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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更新时间:2014-02-17

就业协议书范本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范本1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样本)

 

 

用人单位(甲方):        

毕业生(乙方):        

          校: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印制

 福建省教育厅  

 

 

填 写 说 明

 

    1、本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各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毕业生应逐项准确填写,学校应认真审核毕业生有关信息,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协议书,办理毕业生就业登记审核和报到证签发等工作。

   2、本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和毕业生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代签无效。

   3、本协议书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书一并履行。

    4、本协议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5、填写本协议书一律用蓝、黑色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签名)或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6、毕业生离校后签订本协议书的,学校可不签注意见。

 

福建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承办机构: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40939  档案查询:(059196345  传真:(059187546960

网址: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

福建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承办机构:福建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44868  传真:(059187844868

 

 

 

甲方

︵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组 织 机构 代 码

 

单位隶属

中属  省属  设区市属  (市、区)    县以下(含乡镇、村、居委会等)

联 系 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类别

机关 科研设计单位 高等教育单位 中、初等教育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艰苦事业单位  其它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非公有制企业  艰苦行业企业 其它企业 部队  农村建制村  城镇社区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 其他

单位行业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国际组织 其他

档案接收单位

 

档案接收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迁移地址

 

乙方

︵毕业生︶

   

 

性 别

 

出生年月

 

毕业时间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民 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培养类别

非定向  □定向  □委培  □师范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年       

 学校院()意见: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意见:

 

 

       

学校名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

 

联 系 人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  年,工作地点为     ,工作岗位为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     元(该项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甲方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十四、甲乙双方签订就业协议后,由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交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所属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由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交一份报乙方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登记,并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报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

十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          日前到甲方报到。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本2

附件二: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生(甲方):            

 

用人单位(乙方):            

 

                       

 

 

 

 

 

 

 

福建省人事厅印制


 

    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明确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各项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种岗位安排,做好毕业生接收等工作。

三、学校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就业推荐工作。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经学校审核后,列入建议就业计划,并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条款,应在条款增补栏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中裁明,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后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约定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本协议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经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提出变更协议,应征得其他两方同意,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应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逾期不报的,不予办理就业登记审核和报到证签发手续。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人事部门、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甲方︶

   

 

性 别

 

出生年月

 

毕业时间

 

生 源 地    ( 县 级 )

 

民 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专业名称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编

 

 应聘意见:

本人自愿到                        (单位)就业,并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  

                毕业生签名: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乙方︶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单位隶属

中属  省属  设区市属  (市、区)    县以下(含乡镇、村、居委会等)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类别

党政机关 科研设计单位 高等教育单位 中等、初等教育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艰苦行业事业单位 其它事业单位 公有制企业单位 非公有制企业单位

艰苦行业企业  部队  农村建制村  城镇社区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 其他

档案转寄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迁移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学校意见

学校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同 意 推 荐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工种岗位为__________。在协议期内,乙方如因生产工作需要须调整甲方工种岗位,应与甲方协商。

第二条 协议期限从        日起至        日,其中包括试用期(见习期)_______月。

第三条 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月,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_______/月。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在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须全面履行协议,如一方单方违反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后,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解除劳动合同前6个月的工资总额。

第六条 甲乙双方若有其他的约定条款,请在条款增补栏中补充,并视为本协议书的条款。

 

条款增补栏:(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请在此栏逐条注明,勿涂改)

 

 

 

 

 

 

 

毕业生(签章):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签字):____________

                                                               

 

备注:

本协议书由学校通过福建省毕业就业公共网下载并统一印制,学校统一编号。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应逐项准确填写此表,不得空白。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依据本协议书,办理毕业生就业登记审核及报到证签发等工作。

二、福建省人事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40939  87671952   传真:(059187546960

网址: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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