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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技播部节目制作播音人员管理制度

电视台技播部节目制作播音人员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15-10-17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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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电视台技播部节目制作播音人员管理制度

 

1、制作人员每天上午830必须到岗。

2、主持人每天1200以前必须到岗,双休日在1100以前必须到岗。

3、播音、制作人员双休日上班后,可在下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进行轮休,轮休日期应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除轮休日外,每天应按正常时间上班。

4、当天的新闻节目制作完后如有时间应先检查一遍,然后再通知审片,以保证审片时少出差错。

5、节目审片时如需改动,应在节目表上认真做好记录,将具体改动画面、声音的地方时间记清,改动完成后,对照仔细检查。

6、制作人员在节目上载完后应在上载软件中检查节目时间并预览,以确定节目上载无误。

7、新闻上载完检查无误后,制作人员应及时将当天的《节目播出审批表》交到编辑部当日值班人员手中;如遇节目制作完毕时间较晚等特殊情况,则应立即电话通知编辑部当日值班人员,并尽快将《节目播出审批表》送到编辑部值班人员手中。

8、精心爱护设备,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使用各种编辑设备。

9、保持制作室清洁卫生,演播室由xxxx每周负责

打扫一次,3楼制作室由xxxx随时打扫。

10、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1、如有违反上述管理条例的人员,将按照2015年广电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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