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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职改办〔2006〕334号 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渝职改办〔2006〕334号 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5-15

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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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渝职改办〔2006334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以实践作为衡量人才的唯一标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客观公正地评价新闻专业人员的学术水平,根据国家颁发《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特制定《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现将《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附件:1.《重庆市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2.《重庆市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3.《重庆市新闻专业记者(编辑)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重庆市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类期刊和新闻类网站或媒体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申报基本要求

    ㈠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满3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满5年。

㈢外语条件

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一门外文资料,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㈣计算机条件

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运用计算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㈤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100学时。

第三条  破格申报要求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2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

㈠获得“长江韬奋奖”称号的人员(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㈡采编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㈢采编作品获得“全国省级党报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采编作品获得市(省)级“新闻”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及以上。

㈤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新闻专业类著作或供高等院校新闻专业使用的教材(独著或本人撰稿25万字以上)。

㈥在国家一级或SCI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及其以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0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四条  评价标准

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用于指导新闻工作的实践和新闻理论研究,并有较深的造诣,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创新,采编及策划组织的重要报道、节目等质量高、社会影响大,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为主采写、编发过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可起示范作用的重点稿件或节目。

2.直接策划、组织过3个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或直接指挥实施过3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成绩显著,有较大的社会影响(须提供有关策划或组织的材料)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策划、创办报纸、杂志或品牌、专版、节目、栏目的打造。

4.在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重大疑难问题,在某一方面有创新(须提供有关资料)

5.参与编写过3万字以上的新闻专业教材或讲稿,并具体指导过中级以上采编人员。

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采编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等级奖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2.采编作品获得“全国省级党报奖”市(省)级“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级奖2项及以上。

3.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重大疑难问题或某一方面有创新,业绩显著,在全市新闻界有较高威信(须提供有关资料)

㈢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5万字以上)。

2.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下同)。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

4.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和在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以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为准,下同)。

5.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和在全国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3篇以上。

在新闻特殊岗位上,业绩十分突出,获奖级别高、获奖项目多的,论文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    

㈠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认可的相近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㈢本条件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重庆市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类期刊和新闻类网站或媒体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申报基本要求

    ㈠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记者(编辑)资格满1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记者(编辑)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记者(编辑)资格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记者(编辑)资格满6年。

㈢外语条件

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一门外文资料,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㈣计算机条件

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运用计算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㈤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

第三条  破格申报要求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记者(编辑)资格2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

㈠获得“长江韬奋奖”称号的人员(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㈡采编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等级奖。

㈢采编作品获得“全国省级党报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采编作品获得市(省)级“新闻”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及以上

㈤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新闻专业类著作或供高等院校新闻专业使用的教材(独著或本人撰稿20万字以上)。

㈥在国家一级或SCI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及其以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四条  评价标准

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用于指导新闻工作的实践和新闻理论研究,并有较深的造诣,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创新,采编及策划组织的重要报道、节目等质量高、社会影响大,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记者(编辑)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为主采编过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点稿件或节目。

2.承担过3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成绩显著。

3.参与策划和组织过3个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或担任若干专题报道的主要编审任务,所编审的稿件、节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须提供有关策划或组织的材料)    

4.作为骨干参与策划、创办报纸、杂志或品牌、专版、节目、栏目的打造。  

5.在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疑难问题,在某一方面有创新(须提供有关材料)

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采编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等级奖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2.采编作品获得市(省)级“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级奖2项及以上。

3.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重大疑难问题或某一方面有创新,业绩显著,在全市新闻界有较高威信(须提供有关资料)

㈢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2万字以上)。

2.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下同)。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4.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和在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以上(以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为准,下同)。

5.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和全国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

在新闻特殊岗位上,业绩十分突出,获奖级别高、获奖项目多的,论文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    

㈠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认可的相近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㈢本条件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

重庆市新闻专业记者(编辑)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类期刊和新闻类网站或媒体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申报基本要求

    ㈠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满5年。

4.中专毕业,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满6年。

㈢外语条件

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一门外文资料,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㈣计算机条件

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运用计算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㈤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80学时

第三条  破格申报要求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助理记者(编辑)资格2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新闻专业记者(编辑)职务任职资格:

㈠采编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等级奖(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㈡采编作品获得“全国省级党报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采编作品获得市(省)级“新闻”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

㈣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四条  评价标准

新闻专业记者(编辑)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基础,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采编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所采编的稿件及节目质量较高;掌握必要的本专业研究资料;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的工作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过3次以上难度较大的采编任务,完成任务较好,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须提供有关资料)

2.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采编业务有明显成绩,得到过所在单位的表扬或奖励2次以上(须提供有关资料)

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采编作品获得市(省)级“新闻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

㈢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1万字以上)。

2.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下同)。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4.在全市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3篇以上(以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为准,下同)。

在新闻特殊岗位上,业绩十分突出,获奖级别高、获奖项目多的,论文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    

㈠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认可的相近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㈢本条件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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