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常用公文 > 常见公文 > 施工协助函正文
施工协助函

施工协助函

更新时间:2014-08-30

常见公文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施工协助函》,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范本1

 

关于要求协助处理瓯海大道绿化施工相关问题的函

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景观绿化工程自201211月进场施工以来,在贵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左右。现春节临近,时间紧迫,绿化任务繁重,为加快完成年内建设任务,请贵单位协助处理好以下几项问题:

  一、督促各施工标段加快完成人行道外侧边分带的渣土清运工作,渣土清运平整后的标高要低于人行道标高50cm,特别是年内需完成的104国道至东风村段、娄东大街至繁城大酒店段要于114日前完成清运,以便绿化施工。

  二、我们发现贵方施工单位在管道敷设(包括智能监控等配套设施)作业时,在己建成的绿化带内随意开挖,对绿化造成一定破坏和损失。为此,请贵单位施工队若需在绿化带中开挖作业的,施工前要提前告知我方或我方绿化施工单位永嘉原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制定施工方案,明确工期,施工完毕及时清理场地,做好绿化补植。对已在施工的务请抓紧完工并清理场地。

瓯海区城市园林绿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范本2

 

关于协助做好卫生路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范围内房屋拆迁工作的函

 

 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城管局、林业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务局、广网公司、电信局:
    根据宿迁市宿城区建设局的申请,经研究, 同意对卫生路改造工程二期用地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实施拆迁,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拆迁人:宿迁市宿城区建设局
    二、拆迁范围:东至幸福南路、西至黄河路、北至市人民医院(详见用地红线图)
    三、上述拆迁范围内,于2008526开始,停止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供电、有线电视、电话安装以及房屋的翻建(包括扩建、改建)转让、交换、出租等手续,暂停期限为壹年。
    如因出生、军人复退转、婚嫁确需迁入或立户的须经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
    附:卫生路改造工程二期用地项目用地红线图。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范本3

 

关于协助做好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二期施工工作的函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

我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为加快全省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建设,经与施工单位协商定于310日开始启动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二期施工,请各市、县商务局认真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                            各市(县)商务局指定项目具体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保持与省厅和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新调整单位施工前期勘察与施工图纸设计。

2.                            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期间相关问题的协调工作,并确保项目施工的质量与安全。

三、督促新调整企业落实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汇总后于38日前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王新华   石新建

  话:037163576007

  真:037163576998

  件: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承接企业第二批(70)施工名单

                             

 

                          2013228

 

【施工协助函】相关的文章

网站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