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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1-02-18 17:54:35

动员大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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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1篇

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是经中院党组研究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省高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署我市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任务。刚才,**处长、**副处长分别传达了省高院于七月十八日召开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省院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谈了很好的看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完全同意。为更好地落实省高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省高院为我市安排的**个人民法庭建设任务,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

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它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处于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长期以来,人民法庭工作难度大,工作条件差,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开展的重要问题,对此,各基层法院的领导们都会有深刻的体会和感受。此次中央拨出专款大规模进行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基层人民法庭问题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基层人民法庭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法制建设的殷切期望。从另一个角度讲,由于**属农业大市、工业底子薄,经济发展滞后,财政收入缺口较大,要想每年让市、县两级财政拿出几百万元资金投资到人民法庭建设上来,那是不可能的,就我们每个基层法院来说,每年挤出近百万元的资金用于人民法庭建设,也是不现实的。这次中央为了解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民法庭建设问题,拨出专款用于人民法庭专项建设,这是人民法庭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也是人民法庭建设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因此,市、县两级法院要从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改善党在基层的执政形象的高度,从法院工作全局发展的高度、从保证人民法院工作正常开展和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珍惜这个难得的机遇,牢牢抓住这个机遇,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切实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做实做好。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

人民法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中间有大量的具体工作需要认真完成,一招不慎,就会给整个工程造成损失。为了加强对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指导,按照省高院要求,市中级法院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任副组长,行政处有关同志参加的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与协调。有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并由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行政科)、监察室负责人和有建设任务的人民法庭庭长为成员,院长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和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基层法院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层层签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责任书,做到开工前认真检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开工后,严格把好材料关、工程进度关和工程质量关,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各基层法院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实行全程监控、全程管理,负责到底。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后,省市两级法院的领导小组将会经常不断地深入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因此,各基层法院的领导,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大胆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保证各自的项目建设不出问题。

三、认真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工程按期开工

根据省发改委豫发改投资[2006]896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法院有**个人民法庭新建任务,国家为其投资近**万元,并要求建设性质中列为新建的项目必须新建,禁止以购置房屋代替新建,否则,在下一年的计划申报中将减少或不予上报基层人民法庭新建项目。省高院要求9月1日准时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并交付使用,工期是三个月,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不拖全省的后腿,保证全市**个新建项目9月1日能够同时开工,8月底以前全市有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必须完成以下几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必须落实好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用地。省法院从长期利益考虑,要求全省每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达到五亩以上,否则不予投放资金。对照上级的要求,我们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市**个新建法庭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情况是这样的:********。**法庭土地位置已用围墙圈定,但占地面积只有2.36亩,**土地位置已确定,但占地面积还没有最后确定。**法庭土地位置已确定,但占地面积也是没有最后确定。从以上情况看,全市**个新建法庭,建设用地按照上级要求面积落实的有**个法庭,没有完全落实好的有**个法庭,请这**个人民法庭的法院院长们在会议结束以后,抓紧时间落实。如果原法庭所在地乡政府不能保证足够的项目建设用地,新法庭可以改到原法庭辖区内能够保证项目用地的其他乡建,法庭名字待建好后再更改。今年如果哪个县法院不能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好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用地,明年将不再为其安排新建项目。这样做的目的,是督促项目用地还没有完全落实好的单位抓紧时间赶快落实,也是符合省院会议精神的,请各单位一定要重视起来,千万不能因为我们工作没有做到位,把已经剜到篮子里的菜再扔掉。另外,还要注意解决好施工场地的三通问题,达到水通、电通、道路通,不然的话,设备不能启动,建筑材料运不进去,还是不能正常开工。

二是要足额筹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国家拨付的资金是保证各类法庭项目建设的土建工程经费,而不含配套资金。人民法庭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围墙、附属用房建设、院内路面硬化、水电设施安装等,根据简单估算,每新建一个人民法庭,大约需要配套资金8—10万元,这部分资金国家不再拨付,需要我们每个有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想办法去解决。目前这部分配套资金各单位准备的情况是很不乐观,全市**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大约需要**0余万元,分解到每个基层法院,最少的也需要**万元左右,最多的达**余万元,从目前的情况看,这部分资金基本上是没有着落。去年人民法庭申报立项时,国家发改委要求每个申报项目必须要有足够的配套资金,否则不予批准。各县为了争取项目,当时都让县级财政部门出具了出资证明,证明配套资金已落实。时隔一年,现在建设项目批下来了,国家的投资也已经到位,而当地财政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兑现没有。再说,目前各基层法院的办公经费和办案经费都很紧张,如果要求你们从院里的办公、办案经费中每年挤出**万元投到人民法庭项目建设上去,也不现实。现在国家已经把土建资金保障到位,总不能因我们的配套资金跟不上,致使项目后期工程不能顺利进行,造成半拉子工程。如果真是那样,我们市、县两级法院一是不好向上级交待,二是对不起全体干警,三是将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问题摆在大家面前,怎么办,我想,大家回去后,一是要认真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好汇报,征得领导的支持,请他们出面讲话,让县级财政部门解决一大部分;二是积极做好各乡镇主要领导的工作,让他们赞助一小部分;三是各基层法院再从办案经费中挤出一点弥补不足,这样问题就能得到圆满解决。完成上述工作,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是,只要大家思想不滑坡,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请各基层法院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及早把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认真负责地完成好人民法庭项目建设招标工作。今年全市法院共有**个人民法庭新建项目,分布于九个基层法院,除项城市法院今年没有建设任务外,其余九个县级法院都有建设任务,最多的法院有三个新建项目,最少的也有一至二个,为了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省发改委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确定施工单位时,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负责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的施工。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们**建筑业行情,并征得市发改委同意,中院决定,全市**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的招标工作,统一在市中院和市发改委监督指导下,由各基层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工作结束后,各基层法院要将整个招标工作进展情况,以报告形式上报市中院司法行政处和市发改委投资科备案。招标工作是一项严肃工作,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谁中标,必须由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能搞暗箱操作,更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坚决杜绝关系标、人情标、金钱标,坚决反对招标工作中的一切不正之风。招标工作开始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准备情况自己确定,但8月底前必须结束。具体时间确定后,要及时上报中院司法行政处和市发改委投资科,到时中院和市发改委将派员参加。

四是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过去我们市、县两级法院的领导,在不同场合曾多次向干警们表态,要想尽一切办法改善基层法庭干警的办公条件和生活居住条件,但由于受主客观原因制约,一直未能完全实现这一愿望。现在机遇来了,人民法庭新建项目国家已经下达了建设计划,资金也到位了,如何落实好国家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如何管理好项目资金,如何监督好工程质量,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各单位制定制度和措施时要全盘考虑,包括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何落实,什么时间落实,谁具体去落实,开工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如何管理,如何检查,如何监督,谁具体负责等等,都要在管理措施中体现出来。制定出来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要切合实际,有可操作性。再一个就是制度的落实问题,对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各单位不仅要指定专人负责,院长们还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看制度是否真正落实,管理措施是否真正到位,必要时要到施工现场亲自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避免问题越积越多,最后酿成大错。对前期准备工作,总的要求是:时间要抓紧,任务必须要完成,保证全市**个新建法庭9月1日准时开工。

四、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

国家发改委决定此次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对施工单位采取报帐式拨付。这样做到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不让建设资金流失,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虽然各基层法院不直接管理建设资金,但仍负有间接管理的责任。如施工单位申请拨款时,申请单上必须有基层法院院长签名并加盖院章,中院不见基层法院院长的签名及院章,一律不予签属拨款意见,市财政部门不见中院的签属意见和院章,一律不予拨付经费。因此,各基层法院在给施工单位签属拨款意见时,一定要认真把好关,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不符合拨款条件的,坚决不能在资金拨付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在建设资金管理上,市、县两级法院一定要与市县发改委、市财政局协调好关系,互相配合,严格按规定办,谁都不能打这笔资金的主意,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五、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在人民法庭建设中,市、县两级法院都要坚持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人民法庭建设的质量控制,绝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市、县两级法院负责或者参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人员,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因吃人家一顿饭,喝人家几瓶酒,吸人家两条烟,甚至收人家的红包,就丧失了警惕性,出现对施工单位监督不严格,检查标准降低,为其说情减责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果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市、县两级法院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经常保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周期时间长,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了便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所属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省高院要求各市中院每月汇报一次辖区内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为此,各基层法院每半个月必须向中院书面汇报一次法庭建设进展情况,8月底以前主要汇报前期准备工作落实情况,9—11月份主要汇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有关情况,请各单位注意落实好定期书面汇报制度。另外,各基层法院之间,也要互相联系与沟通,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可以互相学习与借鉴,中院将以简报形式向全市法院推广,请各单位认真收集和上报。

同志们,完成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计划,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尽管工作中会遇到诸多困难,但是中院党组相信,各单位会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克服一切困难,圆满完成这一任务的。今年年底,全市**个人民法庭同时建成后,基层人民法院的外部形象将会随之有较大的改变,广大基层人民法庭干警也会更加安心于基层工作,基层稳定了,法院的各项工作就好开展了,请同志们充满信心,鼓足干劲,继续为全市法院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篇

同志们:

今天,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十县(区)发改委、财政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在百忙中参加全市人民法庭建设会议,同我们一起研究和磋商法庭建设工作,这是对法院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为此我代表中级法院党组,向前来参加会议的市县(区)发改委、财政局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进一步加快我市法庭建设工作步伐,改善人民法庭的工作条件,部署我市法庭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刚才,市发改委副主任*同志就法庭建设项目管理及实施细则讲了很好的意见、市财政局纪检组长*同志就资金管理问题讲得也很全面、很具体。各县(区)法院的与会同志要认真讨论学习、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市人民法庭建设问题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意义

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分布在全市乡镇农村,主要担负着辖区内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及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结案数占基层法院总数的近70%,是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保障地方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人民法庭在促进社会全面发展进步和国家民主与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欲叶茂者必深其根,欲流畅者必浚其源”。对法院而言,人民法庭就是立足之本,发展之基。人民法庭工作做好了,法院的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有了可靠的司法保障。人民群众认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是具体的,是通过身边法庭的工作和法官的行为来衡量和感知的。法庭工作做好了,就能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就能逐步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同和尊重。法庭工(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作如果搞得不好,人民群众也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人民法院的形象就会受到影响,司法权威也就大打折扣。因此,人民法庭建设是法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级法院的领导都要用战略的眼光和全局的观点来充分认识加强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二、人民法庭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传统观念和封闭的经济模式被打破,农民求富欲望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剧增。这些社会变化带来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既给农村的发展带来机遇,也容易产生各种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就有了坚实基础。正确处理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是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在此具有责无旁贷的责任。

抓基层、强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是中央对政法工作长期一贯的要求。最高法院继1998年在北京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2000年和2004年分别在长春和济南召开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又于今年4月在广东佛山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近年来还相继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足见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在出席佛山会议讲话中指出,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2004年底,国家决定将人民法庭建设纳入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从2005年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解决有机构、有编制的乡镇人民法庭无房问题,完成对中西部基层法庭的建设。省高院和省发改委为落实此项工作,于今年年初编制完成了《全省人民法庭建设规划》,还制定下发了《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管理办法》。全市两级法院的领导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来认识,一定要抓住这次国家对法院建设大规模投资的机遇,扎实工作、加快进度,确保全市的人民法庭建设规划任务在三年之内顺利完成。

当然,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除物质装备建设外,还包括法庭队伍建设、审判业务建设和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等一些方面的重要内容。最高法院将很快制定下发《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法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省法院也即将在全省组织开展以“队伍建设好、审判质量好、审判作风好、廉政建设好、物质装备好”为内容的“五好”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对上级法院全面加强法庭建设的各项部署,我们下一步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在今天的会议上,我们着重研究解决完成我市人民法庭三年建设规划任务的动员部署问题,把此项工作作为全面加强法庭工作的第一步。

三、我市人民法庭现状和建设任务

我市人民法庭建设曾有过不俗的成绩。1997年起,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五好”法庭创建活动,各基层法院积极参与,掀起了我市法庭建设的第一个高潮。经过三年的创建,全市当时共68个法庭实现了“从无到有”,走出了“上无片瓦、下无立足之地”的困境,软件、硬件建设同步迈上新的台阶,涌现出一批先进法庭典型。近年来,我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规范化、制度化、规模化”要求对部分法庭进行了撤并,全市法庭缩减为50个。目前,全市基层人民法庭有法官和工作人员201人,占全市基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一;2004年全市人民法庭法官办结各类案件5734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总数的68.3%。

进入新世纪以来,法庭工作面临更高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由于此前法庭建设未列入国家建设投资项目,受我市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制约,地方财政有限,加之基层法院历史欠帐太多,自筹能力不足,所以当时的法庭物质建设投入资金太少,建新房的法庭少、借用房屋和修补旧房的法庭多,建设标准也较低。近几年我市多次遭受洪涝灾害,一些法庭被毁,部分乡镇集镇搬迁,法庭布局也亟待调整。目前,全市法院人民法庭的审判、办公用房和其他物质装备的总体状况已相对落后,难以适应更繁重审判任务的要求。据调查摸底,全市50个法庭的现有用房总建筑面积仅为9575平方米,平均每个法庭仅191.5平方米,距此次国家确定法庭建设500平方米的最低标准相差甚远。现仅有10个法庭的自有房屋尚能适应审判工作,40个法庭的房屋状况不适应工作,需要新建或改扩建,占全市法庭的80%。全市基层法庭仅拥有办案用车14辆、摩托车12辆、电脑46台、传真机7台。

我市法院人民法庭三年建设的任务就是分期分批实施已被列入全省人民法庭建设规划的40个法庭建设工作。40个待建法庭,按现有设施状况来分,无房或借用房屋法庭12个,危房法庭8个,面积不够标准需改、扩建的法庭20个。按年均受理案件数和人员编制数来分:一类人民法庭17个,占规划总数的43%;二类人民法庭12个,占30%;三类人民法庭11个,占27%。按年度规划和实施步骤分,2005年要建设法庭14个,2006年要建设法庭14个,2007年要建设法庭12个。初步估算,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制订的建设标准,建筑面积共计约24790平方米,总投资1747万元,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已迎来了基层法庭的第二次建设高潮。完成这个规划建设任务,我市法庭将实现从有房到标准化的历史性转变。

四、务实高效做好法庭建设重点工作

前不久,为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和加强此项工作,我院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专门联合成立了“市人民法庭建设领导小组”,我担任组长亲自抓,中院副院长*、发改委副主任*和市财政局纪检组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并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在中院、发改委、财政局中确定了专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已召开首次会议,讨论制定了我市《法庭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全市法院要把这次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提高到巩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法院司法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成立机构,配足配强人员。各县区法院要尽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民一庭庭长和县(区)发改委、财政局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人民法庭建设领导小组,并在法院内确定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专门负责县区法院作为项目法人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设计、概算、报批、招投标、建设、资金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抓好建设用地的落实工作。按照我市人民法庭三年建设计划,对当年的建设单位,两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建设用地,使所建的人民法庭按计划如期完成。对后两年的建设项目,也要尽早、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适当统一法庭设计。法庭设计一方面参考最高法院提供的图纸,一方面也要考虑陕南山区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外观设计一定要庄重,并要使用统一的天平标识。内部总的要求是功能要齐全,要突出并保证审判工作需要,以审判法庭及相关设施为主。

(四)做好税费免征协调工作。会后,各县(区)法院尽快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党委重视与政府的支持,协调发改委、财政、土地、规划、税务、建设、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和解决土地的征用和各种税费的免征问题。国家发改委明确发文,免除法院建设的征地费和各种规费。省法院在近期也将和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协调,争取相关政策,争取能发一个文件,为我们创造一些条件。

(五)严格资金管理。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投入,地方政府只负责建设过程中的税费支出和附属建筑工程费用。所以,管好和用好这些资金,责任十分重大。国家审计署对此非常重视,要专门进行严格的审计。省法院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的《省基层人民法庭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就资金管理问题有专门的规定。我市也根据此《办法》,制定出专门的管理细则。这次的法庭建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土建工程,绝对不能用于征地、交纳规费和二次装修,更不能挪作他用。这一点,最高法院的领导多次作了强调,省法院也提出了要求:凡是涉及建设报账的,必须要有中级法院、发改委、财政三家组成的领导小组成员联审会签,缺一不可。

(六)严格项目管理。国家规定一、二、三类法庭的建设标准已充分考虑到人民法庭审判功能的发挥、巡回审判的需要和便民利民的要求,我们应严格按照计划批准的内容、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内容、提高标准或扩大规模,切忌贪大求洋,脱离实际。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省高院、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陕西省基层人民法庭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市上三家联合制定的《实施细则》。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单位,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绝对不能出现“豆腐渣”工程。

同志们,这次国家拿出专项资金改善法庭工作条件,投资面大、资金额度高,这是人民法院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如果说以前我们建不了或建不好法庭,是因为我们穷,没有钱,那么以后三年,我们建不了或者完不成40个法庭的建设任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无能。那样我们就会痛失机遇,就是千古罪人。我希望同志们上下齐心,勤奋工作,努力完成三年建设任务,个个成为千秋功臣。

谢谢大家!

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3篇

同志们: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今天我们在此召开首次人民法庭论坛座谈会。刚才,各位中心法庭庭长就如何贴近民生,充分发挥职能,更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工作水平等依次作了发言,有的发言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看得出同志们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认真思考的。这些发言我们建议各位经过认真修改整理,将陆续发表在《xx审判》和我院网站上。近年来,我院人民法庭工作在党组和全院干警特别是人民法庭同志们的努力下,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多项主要工作已居全市上游。多次受到上级法院领导的肯定。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庭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地采取措施予以加强。下面,就如何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我代表党组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二、明确目标,严格规范庭务管理

  

20xx年是我院规范化管理提升年,人民法庭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检查管理制度方面的缺漏,在修订原有的规范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原来管理上的真空地带的建章立制。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努力规范立案、接待、开庭等规章制度,完善学习日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严格用制度规范审判工作、队伍管理、法庭安全等工作,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格局。

  

(一)规范审判工作管理,强化流程管理意识。虽然,我院率先实行了南京通达海审判流程管理软件,但由于基层法庭交通和通信的不便,目前,我院部分人民法庭还未能将所有案件纳入到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因此,院内还无法有效地通过审限的预警、催办等措施对人民法庭的案件实行跟踪管理。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加强对管理软件的升级和更新,采取措施,加强专人审限跟踪等人工操作,实现加强人民法庭的案件的管理。同时,要制定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访、立案收件等工作,实行审判人员分区划片审理与执行案件的模式,并从辖区实际出发,细化审判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立案、调解、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规范操作,高效运转,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二)规范法庭行政事务管理。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充分发挥庭长的监管作用。除审判监督和质量评查外,法庭庭长主要负责的是队伍建设及后勤事务方面的管理。为了落实庭长在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责任,庭长必须签订《廉政和政治工作责任书》。通过一岗双责制的实行,使法庭庭长切实负起部门“一把手”的管理职责,坚持定期组织法庭队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廉政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检查,不断增强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改进廉政纪律作风。二是规范法庭财物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配好法庭兼职出纳与会计,管好法庭的诉讼费、执行费、执行款和经费等。此外,还按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时定点归库管理,对其他财物进行造册登记备案,定期检查,防止财物的灭失。

  

(三)加强对法庭工作的外部监督。在新的一年里,为民要在加强法庭的外部监督上采取得力措施。一是主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要经常性对法庭的工作开展检查监督;二是党组成员要定期自己联系的法庭开展调研活动,并检查指导法庭工作;三是结合院内举行的各类综合性教育活动,将法庭列为重点,严格各项检查、督促和评议等措施;在检查监督中,要注意短期检查与长效检查的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的结合、审判活动检查与队伍建设检查的结合、常规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的结合,从而对法庭工作保持持久性的监管压力,确保了司法公正和队伍不出问题。

  

二、 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案件审理

  

人民法庭法院的派出机构和“前沿阵地”,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它不仅承担了大量的民、商事审判和一定量的执行工作,还起着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构建和谐司 法、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前沿窗口。在我们倾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基层人民法庭在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功能方面,凸显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朱书记在我院20xx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我院新的一年四大工作重点,其中有两项工作涉及到人民法庭,即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加强调解工作。所以,在新的一年里,法庭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具体说来,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诉讼调解

  

诉讼调解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调解能够较好地平衡当事人自身利益、没有上诉、很少申诉和上访,易于执行,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因诉讼带来的对立情绪,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最好方式。从当前人民法庭所受理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发生在亲属、亲戚、朋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要求,法庭干警在处理案件时一定要树立“凡案必调”的思路,即使无法调解结案的,在判决前也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持多跑腿、多费嘴,做到以理服人,就案讲法,随时不忘法制宣传和教育。要学会陈艳萍的“庭前讲法,平和双方心态;举证质证,冷却双方火气;庭审公开,辩清双方责任;庭后调解,启发双方交心。”四步降温调解方法。在具体工作上,一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调处简易纠纷、诉讼外纠纷,及时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建立乡镇、村"二级调解网络",加强同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三要开展普法进万家活动,主动到学校、农村、企业、金融部门进行法制宣传。在调解过程中,还要防止几个错误倾向,一是防止重审轻调的错误倾向,杜绝以简单粗暴方式办理案件的做法。二是防止片面调解的错误倾向,强调诉讼全过程调解和矛盾争议的全方位调解。要克服怕麻烦思想,切实做到在判决前只要有调解可能,无论是处于诉讼的哪一个阶段,都要求积极引导当事人走向调解。三是防止只调不判的错误倾向,要避免以强调调解为名久拖不判的做法,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坚持依法调解、及时调解,防止以调代判、以判压调。

  

(二)强化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制度作为人民法庭开展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人民法院的优良传统,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我院整合后的人民法庭数量相对较少,这就给一些没设人民法庭的乡镇的老百姓诉讼带来不便。为解决这部分老百姓的诉讼难问题,我们基层法庭通过巡回收案、就地开庭、注重调解、指导民调,不仅体现了司法为民精神,也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而且充分体现了诉讼效益的理念,已显示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其所体现的“两便”原则和 “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三个面向深得民心,在实现“公正与效率”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具体在审判实践中,要根据不同案件选择适当的巡回审判地点和方式。如在案件选择上,要着重选择那些体弱多病的老人提起的赡养纠纷案件,受损害人伤势严重不便来法庭诉讼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和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的相邻关系案件。在巡回审判中,要坚持做到涉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办案到农户、开庭在村头,往往既能将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在现场和谐处理,化干戈为玉帛,做到案结事了,又实现了以案说法,教育群众的目的。

  

(三)加强沟通与协调。

  

人民法庭要全面发展不容忽视的关键是:加强与地方组织以及辖区其它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一方面,法庭应当加强与地方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与联系,以便为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与基础。我们所说的“司法独立”不能误认为法院和法庭根本没有必要同地方党委和政府打交道,认为和地方的来往与接触越少越好,这样受到的行政方面干涉会少些,从而有利于司法公正。现在从法庭的司法实践来看,这种做法不但不利于法庭生存和发展,反而使法庭在地方党委、政府心目中造成了负面影响。在现有的国情和司法实践中,法庭要想更好地生存,更好地发挥职能,不是应当游离于地方党委、政府之外,而应该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开展工作,不断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拉近彼此间的感情距离,只有这样,法庭的环境和条件才会得到很大的改善。实践证明,哪个法庭和地方关系处理的好,哪个法庭工作就开展的相对好些。作为人民法庭,既要树立和谐的司法理念,有服务大局的思想;又要注重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来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来改善法庭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法庭的工作环境才会有一个大的改观。另一方面,法庭应当加强与基层村民自治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及基层乡镇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以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环境。因为人民法庭的最大特点和特色就在于其立足乡镇、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另外,还应经常邀请村民委员会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员等人员旁听案件审理或者协助参与案件调解,来减少法庭工作阻力,使很多纠纷可以在庭前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平息事端,定分止争。同时,我们还真正实践“四进”活动,即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以诚心换理解,以真心换支持。

  

三、 学习楷模,真诚实践司法为民

  

陈艳萍同志是我们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我们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中的骄傲。陈燕萍作为江苏泰州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扎根基层14年,情系百姓,无私奉献,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共审理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真情为百姓、公正建和谐的基层好法官”。她曾荣立一等功,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江苏省十大女杰。20xx年, 中央宣传部将陈燕萍作为“道德楷模、文明风尚”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陈燕萍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现了当代法院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陈燕萍是新时期政法干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优秀代表,是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杰出楷模,是我们全体基层法院干警的学习榜样。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已分别向全国法院、全国政法系统发出了向陈艳萍同志学习的通知。作为基层法院,我们更有学习的必要。近日我们将具体研究制定学习陈艳萍先进事迹活动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是在学习的重点上,要做到五要。一要学习陈燕萍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以她为榜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 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二要学习陈燕萍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以她为榜样,切实增强同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法、秉公办 案,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实实在在地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三要学习陈燕萍调解为先、和谐执法的科学方法,以她为榜样,将促进和谐的理念和调节优先的 方法,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要学习陈燕萍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以她为榜样,严 格遵守政法干部的职业道德,在法律与金钱、人情等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二是在学习过程中要求做到“四个一”。即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和剖析材料,办好一件案件,为民办一件好事。三是在学习的方法上,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学习陈燕萍活动和日常审判工作相结合,运用能动司法和巡回审 判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工作方法,掀起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比赛热潮;二是要把学习陈燕萍活动和业务能力建设及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一村一法官”大走 访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像陈燕萍同志那样,做坚定立场、坚守原则、坚定信念的模范,做两袖清风、秉公执法、 刚正不阿的典范,以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感受得到的行动确保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三是把学习陈艳萍先进事迹活动与狠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结合我们目前深入开展的 “人民法官为民人”主题实践活动,在全体法官中开展一次深刻的思想作风建设活动,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老爷作风,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学习楷模,还在于为民要以楷模为榜样,推进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的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审判工作需要的优秀队伍。一是狠抓法庭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过去,部分法官认为法庭工作条件苦、案件强度大、创造成绩难,不愿意到法庭工作,不安心在法庭工作,存在工作热情低、责任心不强、成绩平淡等问题。现在,法庭条件好了,我们要通过集中教育和个别谈心等形式,使法庭干警正确认识人民法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引导基层法庭干警分析形势,找准位置,培养他们的职业尊荣感和岗位责任感,最大限度克服消极因素,充分调动法庭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狠抓法庭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除了抓学习制度的落实外,要指导人民法庭开展各项培训和业务竞赛活动,培养法官勤学善思、钻研业务的学习能力;开展“庭审观摩评比”活动,激励法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开展“裁判文书评比评查活动”,督促法官提升制作精品裁判文书能力;开展“优秀调解能手”评比活动,引导法官增强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能力。三是狠抓法庭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和推行以人民法庭庭训为核心内容的法庭文化教育体系,通过法庭文化的感染熏陶和“公正、廉洁、为民”六字庭训的引导激励,不断提升法庭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塑造了一个司法公正、不畏困难、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人民法庭法官群体,开创我院人民法庭法庭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我院已经定下了一个目标,就是“全市创一流,全省争上游”,目前,我们通过努力,已向这个目标迈出了比较扎实的一步,20xx年将是我们接近或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之年。实现这个目标,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占有相当重要的分量的。为加强人民法庭的工作,党组通过考虑,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更进一步地向人民法庭倾斜。具体说来,就是要做到“三个优先。”

  

一是工作优先谋划。高度重视法庭“前沿”和“窗口”的重要地位,继续将法庭管理工作放在法院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和完善院长联系法庭制度,每个法庭由一名副院长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法庭工作具体困难,形成“班子成员协助抓、职能部门配合 抓、法庭负责人具体抓”的法庭工作格局。二是经费和装备上优先考虑。针对法庭工作的特殊性,对于法庭工作所必需的汽车、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装备,都优先于其他部门进行配置、配足、配好。三是办案力量上优先配备。继续加强法庭审判力量的配备,提高法庭队伍的素质。我院新进14名人员到位后,一律充实到基层。同时,还要考虑将一些德才兼备、 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法庭锻炼,把法庭作为培训领导干部队伍后备力量的重要基地。通过不断向法庭补充新鲜血液使法庭队伍保持逢勃的朝气和昂扬的斗志。希望同志们继续发扬不拍苦、不怕累的精神,立足基层、注重调研

  

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努力开创我院人民法庭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县广大农村的平安稳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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