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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购销合同

电梯购销合同

更新时间:2021-02-08 09:18:46

购销合同范本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电梯购销合同》,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电梯购销合同第1篇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而订立,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主要零部件配置清单详见附件二):

单位:(RMB 元)

区域梯 号型 号层/站设备单价数量小计

设备总价¥

备注:1、乘客电梯已经包含井道内随行视频监控电缆、五方通话系统电缆、并包括五方通话系统全部设备。

2、电梯机房内控制柜已预留安防监控接口及轿厢摄像头安装孔位。

3、本合同总价已包含设备、包装、运输、装(卸)车费用、安装前保管、全部进口件的海关关税及增值税、运输保险费、维保期内的免费保修和保养、税金及电梯因井道尺寸和圈梁间距超标造成导轨支架长度及总数增加的所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4、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2.交货的时间及地点:

2.1交货时间:自甲方支付预付款并提供井道土建图纸之日起计算,于 日内达到供货条件;达到供货条件后,乙方应保证在收到本合同约定款项(本合同约定6.2条)后5日内将货物送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甲方可根据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货物分批到货时间及到货数量,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变更供货时间的通知为准。

2.2交货地点: 市 路 号 甲方指定工地现场。

3.货物的包装、质量要求及技术文件:

3.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2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质量符合或高于GB7588-2003(客梯)、GB16899-1997(扶梯)国家标准及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电梯技术条件》,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甲方的技术要求。

3.3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的措施。在设备交付以前,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以下一整套技术文件应妥善包装并随货物一同发运 :

1) 备件清单;

2) 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

3) 质量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进口部件的原产地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3.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验货 :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甲方(或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对乙方送达的货物进行抽检,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送达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品牌、产地、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发或更换,乙方因此延误货物交付的还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对货物的抽检,均不减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规格、质量、数量供货的责任。

5.货物的保管责任:

乙方负责将货物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运至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前,货物的保管责任及货物损毁灭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6.2甲方接到乙方供货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 %(如甲方要求分批发货,则按实际要求发货时间及发货设备金额的比例支付),乙方在收到上述甲方所付的款项后,组织发货。

6.3货到工地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 %;

6.4乙方安装完毕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 %;

6.5剩余合同总额 %(不少于3%)作为设备保修金,设备保修金在电梯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全部结清(不计息)。

6.6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支付第6.4项货款前开具的发票应包含保修金),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7.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图制作电梯总布置图及其他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图纸交给甲方,作为甲方组织完成电梯安装所涉及的土建整改的依据。

7.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等工作,具体约定事项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 电梯安装合同》。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在电梯未经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前,甲方不得自行接管该项目电梯,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如遇特殊原因甲方需使用电梯(例如甲方交楼期限届满),电梯还处于调试期内的,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梯服务(不另行收取费用),乙方提供临时用梯服务期间,电梯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2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自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经其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参见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书》及2011年4月25日实施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681-2010),乙方应按附件三约定的内容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规定的内容履行电梯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对电梯进行维保,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迟延履行义务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4保修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本合同附件四中所列配件的,乙方同意按当时零部件出厂价的8.5折向甲方提供相关零配件,并且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两天内完成供货。如甲方发现乙方所报出厂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的,由乙方返还多收价款。

8.5 乙方应免费提供一套电梯应急工具给甲方。

9.违约责任:

9.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2因乙方原因迟延到货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及索赔

10.1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因设备质量、规格、性能等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已收甲方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其相应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0.4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选定有资格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合同组成、合同生效及终止

11.1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2.不可抗力

若生产或装货及运输过程中或付款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发货或甲方因此不能如期付款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向对方提供当地有关当局出据的事发证明以供对方确认。如不可抗力发生在乙方的,乙方在此情况下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加速供货,如事故持续2周以上,则甲方应有权解除本合同。

13.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14.

甲 方乙 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税 号税 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电梯购销合同第2篇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告知:在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之前,应当考察供应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一、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___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___》

  3、合同总价:共____部电梯,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风险告知: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二、商品规格

  1、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三、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电梯主要部件产地见附件三《乘客电梯标准配置表》。

  四、包装

  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附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馐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五、.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2、交货期限:

  (1)本合同项下____部电梯的交货。

  (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____年__月__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___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最迟在____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3)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___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____天。

  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六、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1、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量、规格不一致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2、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四《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___日内必须报请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高度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电梯验收的监检费及土建配合费由买方承担)。

  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的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风险告知: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移交时间不得超过30天)。电梯保修期从电梯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七、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签订后_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每台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整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电梯交货时间之前_20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到应当交付的电梯价款总额的70%,(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电梯交货时间之后_10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电梯价款总额的15%,(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在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1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电梯价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5、在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进入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满一年后1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电梯价款总额的5%,(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6、卖方在每次收款前应提供相应金额税务收据,电梯运至甲方工地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一份相应电梯总金额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务发票。

  7、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八、技术文件:

  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1、装箱清单;

  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3、品质证书。

  九.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正常运行的性能和使用效果,具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根据国家标准GB10058-97《电梯技术条件》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30年。

  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验收合格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另行签订《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另行签订《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

  十、违约责任:

  1、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条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2、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应推迟。

  3、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4、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度、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的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7、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二、附加条款

  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卖方负责良好的安装、售后服务。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于双方具备同等的效力。卖方、买方的任何书面单方义务承诺,一经对方接受,也构成合同的有效部分。

  4、本合同及附件生效的,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5、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对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方贰份,卖方贰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梯购销合同第3篇

  买方(甲方)

  单位名称:

  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卖方(乙方)

  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高新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地 址: 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 电 话: (0535)6719898 传 真: (0535)6910197 邮 编: 2001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银行帐号: 370048236

  税务登记号: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1 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电(扶)梯设备购买费、运费保险、安装费、试车、检测以及各种行政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金钱给付义务。

  2.2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向买方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一期款),计人民币 11352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定金。

  3.2 货到工地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5%(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31218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

  3.3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三期款),计人民币1135200元,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技术监督部门合格证发放后乙方立即会同电梯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3.4合同价格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电梯无产品质量遗留问题时7日内无息付清。 4 技术条款的确认

  本合同签订后,对于乙方经充分考虑甲方具体要求、审阅甲方施工总图、勘察施工现场后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指导电梯设备制作安装的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在内的所有技术文件,甲方将进行书面确认,为乙方提供施工依据,但不代表电梯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此类问题属于本合同乙方的义务范围。 5 交货

  5.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输到现场。 交货时间顺延: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得顺延交货时间:(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2)因土建情况不具备安装条件的。 5.2 交货方式、运输

  a、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b、囗货到现场。 c、运输方式:囗公路

  收货单位: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到(站)港:烟台市高新区

  接货地址:烟台市高新区东泊子工地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6 收货查验

  开箱查验: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验收。漏发、错发的电梯部件,经双方现场证实后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 7 产品质量保证

  7.1 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xx”、扶梯根据“GB-16899-1997”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7.2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7.3 乙方保证电梯设备的质量,保证电梯设备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其生产、销售、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在先享有的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 产品包装 安装施工期

  8.1 本合同工期 电梯设备进场后,视为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已具备安装条件。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施工周期为 日历天。开工后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保证如期完工。

  8.2 乙方指派施工现场的联系和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8.3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不可抗力等),乙方书面知会甲方后,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 9.1 甲方责任和费用

  a、甲方在收到电(扶)梯设备后现场验货,并提供存储库房。

  b、在乙方进场前;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扶)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在乙方进场后,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c、提供符合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和乙方工作现场安全标准的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d、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扶)梯机房电源箱附件。

  e、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f、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

  g、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9.2 乙方责任和费用

  a、负责提前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b、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c、负责保管在甲方提供的库房内存放的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如有毁损、遗失、灭失,与甲方无关。 d、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乙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e、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f、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g、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h、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按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验并取得合格证按期交付给甲方,承担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费用。

  i、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j、负责向当地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甲方予以必要配合。 10 质量保证

  10.1 保修期: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自领取准用合格证之日起算,期限为24个月。

  10.2 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除照明灯具和油脂外其余部件均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并承诺每6个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免费检修、维护和保养。

  10.3 保修期内,电梯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地解决问题,如情况紧急时必须马上派员赶往现场。如乙方未及时采取行动,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扶)梯维修、安装、调试,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补齐。乙方仍应继续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10.4 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扶)设备交付使用后,双方于保修期满之日前15天由双方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有偿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 11 价格调整如果因为甲方要求需要增设其他额外设施或服务则乙方有权提出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2 争议解决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不可抗力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免责。 14 违约条款

  14.1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电(扶)梯安装,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

  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

  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应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3 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

  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15 其他事项

  15.1 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帐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帐户

  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且有权向甲方追索。 乙方指定帐户为:单位全称: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帐号:370048236

  15.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 15.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特种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

  15.4 本合同文本自双方签字与盖章(包括双方于首页盖章处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并由双方加盖骑缝章)时起生效。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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