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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滚动排查情况报告

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滚动排查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1-03-07 10:47:19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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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滚动排查情况报告第1篇

x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x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县2xxx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开展滚动排查工作的通知(x工治组发[2xxx]3号),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对xx县域工业园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决策。2xxx年初,县政府根据省市关于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县域工业的工作要求。安排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围绕“生态旅游、新型材料、健康食品”三大主导产业进行调研,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拟定了《xx县域工业园项目建设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审定,广泛征求意见。 2008年6月23日 ,县政府批准xx县域工业园区项目(以下简称园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x政函[2xxx]36号)。次年4月,县政府又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x政发[2xxx]58号)和《xx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xx省县域工业园区审查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x中企发(2xxx) 170号),进一步明确了园区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园区项目建设方案,委托庆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法进行了项目的备案(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45000万元,建设工期2009年6月至2019年6月)。在上级各相关部门的关怀支持下, 2010年2月4日 ,xx县域工业园被确定为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园区。

  

(二)规划管理。为确保园区项目建设规划更具前瞻性和科学性,符合园区项目建设政策和xx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xx市水电勘察设计院进行了地形测绘,xx市国土信息中心进行了勘测定界,提请xx梓枫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结合城市建设、水土保持、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保、土地利用、工业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xx县域工业园建设规划》。 2009年4月15 日,县政府召开园区项目建设规划评审会,邀请县级“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专家出席会议,县级各相关直属部门,省市驻x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规划评审,县政府批准了《xx县域工业园建设规划》(x政函[2xxx]10号)。园区规划控制面积0.9218平方公里(可用建设用地1375亩)。区域内,交通便捷,跨境而过的210国道、京昆高速引线和xx公路将园区与县城连为一体构成新区,是县城城市规划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环境保护。在园区项目规划编制之初,就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编制了完成了环境保护方案,提请xx市环保局对园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出据了环评意见。按照相关规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园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要资金40万元。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政入不敷出,无力给予园区项目资金支持,没有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园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但是,在园区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密切配合,铺设排污管道485米,同时对先期入园开工建设的明强、惠康、永兴、永乐和天福等企业实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置许可备案制,环保方案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准予生产,实现了“零排放”的目标。

  

(四)土地征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县政府的授权,在园区项目建设区域拟征用土地前,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提请项目用地所在的“村两委”召开村民大会,广泛听取相关村民的意见,形成了共识。在此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提请县国土资源局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倾听村民意见,宣传相关政策,确定征地价格,完备有关手续。2xxx年初,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征用xxx村一组集体土地9.213公顷(折合138.2亩),并依法签订了农用地转土地征收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xx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操作规则》,依据县统计局提供的xx镇xx村和xxx村近三年土地产值,按照种植马铃薯和稻谷的产值(最高收益)计算夏秋两季,土地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费)为年均产值的20倍计算,综合考虑土地的区位等因素,实际补偿朱家嘴村征地标准60000.00元/亩(其中:村委会5000.00元/亩),核定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费)分别比x政办发〔2xxx〕36号文件规定的xx县综合地价高39980元/亩,剔除村委会和村民项目建设自用地0.98公顷(折合14.7亩),应付土地补偿费759万元已足额兑现,农用地内连片种植的速生杨树苗,县政府已安排县林业局按照市场价全部收购补偿。其他临星青苗补偿由入园用地企业同村民自行协商解决,群众对此满意无异议。

  

(四)土地征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县政府的授权,在园区项目建设区域拟征用土地前,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提请xxx村和xx村“村两委”召开村民大会,广泛听取相关村民的意见,形成了共识。在此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提请县国土资源局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倾听村民意见,宣传相关政策,确定征地价格,完备有关手续。2xxx年9月至2xxx年1月,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先后征用集体土地198.235亩(折合13.2156公顷)。并依法签订了农用地转土地征收合同。其中:xxx村一组耕地15.325亩(折合1.021667公顷);xxx村一组农村耕地44.04亩(折合12.149公顷)、农村居民点0.67亩(折合0.044677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xx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操作规则》,依据县统计局提供的xx镇xxx村和xxx村近三年土地产值,按照种植马铃薯和稻谷的产值(最高收益)计算夏秋两季,土地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费)为年均产值的20倍计算,综合考虑土地的区位等因素,实际补偿xxx村65000.00元/亩;xxx村2009年度征地55000.00元/亩、2010年度征地60000.00元/亩(其中:村委会5000.00元/亩),核定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费)分别比x政办发〔2xxx〕36号文件规定的xx县综合地价高39980元/亩和29980元/亩(34980元/亩);征用朱家嘴村村民的一间民居补偿24000.00元,简易建筑物5792元(按130/㎡进行补偿),青苗补偿由用地单位同农民按照自行协商解决,群众对此满意无异议。

  

(五)土地使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批准的《xx县域

  

工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县政府制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xxx年10月以来,先后引进松夏、明强、武琪、惠康、秦宝、永兴、滨海、永乐、双全、诚信、忠前、天福等12家企业入住园区,有偿划拨企业项目用地9.31公顷(折合139.655亩,园区预留项目用地58.58亩)。为了支持入园企业项目建设,用地企业只支付了给村委会和村民的土地补偿费。县政府确定对入园企业税费实行最低征收限额。即县级有权决定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全免(排污费除外);企业报建过程中的各类手续按法定时间办结,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国有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契税、占地补偿费等收入按最低限额征收,属于县级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给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允许有资金困难的企业相关税费缓交,应激省市用地规费只预收了44.845万元,园区管委会还垫付入园企业应激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6.3918万元,相关的土地申报费用也是园区管委会支付。不存在违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和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等问题,也不存在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六)工程实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实施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中省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管理,程序合法。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依法公开招标。坚持按规定在县级招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随机抽取评标人员,对招标投标实施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没有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招标投标等违纪违规问题。由于缺乏项目建设资金,经县政府批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只实施了两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委托县水利局公开招标,由工程队垫资建设了635延米防洪河堤(决算价223.53万元,预付资金30万元,工程队实际垫付资金193.53万元);二是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建设排污管道 485米 (结算价9.66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由县政府安排县级和省市驻宁各单位无偿援建。其中:园区一期供水工程由县自来水公司援建;供电工程由xx农电公司xx电力分公司援建;产品检验室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争取项目援建;广电通讯网络的杆线迁移分别由xx网络公司xx分公司、xx移动公司xx分公司、xx联通公司xx分公司和xx电信公司xx分公司援建;入园企业进出210国道平交道口由xx市公路局xx公路段和xx路政执法支队xx大队无偿提供。

  

(七)质量安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实施防洪河堤和排污管道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规模小,经县政府同意,借鉴其他项目建设单位的做法,安排两名班子成员牵头、抽调两名工作人员、聘请三名社会监督员、各相关企业安排质检员共同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从县水利局聘请一名技术员全程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关,从而确保了防洪河堤建设和排污管道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

  

二、存在问题

  

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县财政入不敷出,无法给县域工业园项目建设安排必要的启动资金,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无法借鉴经济发达的地区方法一次性完成“七通一平建设”。只能采取政府补助一点,园区筹集一点的方式,循序渐进地实施园区项目建设,由此造成拖欠工程队防洪河堤工程建设款193.53万元问题的发生。

  

三、整改措施

  

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争取在2xxx年底支付拖欠工程队垫付的工程款。

  

特此报告,如有不妥,请批示。

  

   

附件1:xx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xx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台帐表;

  

附件3:xx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表;

  

附件4:xx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二xxx年xx月xx日 

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滚动排查情况报告第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排查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查找和纠正了一批突出问题,工程治理排查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当前,排查工作正处于整改阶段,这是工程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排查的目的是为了找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认真进行整改。如果问题得不到纠正和整改,工程治理工作就难以达到实际效果。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排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工作拖沓,排查不全面;有的地方虽然查清了项目底数,但问题找得不准,工作不深、不透;还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等待观望,不敢动真碰硬;个别地方和单位满足于填表格、报数据,存在敷衍塞责、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现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防止和克服松劲情绪,锲而不舍地把工程治理排查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二、保质保量地做好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中治工发〔2009〕12号)、《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国监明电〔2010〕7号)要求,完善排查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地做好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

已经完成排查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要及时把工作重点转到问题整改上来,认真梳理分析排查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做好分类处理。尚未完成排查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限期完成排查工作。对新建项目要进行滚动摸排,不断查漏补缺,坚持“汇总一批、排查一批”,确保项目应查尽查。对于工作质量不高、未达到排查要求的单位,要严肃批评,责令“补课”。对于在排查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要在项目建设单位、政府监管部门“两条线”自查的基础上,加大行业和系统抽查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关部门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职责的情况,确保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两个主体的责任落实到位。

三、扎实稳妥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7月至9月,要集中时间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及时有效纠正各类问题,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坚持依纪依法,分类处理。对已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出处理,问题得不到整改不放过;同时,又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影响等,分门别类作出处理。

1.对手续不全等程序性问题,经过整改后、项目审批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采取由项目建设单位向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说明、补办手续的做法,但补办手续不能降低标准,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对于已经造成既成事实、无法做实质性纠正的问题,以行政处罚为主。如勘察设计和监理没有招标,邀请招标没有经过合法批准,但项目已经实施、已无法纠正的,应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排查出来的可以纠正或部分纠正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如,对房地产项目提高容积率没有足额收缴土地出让金的,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并处罚到位;未办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或者不按照经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活动,虽然已签订了合同,但尚未履行的,要重新组织招投标。

4.对于排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开发商、施工企业围标串标等问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通过整改,要进一步深挖细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于开展工程治理工作以来顶风违纪的问题,要从严处理。同时,又要针对普遍存在、反复发生的违规问题,剖析原因,研究规律,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

(三)坚持归口指导、分级负责。各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研究,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认真梳理分析,及时作出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在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政策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备注:

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滚动排查情况报告第3篇

2012年,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我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为主线,着力在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解决招标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取得了工程治理工作新成效。今年,中纪委专网、《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网络版、《成都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我市的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报道。

一、着力治理招标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加大重点领域招标投标问题的治理力度。围绕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深入查找和解决招标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4月-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专项清理工作,严厉打击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者出租资质、资格证书供他人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全程监控、滚动排查,确保招标投标等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二)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规范招投标活动。一是积极推进“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建立。督促市发改委等10部门建立完善预选承包商评审、考核和监管等制度,出台了《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使用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动态管理,为规范招投标活动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标复核制度”和“全市范围内网上异地远程评标”两项试点工作。为切实解决招投标环节的评标质量不高、评标专家责任虚化、评标环节监管难等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提升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标复核暂行办法》,为在全省推广运用提供了示范。积极组织市发改、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开展我市异地远程评标试点工作,已完成在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的异地评标试点,目前正在安排彭州市、新津县、大邑县三个单位做好远程评标试点工作。三是着力健全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全面推行了政府投资项目试行电子招标、投标和评标、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投标文件电子化和计算机辅助评标,通过完善评标系统和平台,积极探索和试行网上远程异地评标,建立监督平台、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节约交易成本,提高监督效率。

(三)全力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今年6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照“一委、两办、一中心”的模式,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政府监管提供平台,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效率和质量。我们积极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工作,确定了市公管办、市公监办和市交易中心机构设置方案,确定了各机构人员编制,督促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运行规则、管理制度和进场交易项目目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目前正积极推动成立市交易中心组建工作筹备组,力争今年12月底前正式挂牌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月,组织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各区(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二、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一)不断深化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进一步优化升级“成都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网”,全面建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共建立了市本级和区县政府专栏和部门专栏119个,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截止目前,我市已公开政府投资项目7800余个,实现了中央、省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并且按照中央要求,我们积极建设成都市检索平台建设,完成目录信息采集并向国家级平台注册,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一站式”综合检索服务,基本完成成都市检索平台建设并实现独立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二)建设“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系统”。为进一步增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监管的时效性和科学性,我们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监督网系统,创新建立了“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系统”,系统通过改造信息审核流程,增加了职能部门对重点环节信息的审核把关,在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管理、竣工结算等信息设置了预警提示,监察部门通过系统预警可以启动网上电子监察,向职能部门交办异常事项,督促职能部门完成交办事项,纠正在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电子监察系统根据各单位项目信息公开情况,每月自动生成电子监察报告,报告主要反映各单位当月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问题及对问题的处理情况。通过启用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规范了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高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时监管。

(三)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我们以项目信息公开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公开为重点,在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信息库,整合了建设部门“建设信用网”和工商部门“企业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资源,并以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信息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前置条件,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守信激励、失信惩处的机制办法,加大对有不良行为企业的处罚力度,使其“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四)加强对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考核和评估。今年5月,中央治工办在武汉市召开了全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调度会,在会上对全国工程建设领域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进行了现场抽查,在上海、广州、成都、杭州、南京、深圳、厦门、宁波等8个试点城市中,成都市在“市级项目信息发布覆盖率、区县项目信息发布覆盖率、开通率”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获得了中央治工办的肯定。8月份,出台了《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将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各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把项目网上公示督查和项目实地检查同步进行,确保公示项目完整,公示信息真实、及时、准确。

(五)健全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我们通过督促行政部门,把信息公开工作和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管工作相结合,制定了《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公示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要求把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环节的信息公开,作为审批备案和财政拨款的前置条件和依据;把项目基本信息的公开作为建设部门招投标备案的必备条件,项目工程进展信息的公开作为财政部门拨款的依据等,以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管。真正将行政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的公开环节中,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的行政审批机制,确保了监管制度的有效落实,推进了政府投资项目运行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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