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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报告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0-10-31 17:53:30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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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3逢8的年份是经济普查年,本次普查从2018正式开始。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的统一部署,2018-2020年期间开展“四经普”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普查准备阶段、单位清查阶段、普查登记阶段、普查资料开发阶段,业务流程主要包括13个环节。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等工作;单位清查阶段主要包括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等工作;普查登记阶段主要包括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等工作;普查资料开发阶段主要包括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与普查总结等工作。

一、区经普办工作执行情况

面对此次普查登记时间紧,入户难度大,填报指标多,基层统计力量不足,录入系统不稳定等新挑战,区经普办在市经普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按照国家经普方案的要求,坚持以科学统筹、强化督导,细化任务为工作主线,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围绕夯实普查基础、建立工作机制、抓好重点环节和数据质量、提前谋划普查数据衔接等核心环节开展普查各项工作。工作开展重点如下:

(一)主体责任明确

1.区委区政府认真履职。宝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经普工作,于2018年5月印发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宝府〔2018〕18号),正式启动了我区“四经普”工作。并于2018年8月印发《关于成立深圳市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时机构〔2018〕16号),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3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经普领导小组。

期间,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多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普查登记中遇到的各种问题(PAD采购)并到普查一线检查指导。在普查初期,区政府召开了宝安区“四经普”动员会暨启动仪式,会上与各街道签订了《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责任书》,明确了各街道普查机构的职责;在现场登记阶段,组织10个街道在西乡召开现场办公会,检查经普数据审核工作和街道监督人员履职情况,在会上,专门强调各街道要切实履行职责,强抓经普数据质量和加强对统计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在普查登记后期,专题听取了“四经普”工作成果初步情况的汇报。

2.区经普办履职情况。2017年8月区统计局参照市统计局做法成立了区“四经普”筹备工作组及其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深宝统〔2017〕26号),统筹前期有关工作。2018年9月印发了《深圳市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内设工作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深宝统〔2018〕39号),成立区经普办,“四经普”正式启动以来,历时10个月,完成了普查机构的建立、普查方案的制定、专项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等阶段工作,目前我区普查数据已通过国家、省、市的验收。期间,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们坚持以科学统筹、强化督导,细化任务为工作主线,围绕各阶段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建立工作机制,有力推进报表审核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筹安排到位

1.制定整体方案。在普查登记阶段,区经普办按照《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做法,制定了《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深宝经普办〔2018〕10号),明确登记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时间安排等,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2.及时安排工作任务。结合不同时期工作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下发《关于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工作初步安排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8〕11号)等5份正式文件,做到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三)把实事求是贯穿于普查始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少报漏报——“两防”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两防”能力,实事求是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确保经普数据客观、真实、准确,一是区党政领导在各种统计、经济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实事求是,决不能弄虚作假;二是紧紧围绕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这一核心,区经普办在区、街道经普会议、培训中,都强调要区、街道经普办和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经济普查方案,严守纪律底线红线,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三是加强“两员”业务培训。制定《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业务培训方案》,采取分层培训方式,由区培训街道,街道培训“两员”的方式进行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在清查、普查阶段,区经普办开展了单位清查业务、普查综合业务、依法普查等35场培训,进一步强化“两员”队伍业务素养和职业操守。

(四)发挥区各专业统筹指导作用

“四经普”工作要求高、专业性强,普查对象分布广,区经普办各专业紧紧围绕普查各环节工作要求,靠前统筹指导,出台各专业数据审核要点和审核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13号)等文件,全力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并指定专人及时、主动为一线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答疑解惑,对区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省、市经普办,并及时转发和告知街道普查机构上级普查机构的问题解答。

1.建立三级联审、联检。建立普查员、街道办、区经普办数据三级联审制度,以“防少报漏报,防多报虚报”为原则,通过日常检查做好数据监测,分行业、分地区监测、评估普查登记进度及数据变动情况,不定期监测、评估填报不完整、奇异值等情况,做好纵向横向数据比对分析,与历史数据比对、跨行业比对、跨专业比对,以便于及早发现异常现象,查摆具体原因,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2.加强数据评估。分行业、分地区每日监测、评估普查登记进度,每周监测、评估系统审核错误清单变动情况、主要经济指标汇总数据变动情况等,不定期监测、评估填报不完整、奇异值等情况,做好纵向横向数据比对分析,与历史数据比对、跨行业比对、跨专业比对,及早发现奇异值并下发各街道核实修正。为落实市经普办下发的《关于印发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的通知》(深经普办字〔2018〕3号)及有关会议要求,根据上级各专业下发的拟增加值查询模板,形成疑似错误清单并下发各街道核实修正,确保我区普查汇总数据总量与结构衔接。

3.提早部署集中审核工作。针对2019年5-6月普查数据集中审核阶段,上级将下发的大量查询任务,核查工作量大的问题,在4月24日普查数据汇审会上,区经普办明确要求各街道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普查数据修改操作流程,核实核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修改流程规范、真实准确。上级累计下发的各类审核错误清单6.4万条,其中5月份5.9万条。5月13日系统审核强制性错误1302条、核实性错误6.3万条;至5月31日,系统审核强制性错误0条、核实性错误9292条。

(五)加强监督管理

1.规范入户登记流程。下发了《关于做好宝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1号)及《关于明确普查员入户登记行为规范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6号)等文件,要求各街道经普办严格流程、实地登记。普查员必须亲自到调查对象生产经营地,完成现场定位、数据采集、普查简表签字确认等工作,同时要求做好行走记录台账,确保入户登记全方位覆盖。

2.规范录入审核流程。下发《关于做好宝安区“四经普”普查数据审核修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切实做好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台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数据录入审核流程规范,要求现场执行数据审核,数据修改应经普查对象确认及报批后在平台上进行修改,并保留审批手续、修改依据、修改记录、修改台账等可追溯、可查核的资料。

3.开展质量抽查。制定了《宝安区“四经普”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分别于3月上旬、4月上旬、4月下旬、6月上旬,区经普办统一组织对各街道开展质量抽查,并按照上级事后质量抽查要求开展核查,对抽中普查小区普查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抽取部分单位检查主要指标的填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报表数据与系统录入数据一致性。在抽查过程中把规范普查流程、严禁弄虚作假作为必查项目之一,对抽查、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关于做好“四经普”数据质量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29号),要求各街道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有效控制数据质量。

4.区经普办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监管。为解决基层统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各街道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2018〕35号)要求,采用了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用“两员”。一是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四经普”登记阶段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4号)文件要求,2019年春节前后,区经普办督察组分别到各街道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街道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管,严格按照普查方案流程上户登记,并做好相关台账和日常质量抽查工作;二是2018年10月22日、11月11日、2019年4月24日、6月13日,区经普办四次约谈了四家服务外包公司的负责人,传达市经普办有关会议及文件的精神,要求各街道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管,明确各服务外包公司要确保“两员”足额到位,并严格按照“数据真实、不重不漏”的要求,做好经普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六)完善监测机制

1.每日一报,监测进度。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新形势,区经普办在经普工作开展以来就组建了督导队伍,跟踪各街道任务落实,帮助解决责任街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日通报制度,以“每日一报”形式,及时掌握各街道工作进度,就每日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解决。

2.每周例会,专题研究。每周汇总分析全区数据整体情况,并在局周例会和经普周例会评估分析数据情况和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在普查登记的冲刺阶段,将各街道经普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下发,主要内容包括:登记进度、主要经济指标户均情况、分专业汇总数据等,确保各街道按时保质完成普查登记工作阶段任务。

3.加强监测,集中审核。根据国家普查方案的要求,各级普查机构5月份开始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并逐级下发大量的审核清单。区经普办根据数据逻辑关系,利用系统审核功能,结合上级下发的审核要点和审核清单,定期汇总监测各街道数据核实情况,督促并指导各街道审核修改要注重流程、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按照强制性、核实性、可忽略性要求对发现的各类疑似错误逐一审核, 对核实无误的,在系统上填写情况说明。

(七)宣传普及到位

1.制定宣传方案。区经普办和区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并成立“四经普”宣传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全区三年的宣传预算就多达162万,是历次大型普查之最。

2.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共交通、微信微博、LED户外广告等,多方面、全方位进行经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例如:在宝安商业最为发达的壹方城商业区LED屏循环播放经普公益宣传片;在《宝安新闻》栏目开设《经普工作人员的一天》节目;在宝安日报开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等。目前,共编印经普简报18期,在微信微博宣传报道15次,各类报纸刊登报道7次,电视广播宣传报道170多次。

二、各街道“四经普”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圳市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时机构[2018]16号),各街道经普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普查人员、经费、办公设备及场地等保障工作到位,认真做好本街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各物管公司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

落实人员、经费、物资和场地。2017年底编制了经普预算方案,全区10个街道2018-2020年经普预算共约为4千万元。2018年9月前,全区10个街道均成立了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置了专门的经普办公场所,并根据区统一部署,自行采购了数据采集设备PAD。各街道经普办按照市统一做法,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招标确定了第三方统计服务公司,并完成“两员”选聘工作。全区共选聘普查指导员273人,普查员2178人,“两员”共计2451人。

(二)单位清查阶段

1.绘制普查小区。2018年10月初,各街道完成了普查小区绘制工作,全区共划分141个普查区和1338个普查小区,并按照市局要求将地图和区划上传。

2.清查业务培训。截至2018年10月中旬,各街道按照区经普办培训内容及要求,完成了“两员”全覆盖业务培训,累计培训超2000余人次。

3.“地毯式”清查。各街道对全区1338个普查小区的每栋建筑物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并联合街道安监、网格办等部门和社区、物业公司等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截至11月15日,我区登记单位17.5万家,登记个体经营户12.9万户,单位和个体清查数量居全市各区之首。

(三)普查登记阶段

1.普查登记综合业务培训。按照区经普办普查综合业务培训方案的要求,各街道对普查方案、通用普查表及专业普查表指标、入户登记技巧、依法普查知识和全面质量管理办法等进行了“两员”全覆盖培训,累计培训超1500余人次。

2.落实区经普办各项工作机制及要求。根据区经普办严格流程、实地登记的工作要求,各街道开展了入户登记和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并建立了行走记录台账和修改登记台账制度。根据区经普办的日通报制度,每日报告进度情况和工作难点问题。

3.开展数据评估与审核。根据区经普办下发的审核要点和查询清单,各街道自行监测辖区经普数据汇总情况,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数据核实工作。

4.履行主体责任。各街道对服务外包公司进行监管。以合同约束服务外包公司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并不定期抽查检查外包公司工作质量,如新桥街道,自普查登记阶段以来,以抽检普查报表方式开展质量检查,累计抽查报表510余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全国“四经普”工作统一部署,目前我区“四经普”工作正处于普查数据评估、共享和发布阶段,按照10月12日召开的全市经普办主任会议要求,下来我区重点工作为发布经普数据,撰写普查公报,明年主要工作为普查资料开发与课题研究。近期上级将陆续发布普查数据及公报,待市经普公报发布后,区经普办将及时提交区经普公报报区经普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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