒、韶关发布、学习强国app等软件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四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制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持续增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深化调查研究。强化决策前调查研究的重要性,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针对存在的矛盾纠纷等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今年以来,我镇各部门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泥砖房改造、韶关机场重点项目建设、塘头电站等中心工作中,进行调研论证,充分利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政府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制定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和领导集体决策机制,并要求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进一步完善重要文件的跟踪检查、征求意见等工作机制。

  三、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队伍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各部门、单位结合新任务、新要求,依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政策规定,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流程、执法检查、执法责任等工作准则和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增强行政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并逐步推开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二是加强村居群众自治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组干部,凝聚力、战斗力、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法定重大事项提交到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让群众参与村务的决策。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为蓝本,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做到村务公开内容具体化、形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积极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平安村”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活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镇已构建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出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村级治理体系。三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镇已专门聘请法律顾问3名,在派驻在我镇15个村(居)委会中。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在协助政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复杂行政应诉案件、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重大政府合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推动了我镇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四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上法制课、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在桂头镇道路沿线、主干道、农贸市场建立了固定宣传栏和法制宣传一条路、一面墙,按季度更新内容,在村图书室配备了法律图书,健全了借阅制度,方便村民学习。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韶司在线”、“韶关发布”、“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学法活动,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学法用法,遇有法律问题需及时向法律顾问咨询。据统计,全年普法张贴标语300条,出版法治墙报12期,上法治教育课4场次,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治培训班7场次,订阅法律法规书籍280册,向群众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近8千份。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寻求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群众增多,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及全体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四、优化法治环境,强化综合治理

  一是持续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打击专项行动、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加快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了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二是在实行综治工作“村为主”制度、定期排查制、重点排查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党政领导包片包案、驻村干部包村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依法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使大量的矛盾在基层得到了解决。全年各调解委员会调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边界、山林、征地拆迁、交通事故、医疗赔偿等各类纠纷100余宗。三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开展以“扶心、扶困、扶技、扶业、扶学、促转变”为内容的“五扶一促”帮教活动,运用强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制度。全年我镇共开展社区和帮教网格服务共31起,均实行办结和定期回访制度,制度实施率达100%,提升了社区帮教网格服务的管理实效。四是继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积极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大力拓展涉法信访接待平台,建立乡镇一把手接访制度。据统计本年度我镇全年共接访投诉信访件共104宗,实行定期排查、重点排查制,建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大量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扩展信息公开途径。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并安排专人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与群众进行网上互动。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法按时按量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对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实现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三是多渠道接受监督。一方面按照规定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配合人大组织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通过规范整理和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落实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确保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反馈,设置群众投诉信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四是加强行政问责。完善执法台账登记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岗位责任制,要求规范执法、依法执法。定期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配套检讨问责机制,形成了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使行政执法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个别群众仍然存在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的现象。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在农村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好。一些偏远村委会,由于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使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接受到教育。三是个别村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有待完善。个别村干部汇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内容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需进一步创新,参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相关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协调司法、信访等部门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村(社区)律师资源,定期组织村民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引进、培养专业法律人员、技术人员,为依法行政队伍不断补充新鲜血液。采取发放工作手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业园区人员的教育,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基层的依法行政执法指导、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四是落实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登记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将依法行政执法纳入年终考评,对存在过失执法的人员,依法进行记过通报,对存在重大执法失误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面,突出互动性。推动我镇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打造“阳光”桂头。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依法公开。六是提升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强服务素质。加快推进建设“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服务平台,尽早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管住管好政府服务的进出两端,给市民办事带来方便。

  桂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2021年某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第3篇

  县法制办:

  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2018年创建区市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68号)和《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法府办[2018]2号)的创建内容和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逐项落实,查漏补缺。

  一、重点工作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两个清单”管理制度。编制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调整完善后的清单。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并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共梳理出37项。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明确具体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使交通运输各职能机构能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

  (二)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1)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8号)和《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盐政办发〔2017〕121号),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要求,制定了《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在局办公会上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2)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成我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为全局各项行政工作把好法律关。为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协调法律纠纷案件,参与局召开的行业管理、行政审批、招投标工作会议20余次,此外还对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重要工作提供法律性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制定“三重一大”决策流程,我明确规定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集体讨论和决策,以及决策的相关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局领导班子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集体决策风险。依法决策和加强风险评估,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充分体现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提升了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按时在网上公示本单位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并按照上级要求每个月将执法案件信息上网公示。严把执法记录关,防止违法执法。为了规范交通执法人员上路执法,我局统一在执法专用车上安装了示警灯和监控设备,对执法人员上路执法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防止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的发生。严把文书领用关,不断加强执法文书管理。

  (五)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事前防、事中控、事后补”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六)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我局建立了“内部牵制制度”,将本年度各项重点项目责任科室、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事项进行通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并落到实处。

  (七)加强信息化在行政执法和监督方面的应用。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将全县行政执法信息纳入与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中,实现对行政执法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适时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八)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扩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覆盖面,按照《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暨责任分工实施方案(2016—2020年)》(盐党办发〔2016〕103号)的任务要求、实现指标及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完成,完善评价标准,加大检查交流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对建设法治政府的示范引领作用。

  (九)落实普法责任制。周密规划部署,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上级部门对“七五”普法做了全面部署,对“七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我们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部署、本行业工作实际以及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时印发了《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七五”普法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责任,为我县交通运输“七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致力于普法方式创新,大力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服务认可度。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在局周边围墙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车载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参加县法制办统一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大型现场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宪法和主要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争取全社会对法治交通的认同和支持,推动法治交通社会化的进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派发宣传单张、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1500份。

  (十)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为有效地化解交通行政争议,我们建立了完善的行政复议机制。通过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提高行政复议的受理能力。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菩复和行政应诉法定义务。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注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素质。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经费、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

  行政诉讼应诉率100%,行政复议按时答复率100%,行政诉讼判决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决定执行率l00%;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局本级部门预算;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相关材料。

  (十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列入局单位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或方案;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二、进一步深化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发改局相关要求,向发改局申请农村公路项目,由发改局向上级发改部门申请在在线平台公示。

  (二)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盐池”“平安交通”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依托民生服务、便民服务中心,搭建综合治理工作平台,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平稳。

  (三)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交通案件移送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本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交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为依托,推进立案监督纵深开展,加强“两法衔接”平台应用实效,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有案不移、 有案难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问题。落实修订案件信息录入标准,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案件信息自动获取, 提高监督效果。

  (四)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及时办理政务公开申请,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在政务信息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公布文件资料和办理相关诉求案件,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六)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积极拓宽信访渠道,引导网络舆情。在通过便民12345热线,更加方便群众和媒体反映问题。截止目前共处理群众信访案件5宗,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虽然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交通运输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亟需加强。表现在没有单独设置法制工作机构,从事法制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专业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二)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表现为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改革方案还未全面实施落地;在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工程方面,建设进程还需进一步加快。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面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广泛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交通运输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盐池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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