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计划总结 > 工作计划 > 关于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用火管理正文
关于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用火管理

关于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用火管理

更新时间:2021-01-19 09:35:35

工作计划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关于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用火管理》,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用火管理工作的通知第1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目前,我县天气仍将持续干旱少雨,森林防火形势仍然严峻。我县正在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林区有大量烧除疫木的用火行为,在近期存在因烧除疫木引起的森林火灾,为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疫木除治中安全用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强化防火责任。各地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摆在当前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抓,班子成员分头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火情调度,准确掌握火情态势。不得瞒报迟报火灾,不得贻误扑火时机。

三、强化巡查看守。要确保每个进山路口有人守,每个山头地块有人巡,各村护林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加大巡查次数,尤其是昌铜高速、奉上、奉干等公路沿线的巡查,要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扑火机具、运输车辆正常使用,乡镇半专业队、村应急分队要相对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强化科学扑救。要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扑火人员人身安全。一旦发生火灾,乡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并做好扑火队员后勤保障工作。林火扑灭之后,要安排人员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场,严防林火死灰复燃。严禁组织妇女、儿童、老人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山扑火。

六、强化野外用火审批。各乡镇除报批烧除疫木外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在林区烧除疫木用火要做到:按规定申报野外用火,提前一天申报、一天一申报,野外用火批准后方能用火,落实专人看守,做到火不灭人不离,确保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杜绝擅自更改用火地点,若因此引起卫星监测到热点,将全省通报,县政府将要向省、市防灭火指挥部说明情况,给奉新带来负面影响,县政府将区分责任、严格对相关人员追责。

关于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用火管理工作的通知第2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目前,我区正在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林区有大量烧除疫木的用火行为,在近期的森林防火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未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未申领林区野外用火批准文件,疫木焚烧场地设置不规范,不按规定开设安全防火线,扑火应急队伍未培训,扑火器具准备不足,无专人值守火场等。为了做到疫木除治中安全用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用火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党政同责,要认真安排部署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森林防火工作,明确相关单位及参与除治队伍的职责任务,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

二、明确要求,积极监管

在林区烧除疫木用火要做到:按规定申领野外用火批准文件,开设好安全防火线,明确现场责任人,预备好足够的扑火力量,准备好必要的扑火器具,明确好用火蔓延应对措施,落实专人看守,每天下午六点后不用火,火不灭人不离。现场监管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做好监管,不符合烧除条件的不烧,不达到用火要求的不用火。

三、细化措施,严格落实

在林区烧除疫木要制定详细防火工作方案,细化防火工作措施并严格落实,特别是在林内要将疫木适当集中再进行烧除,烧除场地要选择空旷平坦之处,要砍除场地周边植被,将燃烧处周边的可燃物清除干净,铲除可产生暗火的腐殖质层,必要时在燃烧处周边开设防火沟,确保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六不烧和十不准的要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应急处置办法及时处置并报告。

四、严明纪律,逗硬惩处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国有林场要严管林区野外用火,确保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焚烧等行为,将进行通报并追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结果将运用于年终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9年1月2日

关于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用火管理工作的通知第3篇

当前全市已进入冬季森林防火期,也正值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的关键时段,野外疫木除治工作量大,用火频繁,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梁平县积极行动,大力做好野外生产用火管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梁平东山森林公园

  一、严格用火审批。严格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期或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因疫木焚烧、造林整地等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上报书面用火申请,用火申请必须明确用火目的、时间、地点、面积等内容,同时制定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包括落实监管责任人、防火物资、应急队员、应急处置流程情况、开设隔离带情况等内容,报县行政审批大厅审批。

  二、严肃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是疫木焚烧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是用火第一责任人,要求各乡镇街道在焚烧现场必须严格管理、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对出现的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行为,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用火监管。所有申请野外用火的单位和用火点必须经县防火办现场核查小组初审并实地核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野外用火许可证。同时要求用火单位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范围内,军事设施、易燃易爆站库等特殊地段严禁用火。

  四、强调技术规范。按照 “五必须”、“五不烧”的工作要求,暨焚烧现场必须清理周边杂草,形成20米以上宽的隔离带,未砍伐隔离带的不烧;必须配足2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队伍,未准备好应急队伍的不烧;必须配齐、储备好扑火物资(工具),未准备好的不烧;焚烧现场必须有专人看守直至火熄灭,无专人看守的不烧;每天必须在下午18时以前结束焚烧工作,18时以后不烧。对未按照技术要求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改正并严肃处理。

【关于做好元旦前后森林防灭火及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中用火管理】相关的文章

网站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