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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试作弊通报范文

学校考试作弊通报范文

更新时间:2015-04-02

常见公文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学校考试作弊通报范文》,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范本1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快速处理通报

社会体育专业201202班学生权梦媛(学号12121021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401班学生汪海潮(学号141201114),在2015318日上午进行的《运动竞赛学》课程补考中,携带考试内容相关材料,拟分别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自动化专业201101班学生王晓东(学号110610125),在2015323日下午进行的《自动控制原理》课程补考中,携带考试内容相关材料,拟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教务处

2015-3-25 10:11:51

 

范本2

关于学生欧某考试作弊的通报  

欧某(学号:2009441087),我校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09级热动2009-01班学生。201273日该生在《工厂供电》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小抄件。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该名学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作出。

 

特此通报

重庆科技学院

教务处

201xxx

范本3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生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考试作弊学生批评的通报

 

2013 ~ 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学生管理办公室各门课程均进行了考试资格审查和考前教育,同学们遵循实事求是的校训,保持了良好的学风,体现了较高的素质。但仍有极少数同学存在侥幸心理,违纪作弊,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脱产班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二十条,为严肃考场纪律,倡导良好校风,保证培养规格,现对柳欣等36名违纪学生通报批评。他们是:

期末考试违纪:

05法学(专科)

05会计(本科) 龚德强

05会计(专科) 秦冬升 齐世欣

许皓华

05金融(本科) 王颂歌

05金融(专科) 郭宏祝 高瑞浩

张小珺

06工商(本科) 章文俊 肖姝林

06工商(专科) 姜娟娟 祝爱玲

06会计(本科) 史海红

06会计(专科) 王永志 龙一蒙

补考违纪:

04工商(本科) 刘宝娜

05会计(专科) 王亚芳

以上学生作弊课程均在成绩登记表中注明“作弊”字样。本人作出书面检查,交给班主任,方可申请补考该课程,再犯者令其退学。本科学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申请学位资格。希望同学们珍惜学习机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树立良好学风。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41110

 

范本4

 

考试违纪作弊全院通报〔20143

 

据查实:

201418在《汽车英语》考试中,2013级汽车服务专业欧世亨,利用手机进行作弊。

201418在《商务英语》考试中,2013级金融管理专业何琪茵、梁键华互传答案,按违纪处理。

201418在《政治经济学》考试中,2013级人力专业欧锦雄,扰乱考场纪律,该科成绩违纪处理;2013级商务管理专业何书缉,未按考试时间规定,提前上交试卷,该科成绩作弊违纪处理。

201419在《航空运输地理》考试中,2012级民航专业洪佳莹夹带作弊。

2014110在《公共关系学》考试中,2013级行管专业潘广铖利用手机进行作弊。

2014110在《电子技术》考试中,2013级机电专业严忠宝专业扰乱考场纪律,该科按违纪进行处理。

2014110在《经济学》考试中,2013级商管2班专业肖人境、胡骁腾在考试期间睡觉,经监考老师多次制止无效,该科成绩按违纪进行处理。

2014110在《经济学》考试中,2013级金融管理1班黄志鹏、董海深交换考试试卷,改科成绩按作弊进行处理。

2014110在《经济学》考试中,2013级金融1班罗崇发考试期间私下撕毁试卷,经监考老师制止无效,该科按违纪进行处理。

为端正考风,严肃考试纪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际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七款规定,对欧世亨、何琪茵、梁键华、欧锦雄、何书缉、洪佳莹、潘广铖、严忠宝、肖人境、胡骁腾、黄志鹏、董海深、罗崇发十三名学生进行全院违纪通报,该科考试按违纪、作弊处理,处理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若再次考试违纪者,取消该期所有期末考试成绩,同时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以上处分决定,由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同时公布于学院网站。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在今后的考试中端正考试心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国际学院教务部

2014110

 

 

范本5

 

关于刘秋玉等24位考生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在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我省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高度重视,缜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考务管理工作,广大应考人员也能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但在考试过程中仍发现少数考生存在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刘秋玉等24位考生(名单详见附表)存在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教育本人,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决定取消其2011年度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其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对这24位考生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高度重视诚信问题。各设区市建设和人事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和对考生的教育工作,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的违纪违规行为。同时责成考生所在单位,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考生名单及处理决定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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