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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21-02-09 14:21:21

协议书模板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第1篇

甲方(存车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车牌号:

车辆特征:

乙方(停车管理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7、应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9、其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泊位证明和发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

交纳方式:(按年或按月)

交纳时间:

四、管理责任

1、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车辆,并要求乙方保证车辆不被损坏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费元/月。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3、4项不能同时选择)

六、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日期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第2篇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空军干休所小区地面停车场车位能够统一科学规范的使用,确保小区地面车辆出入停放有序,小区道路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根据我国《合同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空军干休所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车位的使用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本小区内地面停车、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对所有相关人员及车辆具有约束力,凡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则视同其同意接受本规定,作为物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临时服务行为的约定。

  第二条 凡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一律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露天停放:180.00元/月〃辆;

  2、临时停车过夜超过八小时:8.00元/次〃辆

  3、临时停放:40分钟之内不收费,超过40分钟,3元/小时。每超一小时加收2元

  第三条 相关费用交纳

  1、地面露天停放:按月/季度交纳;

  2、临时过夜停车场停放:按日交纳;

  3、临时停放:按小时交纳;

  第四条 未按时足额交纳车位服务费用的责任和处理

  1、乙方应自觉按时交纳服务费用,不得拖欠。逾期交纳的,甲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并进行公示通报;

  2、若乙方欠费期超过3个月,甲方将收回车辆出入证,并禁止进入小区。

  第五条 车位的使用、车辆的行驶与停放

  1、车位的使用、车辆的行驶与停放见附件之《空军干休所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度》;

  2、甲方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乙方及其车位使用人或其车辆驾驶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3、因维修养护或者公共利益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4、因乙方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或其车位使用人(车辆驾驶人)在使用车位或者车辆的过程中,已经或者妨碍、危机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或有妨碍小区内交通秩序、堵塞消防通道的,应及时整改、移除和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乙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整改、移除和应急维修义务,甲方可代为进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小区无露天车位,原则上应租用地下停车场,做到现有资源充分利用,露天停车采取先来后到原则,不固定人、车,甲方可视院内车辆停放情况限制车辆进入,避免造成交通堵塞现象;

  7、乙方须为车辆办好保险,将车停放后,应关闭车辆门窗,锁好车门并随身带走车内贵重物品;甲方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内容,不承担乙方车辆及其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凡露天停放,车辆有损坏及划伤,甲方不承担责任,

  8、小区内公司业主停车,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9、临时停车进入仅限业主子女及直系亲属。

  第六条 实行出入证放行制度

  1、乙方带齐业主身份证明,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在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由甲方发放出入证;

  2、一车一证,不得涂改,借用;

  3、进入院内请注意各种交规标识,关闭车上报警器,自觉停放在指定位置,如占用通道应及时移开;

  4、出入证应放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检查服从门卫指挥调度,院内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违者将禁止进入本小区;

  5、未持证车辆,甲方有权禁止其进入小区;

  6、凡涂改出入证或出入证号与车牌号不符的,不服从管理员指挥的,门卫协防人员有权收回出入证;

  7、禁止一切车辆在禁停区域停车;

  8、出入证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提供有效证明后,办理相关补办手续;

  9、乙方应在出入证使用期到期前,带上相关证明和出入证来甲方处办理续期手续,以免影响车辆的正常出入。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空军干休所《物业服务管理协议》及本协议的约定,以统一管理为原则,有权按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并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等相关费用;

  2、有权要求乙方及其车辆使用人参与、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工作,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3、甲方应及时对小区道路、停车场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养护,保障正常使用;

  4、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甲方有权按照本服务协议处理;

  5、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车位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6、乙方车辆在小区内受到损害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7、露天停车收费另行立账,使用经业委会同意,全部用于道路维修及物业公司服务成本;

  8、接受乙方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合理使用车位

  2、乙方应遵守《空军干休所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度》及小区有关车位使用等公共、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

  3、乙方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

  4、乙方对其车位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因违反本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和本协议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道路、车位、车库维修、车辆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2、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协议;

  3、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不能提供车位或所提供车位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车辆停放使用;

  (2)甲方未尽修缮义务,严重影响车辆停放使用;

  4、车位使用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出入证:

  (1)损坏车位所在地相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承担违约金100.00-500.00元,并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车位用途的,承担违约金50.00-200.00元;

  (3)利用车位存放危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承担违约金200.00-1000.00元;

  (4)拖欠车位场地占用费累计3个月以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

  6、协议双方的变更: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车位使用权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服务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2、为维护公众、乙方或他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计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的突发事件,甲方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乙方车位、车辆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与其车位使用人或车辆使用人就本协议的权利

  义务进行约定,但其车位使用人或车辆使用人违反协议约定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约定后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第3篇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小区内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确保业主车辆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小区车位租赁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常驾此车人士:

  上述资料如有变列,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 物业情况

  物业位置: 物业名称 车位编号: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小区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行为。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该车位转租他人,转租时不再另行通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租金和管理费;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

  5、对停放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四条 车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车场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完好,运行使用正常,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4、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五条 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场的使用性质;

  3、车场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场停放;

  5、小区停车场严禁烟火,经制止不改者,将取消停车资格。

  第六条 停车场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在该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形成车辆停放服务关系,甲方负责妥善打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甲方恕不赔偿。

  第八条 停车费价格与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 元/月 车位租金: 元/月租用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合计 元,乙方须于协议到期15日前到物业中心交付下一期的车位租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并有权取消乙方停车资格;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业主有车位购买优先权。因业主购买车位而造成车位租赁发生相应调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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