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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更新时间:2021-02-21 09:11:08

转让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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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第1篇

  本股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协议双方:

  出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1. 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在 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注册号为:

  法定地址为: ;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 出让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为 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 元,占 注册资本总额的 %。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 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协议》。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协议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 协议生效日:指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 协议签署之日:指协议双方在本协议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 协议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 %股权。

  6. 法律、法规:于本协议生效日前(含协议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 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等。

  第一章 股权的转让

  1.1 协议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1.3 转让价款

  本协议标的转让总价款为 元(大写: 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第二章 声明和保证

  2.1 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 出让方为协议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协议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协议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协议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协议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1.3 本协议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协议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 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协议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协议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2.1.5 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向受让方转让协议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本协议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协议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 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

  2.1.6 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 股权前, 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钙等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2.2 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 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协议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2.2.2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协议标的,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其对 %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出让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 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负责组织召开 股东会、董事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 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 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协议第3.3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 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3.5 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1)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方亦不得以 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3.6 出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负责将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 资产负债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四章 保密条款

  4.1 对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 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 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五章协议生效日

  5.1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协议的生效之日:

  5.1.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协议文首所载日期,本协议即成立。

  5.1.2 出让方应完成本协议所约定出让方应当在协议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受让方应完成本协议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协议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 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 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协议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6.3 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协议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协议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7.2 如出让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协议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3 如受让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4 若受让方在协议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协议,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若出让方在协议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协议,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

  7.5 在本协议生效后 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6 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 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债权人要求 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公司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出让方应在公司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 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若出让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转让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未支付部分款项由受让方向公司支付。

  7.7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出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若出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7.8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受让方应在收到出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受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出让方。

  第八章 其 他

  8.1 协议修订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 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协议签字日前就本协议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协议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协议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8.4 通知

  本协议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 书写,并以 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 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 协议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 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8.7 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存档 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第2篇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 签署。

  甲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

  1、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

  2、甲方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的 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3、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 由于有多个受让方,目标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依法被确定为买受人(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 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因此目标股权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乙方愿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应当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灵活掌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转让方或者甲方:_________指

  1.2受让方或者乙方:_________指

  1.3目标公司:_________指

  1.4目标股权:_________指

  1.5转让基准日:指与目标股权有关的风险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之日。

  1.6转让价款:_________指

  1.7过渡期间:是指自转让基准日、本协议成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超过全部转让价款的_________ %之日三者中较晚之日起算,至甲方派出在目标公司的董事更换为乙方派出董事的该时间段。

  1.8公司法:_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合同法:_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目标公司概述

  2.1 目标公司的的经营范围

  2.2 目标公司在转让基准日的财务状况

  第三条 转让基准日与风险承担

  3.1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2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咨询尽其所知的就目标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及解释,双方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目标股权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目标股权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乙方自愿承担因目标股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造成的风险,并保证不会以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会以该等风险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3 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甲方不对目标公司在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以及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四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4.1 转让价款的确定

  4.1.1 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注:股权转让价款也可以约定为不含权转让,即股权转让价款为不含权转让价款,乙方应按照目标公司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滚存利润数额另行支付甲方补偿款。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1.2 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拍卖成交的价款数额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2 甲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式付款:_________

  4.2.1 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一次性缴纳第4.1款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2.2 分期付款

  本协议成立后的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 %即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不涉及批准的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协议须经批准后生效的,乙方应当在协议经批准生效后的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 %即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涉及批准的情形);乙方应当在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 %即 万元人民币及依照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分期缴纳第4.1款约定的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以上两种转让方式下的分期付款为选择性条款。)

  4.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4.2款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电汇、转帐支票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足额将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付款时间以到账日为准(日后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为准)。(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户 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

  4.4 若乙方已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全额支付全部或每一期转让价款,而拍卖机构未及时、全额的汇至甲方指定账户而导致甲方未能收到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依据《委托拍卖合同》之约定单方解除《委托拍卖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直接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予以无条件接受。(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5 履约保证金

  4.5.1 本协议成立后_________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当于转让价款_________ %(不低于20%)的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5.2 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乙方已向拍卖机构支付了缔约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_________  )/美元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 )。该缔约定金(不计利息),在本协议成立后自动转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约保证金。缔约定金若不足转让价款的_________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_________ 日内补足差额。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要注意与《委托拍卖协议》的衔接。)。

  4.5.3 在发生如下情形时,甲方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5.3.1 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4.5.3.2 因非乙方原因终止本次转让的;

  4.6 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每笔款项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出具合法的正式收款凭证。

  (我方是转让方,我方若是受让方应当注意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过渡期间安排

  5.1 甲方在过渡期间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增资扩股。

  5.2 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甲方应当就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在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按照乙方的指示,行使其相关职权。过渡期间内,甲方董事依乙方书面指示行使董事职权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5.3 第5.2条约定的有关董事、董事会部分甲方的过渡期义务是基于甲方在过渡期之前已向目标公司派出了董事,如甲方在过渡期之前没有向目标公司派出董事则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5.4 第5.2条约定的有关股东、股东会部分的义务,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第六条 目标股权权属转移

  6.1 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6.2 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署后 个月内开始办理,并在开始办理后 个月内办理完毕;如目标股权转让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审批或核准期间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间;各方未按对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履约期间应作相应顺延。

  第七条 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7.1 甲方是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已取得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乙方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享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双方能够承担转让和受让股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7.2 甲方、乙方均就转让及受让目标股权依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7.3 甲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转让股权的处分权;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前,甲方持有目标股权符合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甲方未在目标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但甲方在签约前已向乙方告知目标股权存在权利负担等权利限制的除外;

  7.4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保证积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5 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取得目标股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6 本协议书签署并生效后至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前,甲方承诺不就其所持有的上述目标股权的转让、质押、托管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的接触或签订意向书、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股权转让相冲突,或文件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的股权转移的条款的合同或协议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7.7 乙方保证其作为目标股权受让人取得目标股权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证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支付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

  7.8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促使目标股权过户成功(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7.9 乙方保证未签署任何与本协议书的内容冲突的合同或协议,并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7.10 不论本协议能否得以履行,乙方保守其所知悉的目标公司和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11乙方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得干涉、影响目标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收承担

  8.1 与目标股权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8.2 除法律对费用承担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为完成本次目标股份转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及先期支付的评估、招标、拍卖费用等。

  9.2 违约情形

  9.2.1 甲、乙任一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股权变更登记协助义务。申请资料提供方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申请资料,经登记部门书面提示或登记部门不予书面提示后经相关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未提供的,视为拖延履行;

  9.2.2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9.2.3 任一方违反依据本协议或商业习惯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义务的;

  9.3 违约处理

  9.3.1 属本条第9.2.1款违约情形的,按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_________ 的标准以人民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9.3.2 属本条第9.2.2款违约情形的,按应付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_________ 的标准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 日的,甲方有权选择按下列方式处理:

  9.3.2.1 要求乙方立刻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并按本款约定标准主张延期付款滞纳金(从本协议约定最晚付款日次日起计至全部转让价款实际支付之日)。

  9.3.2.1 解除本协议,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重新处置该目标股权,再处置回收款扣除再处置费用后低于本协议约定转让价款和滞纳金(计至再处置日)之和时,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本次转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支付给拍卖机构的佣金、律师费、评估费。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9.3.3 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

  10.1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10.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包括其间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0.2.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 个月内无法恢复履行的;

  10.2.2非因甲、乙任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_________ 个月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3 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10.4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_________ 种争议解决方式:

  11.1.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1.1.2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11.2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台湾、澳门除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指令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情况。

  12.2 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12.3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12.4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三条 通知和通讯

  13.1甲方的联络方法

  地 址: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13.2乙方的联络方法

  地 址: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联 系 人:

  13.3 任何一方就本协议相关事宜以挂号信、传真、特快专递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3.3.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3.3.2 由传真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13.3.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非因不可抗力事由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3.3.4 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发送方式及送达时间

  13.4 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四条 双方另行约定的条款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5.2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5.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5.4 本协议各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15.5 本协议采用中文(及英文)订立,一式_________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签订中、英文本的,两种文本如有不一致,以中文本为准)。甲方持_________ 份,乙方各持_________ 份。

  (此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第3篇

  转让方: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 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 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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