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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1-03-04 16:15:39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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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1篇

同志们:

这次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以及3月6日市局召开的全市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来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今年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刚才,00同志总结了去年以来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绩及存在问题,并对今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00同志就近期如何做好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作了布置安排。两位同志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森林资源是林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森林资源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就不是又好又快发展的林业。现代林业建设,第一要义是就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增加森林总量和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实现和提升林业的三大功能,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因此,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是林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11月13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全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森林资源保护在林业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核心任务,一定要充分认识森林资源保护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在生态文化培育中的突出作用。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更加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特别是市委书记00同志到任以来,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保护也是发展”的发展理念,提出了“生态优先,加快发展,注重民生,构建和谐”的十六字工作方针,科学准确地把00城市形象定位为“客家古邑·万绿00”的山水园林城市目标。就是在这个大背景前提下,今年初市委、市政府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市委《决定》),足以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林业的高度重视,足以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坚定决心。与此同时,我市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最近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围绕加大林业管理力度、制止大面积盗伐林木、营造风景林、加强木材流通管理等内容提出了建议。其中周辉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业管理力度,促进生态河源建设》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凡被列为重点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将会进行视察,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因此,做好当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比任何时候更重要,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希望大家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进一步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危机感和忧患意识,树立事业心和责任心,下狠心,用猛药,动真格,敢碰硬,做到“责不到位就换位,不换脑筋就换人”,高度重视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依法治林,扎实推进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为推进新时期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新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努力开创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局面,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林意识。管理和保护好森林资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单单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部门的事,它涵盖了从种苗选育早植树造林、中幼林抚育到森林资源的管护,从森林采伐到木材管理利用的全过程和经济、生态以及社会的多个方面。我们要用生态林业的观点发展林业,用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林业,树立宏观森林资源观念,从整体上管理森林资源。只有在思想观念上产生新的突破,才能在管理手段上有新突破。因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依法治林,开创新局面,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要从注重对破坏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转移到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基础工作上来,把着力点放在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上来,防患于未然,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二是要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上来,把着力点放在更高层次的全过程监管上;三是要从注重行政手段保护转移到注重法律、行政和经济等综合手段保护上来,把着力点放在执法监督检查和经济政策的引导上;四是要从对森林资源的被动保护为主转移到主动预防上来,把着力点放在宣传、教育、疏导等预防上。

(二)要坚持以贯彻落实市委《决定》精神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是一份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与森林资源保护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做好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锐利武器,更是我市今后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化林业的指导性文件。为此,我们要认真吃透文件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市委《决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首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在抓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坚决做到依章办事,依法行政,凡是市委《决定》规定要做的,无论难度多大,都要创造条件完成;凡是市委《决定》规定不准做的,坚决带头执行,确保令行禁止。在这里,我重申一点: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部门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力军、先锋队,要带头认真对照学习市委《决定》精神,着重抓好市委《决定》涉及森林资源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和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管、专人抓、出成效。

(三)要坚持以开展林政资源综合执法管理为重点,建立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全力打好森林资源保护的攻坚战。当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保护森林资源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乱砍滥伐、批东砍西、批少砍多的案件屡禁不止,屡查不绝,严重地威胁着林业生态安全。二是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比较严重。虽然去年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理非法占用林地的专项行动,有力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嚣张气势,但是没有彻底清理,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三是我市交通道路四通八达,难以监督木材运输,非法收购、非法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地影响着林区的正常生产秩序。四是涉林渎职犯罪案件有增多的趋势,尤其是一些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存在较为严重的“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渎职不作为及乱作为等违法乱纪行为,这些不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损害了林业部门形象。在最近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述有些问题已经引起市有关领导和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可以说已经到了非痛下决心解决不可的地步,否则,我们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将失信于民,将无地自容。为此,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当务之急我们必须迅速动员一切力量,充分发挥各级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部门作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中坚主体力量,以铁的手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专项行动,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形势有明显好转:一是各地林政管理与森林公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家子”思想,在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各项工作中做到不讲价钱,服从分工,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重拳出击,建立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自身独特的林业执法优势,主动出击,敢于碰硬,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侦破查处力度,大力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面积大、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心、媒体关注的重大案件,达到杀一儆百、教育群众、震慑罪犯的效果。今年市局拟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系统内部和社会各界中聘请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公开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林业部门内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破坏森林资源或者造成森林资源巨大损失的,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允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为森林资源保护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重点是要宣传报道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战果,宣传党和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决心和态度,宣传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部门为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所做的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特别是查处难度大、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要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深入基层,深入林区,送法下乡,送法进山,广泛宣传国家、省、市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意识。总之,要通过有力的宣传工作,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提高全民、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森林公安和林政管理部门是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机构,承担着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的重要职能,而这些职能履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林业的发展,影响到森林资源总量的增加和森林质量的提高,影响到生态文明的建设和现代林业的建设,也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小康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此,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尤其是森林公安机关和林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自身工作职能,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建立有效管理、预防、控制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资源的全方位长效机制,从而做到标本兼治,在根本和源头上遏制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要认真落实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保护森林资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的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各项保护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列入林区治安综合治理范围,统筹安排和考核。要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他们保护林木的自觉性,防止发生恶性毁林事件。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国有林场要抓紧实施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尽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资源保护上来,将护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工段工区,做到林区所有区域、主要水陆交通路口均由各林业局(场)领导划片负责,林业职工承包管护。要立即组织专业护林队伍昼夜巡查,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林政稽查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森林保护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和林政执法骨干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建设,要本着充实力量,完善职能的原则,调整警力布局,提供可*的勤务保障,千方百计提高森林公安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控制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按照“林区内外结合,山上路上结合、地方公安与林业公安结合”的原则,从武装清山、道路巡查、查处案件、打击团伙入手,将日常工作与集中统一行动结合起来,重点打击乱砍滥伐、人为纵火、盗伐盗运、伪造票证、冲关闯卡、暴力抗法等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二)要进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改革。(1)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林木采伐改革,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追究制。(2)严格执行市委《决定》精神,在商品成熟林蓄积超过1万立方米的重点行政村(场)安排林木采伐指标,并优先安排由于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损坏的林木采伐,其它行政村和交通要道、市区和县城周边以及景观林不得分解下达木材生产计划;但因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失的林木不在重点行政村(场)范围内又确实需要采伐林木的,各地要认真调查核实,受损砍伐情况汇总到镇、村、小班,由县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市局审核后再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3)加快换发新的《广东省木材经营许可证》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木材加工经营权的招投标工作,调整木材加工企业布局,减少木材加工企业数量,规范木材加工企业行为。

(三)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要针对目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所面临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县区林业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特别是各地要认真落实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规范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四)要加强林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监管能力。要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监测和监督体系,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能力;要大力加强林区“四网”建设,形成多层次立体防控网络,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能力。

同志们,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持续发展的命根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林业整体工作中具有核心地位,我们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承担着繁重的任务,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做好服务,努力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上新的台阶,为我市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篇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工作,3月5日,王庄林区召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

会上,林区负责人传达了《鞠向群同志在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林区实际,就下一步林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涉林违法犯罪、春季森林防火等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体人员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清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涉林违法犯罪、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专项行动,加强林区范围内枯死木的伐除、清理工作;加大检疫检查力度。二是继续加强森林动植物资源管护,加大林区范围内边界清查,严防盗伐、滥伐林木以及非法占有林地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周边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思想意识;积极协调与乡镇村联防联动,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三是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随着气温回暖、大风天气增多和春季农事活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压力加大,要进一步加强季节性护林员管理,抓好野外火源管控;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在岗履职,加大巡查瞭望;要持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群防群控氛围,确保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

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3篇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近年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作简要通报。

一、近年来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各级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XX”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基本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效。

(一)林地保护不断加强,有力保障了林业发展空间。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全面完成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了全省林地变更调查,

积极做好“林地一张图”与“国土一张图”的衔接工作,基本建立了以规划管地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制定了《XX省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民生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规范限制工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积极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资源。2011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林地项目13851项,使用林地面积30658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16.48亿元,有力保障舟山石化、苍南核电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不断加强林地审批管理服务。开发应用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批系统,有效规范审批环节管理,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运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将长期占用2公顷以下林地、临时占用林地和林业生产设施以及农民建房项目占用林地委托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审批效率不断提高。逐步规范林地保护监管政策。会同省国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规范采矿使用林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对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涉林垦造耕地禁止选址的“十个范围”具体标准、采矿使用林地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从近两年国家林业局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生严重毁林开垦案件,“山上造地”得到有效遏制,林地保护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采伐改革稳步推进,充分激活了林业发展活力。修订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颁布了《XX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根据基层林业实际对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作出相应调整,有效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十二五”期间,国务院下达我省年森林采伐限额635万立方米,实际年均发证采伐量为243.67万立方米,占限额总量的38.37%,森林资源采伐消耗逐年减少。深入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批复要求,在全省范围取消竹子采伐计划管理,放宽集体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在龙游、柯桥、宁海、景宁等4个县(区)实行集体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改革与更新造林保证金制度,允许在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伐竹子和清理自然灾害木及对保护对象有害的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达到了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机制有创新、职能在转变的预期效果。

(三)资源监测进一步加强,不断强化了林业宏观管理。年度资源动态监测能力逐步提升。以全国森林资源年度监测试点省建设为契机,及时发布全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年度报告,研究制定了《XX省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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