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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讲话摘要

政府领导讲话摘要

更新时间:2013-10-10

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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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通报 第五十五期

 

 

XXXXXX同志在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摘要)

 

XXX同志的讲话

 

2013913日)

 

一、客观评价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于2011年才开始起步,发展速度之快,覆盖产业之广,产品开发力度之大,全市排名升位之高是前所未有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县供销联社科学策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的结果,更是全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协调配合和辛勤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总量达到了121个,但是,在全县特别是全市有影响力的合作社不多,绝大部分合作社的个头小、经济实力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带动产业不广泛、不深入,入社农户不多,注册资金少;二是内部管理欠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三是产品开发级次低,一部分加工型专业合作组织连起码的质量安全(QS)认证也没有,加工环境差;四是合作社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难以发展成市级龙头企业和开发市级、国家级的品牌产品;五是合作社相关人员没有通过各级各部门相关培训,他们的生产意识、发展意识、经营理念很难提高,很难跳出小农意识、小富即安的思维方式;六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瓶颈没有得到缓解。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目标

我县今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定位是“打造亮点,争创一流”。具体地说,就是要把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分别排类,找出一些有代表性和同类的进行整合,选择一些已经有一定的规模,内部管理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带动产业较强,经济效益较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一是要使它们整体实力逐步达到县级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国家级龙头企业标准。二是要使它们的产品质量逐步达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三是要使它们的产品商标逐步成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如果实现了上述目标,它们就自然成为我县农业主导产业的带动力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骨干力量。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措施

一是狠抓合作社园区建设。选择合作社发展相对集中,起步较早,产业带动广泛,运作较好,群众认识较高的区域进行重点推进和扶持,这样既便于相关部门的引导、培训和扶持;又便于他们相互学习和促进,使其尽快做大做强,成为闪光点。二是狠抓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培养。使它们尽快上档升级,成为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为专业合作社的做大做强,建立平台,树立标兵。三是狠抓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开展,通过各种展示展销活动提高合作社的市场意识、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四是狠抓合作社集团式发展。要把同类产业的合作社联合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把它们的所有资源再一次整合,综合实力再一次提高,共同来应对市场风险。五是狠抓示范合作社建设。按照“八个一”示范建设标准,即:一个良好的产业依托,一个标准化的办公场所,一个灵活的运行机制,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一个知名的品牌产业,一支精干的产销队伍,一个精明能干的组织机构,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这八个标准来规范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建立示范社的主要标准和今后工作的重点。六是狠抓合作社平台建设。主要突出合作社组织化平台,资源整合平台,联接农民平台,产品开发平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平台,便于扶持、服务平台。七是狠抓合作社信息化配套建设。要把现代信息化建设贯穿于整个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去,使他们最大限度的受益。

四、依法推进,确保合作社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201171日起施行,该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是要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大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解决了农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对接和适应的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权益,把多年来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将有效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是要依法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只有这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生产、经营、管理、分配、解散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利益不侵犯。

五、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县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强硬措施,采取必要的手段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是全县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作为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为该项工作排忧解难,确保人力、物力、精力三到位,分管领导要抓具体、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开发、产品展示展销、产品质量认证得到强有力的支持。

三是金融部门要根据中央、市、县有关指示精神,采取相应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职责,把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落到实处。

四是县财政要逐年加大支农资金的预算额度,同时,要从支农资金中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资金投入,确保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资金瓶颈得到有效缓解。

五是县农工办、县供销联社、县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要对照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中规定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再上新台阶。

 

 

 

 

 

 

XXX同志的讲话

 

2013913日)

 

一、回顾过去,成效明显但发展的压力依然很大

一年来,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在市供销总社大力支持下,在县级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尤其在县供销联社牵头努力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2年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21个(其中:跨省级合作社1个),覆盖32个乡镇,151个行政村,入社农户43100户,入合率达20.5%以上,带动农户61800户,吸纳股金3188.5万元,为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增收达1100多万元,为入社社员二次返利92万元,入社社员年终分红21.3万元;合作经济组织建标准化基地20200亩,开发专业合作社系列产品18类、82个;“千丘田”优质大米,馨品牌“富硒SOD”纽荷尔脐橙、“森山牌”茶油等深受消费者好评;合作经济组织流转土地60300亩,新培育合作经济组织县级龙头企业7个,组建农资、日用品、药品、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各1个,组建综合服务社42个,农资放心店88个,日用品放心店76个,药品放心店102个,烟花爆竹放心店170个;组建12582农信通信息中心1个,信息服务站38个,服务点96个。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围绕了一个目标。真正达到了哪里有产业,哪里就有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目标。二是达到了两大突破。全年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累计突破100个;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商标注册登记实现了“零”的突破。三是实现了三大发展。首先是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了跨区域、跨省市发展。梅江“洋三元”生猪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发展到了贵州省松桃县等地方。其次是部分合作经济组织达到了县级龙头企业标准。目前有5个专业合作社达到县级龙头企业标准。再次是全县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有了新进展。2012年,我县被誉为“中国纽荷尔脐橙之乡”;县供销联社被评为“服务果农全国先进集体”;县供销工作被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考核连续两年获得综合考评一等奖。

纵向比成绩可喜可贺,但横向比差距仍然很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总量依然很小。全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入合率仅占20.5%,大部分合作社社员股金都在20万元以下,依然存在规模偏小、发展不平衡、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二是工作亮点较少。发展的专业合作社多,规范的少;新开发的农产品多,但通过QS质量认证的少;合作社入社的社员多,但专业人才少,专业合作社产品级次低,能够进入大市场的不多。三是产业化经营滞后。由于产品单一、产业化程度不高,导致中小规模合作社的效益偏低。纵然有部分合作社发展到了一定规模,但因其经济实力较弱、深加工滞后,导致产业化经营水平低下,农产品的销售难,合作社的自身效益不明显,抵御市场经营风险的能力差。四是自身建设较差。部分专业合作社依赖性强,有“等、靠、要”的思想,不思发展,不知道怎么发展;有的甚至没有开展工作,群众意见大;有的组织机构未健全,专业合作社仅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没有入社农户,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

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做好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规划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四件大事”,做文章想办法,花大力气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一)要上档提质抓好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一是要抓好规范化工作。要依托优质粮油、金银花、土鸡、油茶、水果、茶叶、生猪等重点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要抓好产业化经营工作。要推进合作社产业化经营,建设合作社标准化产业基地,要用好土地流转政策,切实抓好合作社土地流转试验示范区建设。三是要抓好品牌开展工作。做好合作社农产品商标注册、品牌开发工作。高标准、高质量举办好武陵山区合作社农产品交易会。启动我县高端猕猴桃富硒SOD科技项目,扩大纽荷尔脐橙富硒SOD科技项目实施面积,力争打造为“中华名果”。依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支持,抓好3个有机食品基地认证工作。

(二)要扎实苦干抓好全县“新网工程”建设工作。加快新农村农资配送、日用消费品配送等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千社千店”富民工程,全面落实“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是统筹全县农村商品流通的现实需要;建好农资配送、日用品配送、药品配送、烟花爆竹配送、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6大网络服务体系,是确保质量,方便群众在家门口能购到放心商品的现实需求。今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县城建6大配送中心,乡镇建50个超市,在村建100个农资连锁放心店、166个日用消费品放心店、170个烟花爆竹经营网点、102个连锁药品经营网点、12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培育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流通型龙头企业1个,组建经纪人协会、行业协会各1个,专业协会2个”的目标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市商委、市供销总社、市财政局验收。

(三)要认真细致的做好入社农户惠农卡及小额贷款、专业合作社授信及贷款发放,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惠农卡及入社农户小额贷款、专业合作社整体授信及贷款发放和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XXX府办发〔201262号)以下简称“三推进”要求抓好此项工作。各乡镇要认识到做好“三推进”工作对于解决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资金需求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依托专业合作社这个平台,强力推动“三推进”工作开展,加快辖区内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县供销联社、农行XXX支行要按照双方的框架协议,迅速启动此项工作,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乡镇推进此项工作做好服务。县财政要为“三推进”工作开展积极创造条件。广大入社农户和专业合作社要诚实守信,用好用活小额贷款,实现自身发展、促进专业合作社壮大。

(四)要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各乡镇要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利用好县上有关农村社区建设的各种扶持政策,科学抓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我县新农村示范村、推进村的所在乡镇要积极争取县供销联社的支持,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网工程项目建设,把农资、日用品、药品、农产品购销、合作经济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项目纳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把民政、计生、文化、医疗、扶贫、行政办公、测土配方、科技培训等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真正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形成为农服务集约优势,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灵活的服务。

三、加大支持,宽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环境

优良的外部环境是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XXX府发〔201237号)要求,加大工作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在组织保障上要进一步加强。县供销联社要尽快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县委、县政府将按阶段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抓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纳入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打造成“一乡一镇”的龙头企业,“一村一品”的中小企业;把农村商贸、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成农民群众的家;把专业合作社建设成农民群众的摇钱树;把“新网工程”建设成农村连接城市的商品流通桥梁。确保专业合作社、“新网工程”项目,发展一个、规范一个、见效一个。

(二)在队伍建设上要进一步加强。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引进人才;要有“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与各类研发机构、科研院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关系,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用感情留人。二是与《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相结合,鼓励选派到乡镇、村任职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人事部门要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户籍管理、党团组织关系挂靠等服务。三是要健全县、乡两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训体系,健全培训机构,落实专项资金,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着力培育一支懂理论、会干事、有责任心的党政干部队伍和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三)在政策扶持上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XXX府发〔201237号)要求进一步细化扶持政策。一是在财政扶持上。每年从财政支农资金中切块一定的资金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各乡镇要根据各自情况制订切实的扶持政策,推动辖区内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在金融扶持上。县金融办、县银监办要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支持全县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政策,县内各金融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三是在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上。要将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和涉农专项资金尽可能地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倾斜,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点扶持范围,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提供最大支持。

(四)在政策落实上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税务、交通、卫生检疫站等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1号)以及市上县上文件要求,认真研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税收优惠政策对接,确保政策落实。二是在用地、用电优惠政策上。国土房管、农业、水务、林业、电力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下,结合集体林权证的发放工作,鼓励农村土地、林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用土地、林地经营权入股加入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采取租赁、征用、承包、转包、代耕、转让、入股等形式推动农村土地、林地流转工作,开展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林地利用率和使用价值。要大力支持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产品初级加工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三是在合法权益保护上。制止任何单位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严禁平调、侵占挪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产和专项资金。各级各部门要配合县供销联社抓好供销基层社及社属企业改革工作,禁止一切阻挠、破坏改革的不法行为,杜绝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强占供销社现有资产,确保顺利推进供销基层社及社属企业改革工作。

(五)在科技支撑上要进一步加强。科技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施的科技推广项目纳入科技计划范围,并通过“双十百千”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行动等措施,重点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性合作社;鼓励支持合作经济组织推广新品种,引进科技种植、养殖、加工生产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切实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为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系列化的技术服务和测土配方,不断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要积极引导合作经济组织使用新型农业机械;结合产业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有机专用肥、复合肥等系列农资产品,逐步改变农民的用肥习惯,减少对化肥的依赖,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绿色农业,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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