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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安全播出责任制度

广播安全播出责任制度

更新时间:2014-01-09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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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安全播出责任制度

 

(一)县广播中心、乡镇文广中心、村广播室负责人均为广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广播设施安全和广播节目播出安全工作。

(二)农村广播系统播控系统密码、密钥实行专人专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扩大密码传播范围,不得获取、公开、转借供上级和平级掌握的密码、密钥。

(三)严格限制电话插播功能的使用,非紧急状态下播发应急信息不得使用电话插播方式。行政村使用乡镇广播系统插播应急信息必须征得乡镇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原则上不允许在县级农村广播中心系统上使用电话插播功能。

(四)广播中心、广播站应严格值班制度,采用人工值守、自动管理等办法,确保广播应急通道24小时畅通,提供全天候服务。

(五)在农村广播系统管理中因失职等行为导致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或影响安全播出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发生泄密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xx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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