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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

更新时间:2021-04-01 10:04:25

施工合同范本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第1篇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保障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甲方工程部审核落实项目工程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自愿签订本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保证严格遵守并执行所有内容,承担各项责任。

  一、进场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进行审核,弄清所有施工环节点,做好现场技术交底记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表。若发现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或图纸标识有误而无法施工时,应事先报告给项目部,重新确定设计方案后再进行施工。如乙方不按照图纸施工或私自与业主商定改变施工内容和方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进场前必须保证和项目部及其它质监人员到现场检验工序施工情况,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为乙方办理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移交手续后由乙方按规定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若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等待上道工序整改完毕或确定整改方案以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并重新调整乙方某阶段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后乙方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否则影响施工质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用材管理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 天以上安排好各项材料用料计划并仔细审核材料数量和规格尺寸等,并以详细清单形式上报给项目部,如不及时上报或尺寸差错影响工期和造成材料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及时上报但甲方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停工待料的,甲方补偿给乙方停工期间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 元。甲方保证材料按预定的时间及时送到工地,乙方当即进行材料验收并核对数量,无误后签字认可,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或规格、尺寸有误时,应当即要求调换,否则导致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小五金、配件、辅材等小宗材料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材料员要求有义务将材料搬运上楼到工地上。如发生材料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质量或造成甲方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以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赔偿。

  材料控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或由甲方制作后由乙方签字认可。

  四、乙方施工质量责任: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保修,施工保修期为 ,如需维修而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保修时,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实际发生的工资款支付给保修者。为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公司《施工管理标准手册》等规定进行规范施工操作。若因违反其中任何条款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罚,在内部核算上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元以上 元以下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甲方视情况而定)。乙方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并负责保修工作。乙方若离开甲方公司,甲方仍有权对乙方追偿。

  乙方施工过程中若未按质量标准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期间的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返工引起逾期完工,按本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现场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公司各项文明施工标准严格现场管理,让业主满意。乙方保证每天到现场时间不少于 小时,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负责办理各项验收及变更等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书面材料及时交甲方工程部审核和存档。

  六、乙方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的规定,落实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人身安全、伤亡、消防、偷盗等事故发生,在内部核算上,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中一切实用工具(含钻头、铅笔、漆刷、刀片、批刀、毛巾等)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资金目标管理责任:乙方应在此指标内合理控制使用,工程经费以此指标为最高额度,无特殊情况超标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内资金结余部分按公司分配政策进行分配。资金由公司财务根据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度及时予以发放支付(详见附合费用支付单)。因乙方管理、施工质量或进度等原因造成业主不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行支付所有费用。

  八、装饰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规范填写的施工日记及各种现场填写的表格等资料上交甲方公司,并配合做好与业主的结算工作。凡不交者或不真实填写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九、获得业主、监理方及甲方优良工程评定的项目或因丙方优良表现获得客户好评并使甲方承接到客户介绍新的工程业务等情况,甲方根据丙方表现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十、乙方在按图施工正确的'情况下,如甲方或业主要求整改,必须由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给乙方,注明整改方案,因工程整改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个工时 元,但增加的工作量应由甲方负责人签字审核予以认可。

  十一、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终止内部承包,乙方应配合作好项目的人、财、物、料、图纸等的交接工作。乙方不配合交接或拒绝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予结算给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违约条款: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除要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1.以甲方名义在外私自承接装修工程者支付违约金 元。

  2.没有签署工程变更联系单,私自给业主增添工程分项或工程量或改变施工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3.乙方无故克扣施工人员工资,支付违约金 元

  4.不经甲方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停工者,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

  5.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执行质检人员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单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6.拒绝执行工程部质检人员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各项及总体验收质检意见的,支付违约金 元;

  7.乙方收取业主好处或擅自接受业主宴请吃饭等情况的,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三、乙方已仔细阅读本承包责任合同及合同附件(开工通知书、综合人工费用计算方法、费用支付方法、施工管理标准等),无任何异议并签字认可。

  十四、本责任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甲方: 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项目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第2篇

  发包单位(甲方):

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合同样本

  承包单位(乙方):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广州市越秀区冠城大厦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路

  1.3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内的室内装修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机电类除外,以甲乙双方签字确定的预算书为准。

  1.4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设计费用另计。

  1.5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框架

  1.7 装饰装修施工总面积:约为25,000 平方米。

  1.8 总工期:暂定10个月(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样板房装修时间除外,以样板房验收后进场时间为准)

  1.9 开工日期:甲方开出进场施工通知书为准。

  第二条 工程价款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按照《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广州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2013年相关费用及结算当期市场信息价。

  2.1 本工程价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及工程量清单的预算报价,作为本项目的结算单价(甲方盖章确认),涉及到设计变更的,以现场签证为准。

  2.2 预结算编制依据:按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范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联系单等相关附件及相应施工标准图集和施工规范。

  2.3 本合同价款暂约定为人民币:(大写) 约柒仟伍佰万元整。 (小写) ¥75,000,000.00万元。

  2.31本合同的造价为税前造价,如甲方需要开具相关税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进度款

  3.1样板房验收合格后,乙方全面施工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3,750,000)给乙方作为原材料备料款,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

  每月25日前乙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给甲方,次月5日前甲方按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一年内付清(不计息)。主材采购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品牌、等级,由乙方统一采购。

  3.2 样板房的材料按施工图,经双方认定品牌、等级、质量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封样,作为后续施工材料参照。样板房施工完工,经甲方验

  收合格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样板房总工程款的85%,余款在下次工程进度款中结清。

  3.3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3.4 乙方未经甲方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如果甲方延期付款超过乙方的预期,甲方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从应付未付之日(每月的5号)算起。

  3.6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叁佰万元现金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施工工程量30%时甲方退回给乙方。

  3.7如乙方同意,可将该项目商品房以销售价的70﹪转给乙方,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给乙方(销售价上限价为30000元/㎡)。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职称:。

  4.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

  4.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4.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4.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合理书面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经理应予配合执行。

  4.6 甲方权利

  4.6.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4.6.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4.6.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4.6.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7 乙方权利

  4.7.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4.7.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4.7.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8 甲方义务

  4.8.1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8.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向乙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证 、 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8.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4.8.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4.8.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4.8.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8.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4.8.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4.8.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4.9 乙方义务

  4.9.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4.9.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4.9.3 安全施工。

  4.9.4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不得由乙方承担。

  4.9.5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9.6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9.7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4.9.8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不得由乙方承担。

  4.9.9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和相关费用的约定

  5.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1) )种

  (1) 本工程价款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单价,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造价。暂定价为:¥3000/M2根据增删项确定最终价。

  5.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不报建的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章为质量平定验收标准。

  6.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影响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约定按合同价款的 1 %计付 人民币: 750,000.00 元。

  6.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自约定工程验收时间内未接到甲方另定验收日期通知的情况下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6.4 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并承担其相应的质量检测费,因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需要的检验、检测,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身该承担的相关费用。

  6.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书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7.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装饰工程主材确认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且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运至施工现场等。

  7.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品牌、型号、等级质量、环保合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第3篇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建筑装饰工程项目也在不断增加,尽管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已经成为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本文对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进行了概述,首先对当前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出完善措施,希望对加强我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关键词: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建筑装饰工程是我国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不断变化,对建筑装饰给予了高度重视,这也使得我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越来越重要,只有抓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才能保证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尽管我国各级各类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都高度重视施工管理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在我国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的历史条件下,各级各类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管理创新,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更具科学性和效能性。

  一、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体系缺乏完善性。尽管建筑装饰工程在规模上无法与建筑工程相比,但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仍然比较复杂,特别是由于其具有很强的工艺性和技术性,因而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管理工作,但目前我国很多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体系仍然不够完善。由于我国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市场化改革起步较晚,因而很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还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因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比如目前我国一些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属于中小型家族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很多管理工作仍然具有“人治”角色,特别是在奖惩机制方面仍然不够完善,导致很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影响。

  二是现场管理缺乏科学性。尽管目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普遍重视现场管理,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由于现代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越来越重视,但目前我国一些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管理缺乏足够铁重视,比如一些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高度重视,盲目增加施工人员和施工设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施工效益;再比如还有一些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在现场管理方面缺乏科学性,很多时候都是靠老经验和老办法进行管理,导致现场管理缺乏科学性。

  三是质量管理缺乏全面性。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比较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管理,抓好了质量管理就是抓好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生命线”。尽管绝大多数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都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目前很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全面化方面仍然不够到位,比如目前施工工艺、技术、操作、环节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很容易导致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出现叠加效应,甚至由于质量管理不到位,出现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还有一些中小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存在着弄虚作假甚至偷工减料的现象。

  二、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措施

  一是提升施工管理意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要把施工管理作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乃至打造施工品牌的重要战略性举措,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积极探索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有效途径,特别是要将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渗透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每个领域和每个部位。作为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企业的领导者,要给予施工管理高度重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和表率作用推动施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与发展,教育和引导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加强施工管理工作。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管理文化建设,特别是要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全员管理作为管理文化的重要内容,努力形成管理合力。

  二是完善施工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的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体系,是保证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要着力构建施工管理体系,特别是要在建立奖惩体系、责任体系、教育体系等方面取得突破,使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方案设计、物资采购、工艺技术、监督控制都能够形成完善的组织体系。比如在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奖惩体系建设方面,应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度,使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再比如应当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施工人员能够牢固树立质量与安全意识,使自我管理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三是优化施工管理模式。要想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必须建立符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管理的有效运行模式,为加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这就需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要进一步优化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流程,从提升施工效益、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三位一体”出发,对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做出更加科学、详细、完善、具体的标准,加强施工技术管理、施工标准管理,特别是要对那些容易出现问题的施工流程进行重点管理,制定管理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要高度重视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完善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落实,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综上所述,尽管随着我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我国各级各类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越来越是在机遇面前,越是要高度重视施工质量管理,否则极易对建筑装饰工程项目以及建筑装饰工程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这就需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现场管理不够科学、质量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施工管理意识、完善施工管理体系、优化施工管理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使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

  参考文献:

  [1] 梁雁.浅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管理[J].才智,2014(23)

  [2] 蔡小林.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J].现代装饰,2014(04)

  [3] 李军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管理探析[J].现代装饰(理论),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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