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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1-03-02 17:15:21

工作报告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第1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0_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_件,审结_件,年审、结案件数在安庆市法院系统内位列前三名。受理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_件,执行标的额_万元。行政审判庭配备正、副庭长、审判员_名,书记员一名,保证了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大诉权保护力度,受案范围不断拓宽,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自1999年8月我院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来,始终把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当作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众所周知,由于行政审判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案件数量少,制约着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为此,上级法院采取了以诉权保护为中心行政审判目标管理制度,以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一是推行行政审判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保护诉权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二是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当事人诉权,疏通诉讼渠道;三是拓宽受案范围,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4年、2005年,我院受理当事人不服上海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苏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当事人不服县人事局、教育局行政录用等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均属首例,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其中诉上海市劳教委的案件在安庆日报下午版作为案例进行了专题特别报道。由于措施得力,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受案数逐年上升,从1999年的二十几件到2002年突破百件大关。近几年均在五、六十件左右。从2000起,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全市法院综合考评中均名列前茅。2005年我院行政庭庭长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

2005年我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7件,审结57件,被告涉及公安局、国土局、房产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公安交警大队、计生委、交通局、商务局、乡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劳教委等十四类主体,案件类型分别为行政颁证、行政处罚、行政侵权、行政不作为、计生管理、劳动教养、不履行法定职责七大类。原告胜诉率达66%,案件上诉维持率百分之百,未出现检察机关抗诉和本院再审案件。今年上半年,共收各类行政案件14件,已审结13件,其中因主体不符合驳回起诉的3件,原告撤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含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6件。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狠抓审判质量,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优质服务

1、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一是认真审理涉农行政案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2003年以来,我院受理涉农行政案件26件,均积极慎重地予以审理,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有效化解了农民群众与基层政府的矛盾;二是依法审理好经济行政案件,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服务。行政审判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息息相关。2003年以来,共审理此类行政案件30件。同时,还依法审查执行了一大批此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执行,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市场监督,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如某个体工商户诉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个体工商户就同一产品的质量、包装问题进行重复查封、重复处罚。我院受理后,认真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法撤销了其中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审理后,安徽电视台以此案作为专题进行了法制宣传的报道。三是依法、及时审理涉及社会保障制度、拆迁安置等类行政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是集团和群体诉讼案件,处理不当,极易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我们做到快立、快审,充分发挥司法救济的职能作用,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规范审判活动,注重程序公正,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近几年来,我院所办行政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适当、裁判公正,经得起上级法院的质量评查。我们的做法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行政审判法官不仅要熟悉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同时要了解熟悉涉案的行政法律法规。二是针对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强调坚持程序公正的重要性,规范了案件的审理程序,杜绝了严重违反审判程序的现象。三是严抓审限,院里规定了超审限将承担相应责任的具体细则,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大大缩短,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锐意改革,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继续深化,提高了行政审判水平

为使我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更加适应日益变化的社会发展态势,要求把每一件行政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我们做法:一是在审理案件时,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的转变,当庭认证能力有所增强,公开审判率达100%。二是进一步落实以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中心这一真正体现行政诉讼特点和规律的庭审方式,完善了行政审判裁判方式。三是加快了行政裁判文书的改革的步伐,全面适用了省高级法院制发的新的裁判文书样式,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四是继续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的若干规定〉暂行办法》,严格遵守案件报告备案规定,每年案件备案率均达100%,正确理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律含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尽管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健康稳步发展,但也必须看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受案数仍然是制约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发展的难题。如何保证受案数的稳定增长,是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得以继续健康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有些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诉讼活动认识不足,甚至有抵触情绪。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不出庭应诉占90%以上。殊不知与相对人对簿公堂,也是听取当事人的批评和建议,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一种有效途径。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结合我院的工作任务,今后一段时间我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是:

首先,加强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教育。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不能单求法律效果,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既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能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继续贯彻“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和“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发挥司法救济的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第三,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从加大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作突破口,使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第2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及 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月初调查组就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召开了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以来我县行政审判工作概况

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现有人员7人,其中庭长1人,庭长是审判委员会委员,计生委抽调5人,书记员1名。行政审判庭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案件。

2012年以来,县法院共收受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4件,结案146件,正在审理当中8件,结案率为94.77%。通过协调,原告自动撤诉以及被告自纠之后原告撤回起诉135件;判决结案7件,其中判决撤销5件,判决确认违法1件,判决维持1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裁定不予受理3件。上诉4件,二审维持4件,发改率为0。2012年以来,收非诉执行案件350件,经审查,裁定准予执行347件,裁定不准予执行3件,执结347件,执行标的840余万元,带动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5000余万元。所审、执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经评查,案件优秀率达100%。2012年,在全市法院“五项竞赛”活动中,我县法院行政庭审理的(2012)临行初字第22号案件,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庭审评查示范案件”;2013年度,我县法院在全市行政审判绩效考核当中荣获第一名;今年,县法院行政庭撰写的3份裁判文书又被推荐到中院参加省院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

2012年以来,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院领导、行政庭的法官、干警们认真学习行政审判业务,院长亲自参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调研,在具体行政诉讼业务的审理当中坚持程序到位,及时审(执)结,坚持推行协调机制,力保案结事了。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为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官民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行政庭审判力量不强。近几年,行政庭案件每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00件,而行政审判法官只有1人,在审执案件时经常需要其它庭室的调法官和干警参加,仅仅是行政庭的法官干警根本无法胜任,审执力量薄弱。

2、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普遍偏低,行政首长法律意识不强。我县的行政执法机关普遍缺乏法律人才,执法质量不高,这种状况无形中也增加了行政审判的压力。还有一些行政机关的首长对行政诉讼有怨气,埋怨法院对民告官案件一告就受理,行政首长不愿意出庭,多年来很少有行政首长出庭参与庭审,一般是派办公室主任、股长或其他一般干部出庭,甚至干脆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还有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在庭审中表现出行政执法机关的强势,导致原告感觉在法庭上没有享受到平等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审判的权威,也增加了原告的对立心态。

3、由于新行诉法出台后,行政案件由审查制度改为立案登记制度,案件大幅增多,本不属由法院受理的范围,而当事人为了节约诉讼成本也坚持要法院以行政案件受理。如果没有满足其愿望,当事人到处上访告状,严重影响了行政审判的正常秩序。

4、对一些敏感和特殊的案件,上级有文件政策要求及司法解释规定不能公开,也不能与当事人和社会作出明确解释,导致受理和处理困难。从而造成当事人对法院的误解和责怪,甚至不满。

5、行政审判管辖的改革,对行政审判工作及审判人员队伍不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震荡。上级法院正在启动行政审判体制改革,而上级具体的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又迟迟没有出台,县级法院的行政庭何去何从存在不确定性,对行政审判工作人员还是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几点建议:

1、加大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行政诉讼法,特别是让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新的行政诉讼法,让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支持行政审判工作,适应新形势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

2、法院要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机关的联系与勾通,特别是行政诉讼案件,不论行政机关胜诉还是败诉,都与行政机关一起分析胜在哪里?败是什么原因?协助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的办案质量,以减少行政审判的工作压力。

3、采取措施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的出庭应诉,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和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无特殊情况,行政机关法人代表应亲自出庭应诉。庭审中要保持与原告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4、法院要积极向上级反映基层对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当前行政诉讼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基层行政庭的力量应当加强而不是简单的撤并设点,如本地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到外县市区审理,将给当事人及行政执法机关带来极大的不便,特别是在我们临武这一类的山区偏远地区应当保持原有的行政审判体,以实现真正的便民。

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第3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计划,为听取和审议好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主任会议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副主任陶成森带队,于11月4月到县人民法院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和走访了解等方法,对县人民法院今年以来的审判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xx县政府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扣“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彝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1-10月,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21件,结案105件,结案率为86.7%,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

2、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犯罪。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净化市场环境,严惩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坚定了广大群众同腐败分子作斗争的信心,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3、践行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尊重与保护人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抓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工作,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过失犯罪案件,民间纠纷引发的犯罪案件或者被害人有过错的案件,对防止过当、临时起意、一时激愤实施犯罪以及未成年犯罪,对具有自首、有悔罪表现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做到从宽有据、有度,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了犯罪分子,减少了社会对立面。

4、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努力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健康和犯罪特点,在庭审前通过阅卷、开展社会调查等工作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平时表现等综合情况,摸清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寓教于法、寓法于情、寓教于理的帮教措施,最大限度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5、开展司法建议,增强防犯能力。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案发单位发放司法建议,帮助其完善制度,改善管理,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6、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确保办案质量与效率。县人民法院主要是强化案件把关制度、案件评查制度、法律文书管理制度等,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影响案件质量的基本证据和基本事实,做到实行流程管理,实行简案快办的原则,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审判公证。

(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强化司法为民举措,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民事工作的各个环节。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扎实开展爱民、便民、利民、护民的司法服务活动。强化关注民生与巡回审判相结合,夯实巡回审判机制,提高审判服务水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全力保证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得以及时实现,建立健全 “案结事了”机制,努力实现提高结案率、提高调解率、提高调解履行率和缩短审查周期的目标。今年1-10月,共受理民事案件741件,结案477件,结案率为%,调撤率为65.5%。

2、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及人民陪审员在调解案件中的作用和优势。同时,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3、加强立案文明窗口建设,热情接待投诉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诉讼风险,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行政诉讼。同时,创新多项巡回审判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和送法进乡村和校园,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4、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案结事了”的办案目标,努力用和平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做到了案件审查效率高、调解纠纷效果好、便民服务措施活、纠纷化解效果强、案件自动履行好、陪审制度运行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依法审查行政案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按照“保护合法权,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要求,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扎实开展行政审判工作。1-10月,共收案7件,结案6件,结案率为85.7%。

2、正确处理监督和维护的关系,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对合法正确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做到监督维护并重,有效地推进了依法行政。

3、针对房产、拆迁、土地等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充分关注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想方设法化解行政争议,力求案结事了。同时,拓展审判职能,有利地促进了司法行政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廉政司法,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1、严格“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实行“阳光审判”。1-10月,县人民法院共收重审案件3件,再审案件1件,已全部审结,审结率为100%。

2、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坚持依法纠错,确保诉讼渠道畅通,把好法院审判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

3、自觉接受县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促进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政司法,调研过程中没有发现审判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确保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五)切实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刑事犯罪呈现高压态势,流动人口、未成年犯罪较为突出,导致审判力量不足,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

(二)新类案件不断涌现,案情的疑难程度日益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物质装备相对滞后,司法保障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有些民事纠纷案件由相关部门就可以解决的,都推到法院,加重法院的工作负担。

(五)个别法律的相互抵触,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六)少数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不足,影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亟需建立被害人救助制度。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工作大局,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进一步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稳妥做好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发挥好刑事在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本着教育、感化、稳妥的方针,进一步慎重审理青少年犯罪,维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进一步结合刑事审判工作特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侵财、涉农、盗窃案件的打击力度。

(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完善全县便民诉讼网络,不断创新便民举措,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调解案件的履行率,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

(六)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积极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和创新管理方式,保障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确保行政审判职能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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