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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

更新时间:2015-08-22

常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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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见习毕业生人数(名)

就业见习基地补助标准

(元/·月)

申请见习补助总金额

(元)

基本生活补贴

人身意外保险

 

 

 

 

单位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单位申明

本单位保证所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单位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机构

初审意见

经调查核实,申请单位不符合补贴人数      ;符合补贴对象人数     ;基地补贴金额              

 

 

 

负责人:               调查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

复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条件

1、招募的见习人员符合见习规定对象;

2、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符合规定要求;

3、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手续。

备注

申请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本表格;

2、《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情况统计表》;

3、《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4、见习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就业见习基地通过银行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上账凭证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凭证。

6、提前留用就业或因见习人员个人原因终止就业见习且见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终止就业见习证明。

7、劳务派遣(人才派遣)公司就业见习基地或高校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补贴,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或高校见习实训合作单位签订的见习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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