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合同书样本 > 合同范本 > 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正文
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

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

更新时间:2021-02-24 10:43:00

合同范本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第1篇

XXXX(合伙企业名称)

清 算 报 告

经XXX年XX月XX日全体合伙人同意,决定注销本企业,同时成立清算小组,小组成员为XXX、XXX、XXX,XXX担任清算小组组长。本企业于XXX年XX月XX日在《XXX报》登载注销公告。现清算工作如下:

本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已支付完毕,清算费用已支付完毕,税务已注销完毕,债权债务已完全清偿完毕。

本企业于XXX年XX月XX日正式完成清算工作。

本企业清算后资产总额为XXXX万元,负债总额为XXXX万元,净资产为XXXX万元,债权债务已清偿完毕,剩余财产XX万元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全体合伙人签字:

(合伙企业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第2篇

一、个人合伙解散

1、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

2、解散事由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个人合伙清算、个人合伙如何清算、合伙清算纠纷

1、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普通清算、特别清算)

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

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2、清算程序的发生,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

(1)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

(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

(3)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

(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3、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清算事务(由清算人执行)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支付清算费用;

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6、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7、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三、合伙解散协议书、合伙企业解散协议

1、合伙解散协议书

2、合伙企业解散协议

四、合伙企业清算报告样本、个人合伙清算起诉状

1、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

(注:企业名称)清算组成员:___,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已通知债权人,并于 年月 日(注:清算组成立60日内)在《 》上刊登公告。

清算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本企业债权债务等事项逐项进行处理,于 年 月 日清算结束(注:清算结束日期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日期)。

现将清算结果报告如下,该清算结果得到全体合伙人确认。

一、至企业清算开始之日(清算基准日)止,企业的资产总额为元,负债总额为 元,净资产总额为 元。(注:净资产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

二、本企业已经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及履行其它法定义务。

三、本企业债权债务已经全部处理完毕,至企业清算结束之日止,企业的负债为零。

四、企业剩余资产 元人民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按合伙协议规定分配给合伙人。

五、清算人严格履行了清算职责,保证清算过程及结果的真实、合法,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六、全体合伙人保证企业的债务已经清偿完毕,所报清算报告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合伙人同意清算结束后注销本企业。

清算组成员签名:

合伙人确认签名:

(注:合伙企业,盖章)

2、个人合伙清算起诉状

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第3篇

  一、查封、管理企业现存财产和设备,及时了结未了结业务。合伙企业解散时,大都具有进行生产经营所需的厂房、设备、物资和原村料、成品半成品等财产,企业清算首先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必须的查封和管理,使之不致因企业解散而受到损失。同时,在企业解散时尚有未了结业务的,要采取必要措施使之尽快了结。

  二、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即根据企业各类账册反映的收支往来情况,清理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以备催讨债权和偿还债务之用,在此基础上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促使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三、催讨债权,偿还债务。即根据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派人及时催讨债权,追回货款和外欠债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以企业现有的资产偿还所欠债务。

  四、分配财产和亏损。在以企业所剩财产偿还欠债,并开支清算所需费用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损益分担比例,或没有约定该比例的,按照平均分担的原则,仍有剩余财产的,返还合伙人出资、分配企业利润;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各合伙人按协议规定的方法和比例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偿还债务。

  合伙企业清算的分类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组织者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组织的清算和合伙人之外的人或单位组织的清算。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条件来看,可以分为法定条件的清算和合伙人约定条件的清算。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方式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主动清算和人民法院强制清算。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来看,可分为一般清算和特别清算。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合伙人或合伙人确定的第三人组织的清算,为一般清算,又称普通清算;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清算人组织的清算,为特别清算。

  合伙债务清偿的三大基本制度

  第一、企业与投资人财产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制度。从责任承担顺序而言,合伙债务清偿在企业正常运行期间尚与合伙人的财产不发生牵连关系。在不涉及企业清算时,合伙人自身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相对独立的,企业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应直接针对的义务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合伙人,也不能同时向二者一并主张。进入清算程序后,是否牵涉到合伙人连带责任的启动应根据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能力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当合伙企业“资可抵债”的情形下,则对其债务应以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并应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金、清偿债务后,将剩余财产按照约定或法定的股权比例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第二、存在债权竞争时的分别优先权制度。当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各自的债务时,各债权人应当遵循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分别向各自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即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不得跨过合伙企业而直接向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涉诉。反之,合伙人的债务人也不得直接向合伙企业主张用该合伙人的股权份额进行清偿。

  第三、对债权人行使抵消权的有条件禁限制度。当某第三人既是合伙人的债权人又是合伙企业的债务人时,该第三人不得以其对合伙人的债权来对其所负的合伙企业债务行使抵消权。但该债务系由为执行合伙事务或与合伙企业直接相关的事由而所产债务除外。也即,第三人抵消权的行使应当受到是否与合伙企业直接相关这一条件的限制。否则,无条件地行使抵消权等于使其在合伙人处所享有的债权受到了全额清偿。这在该合伙人存在多个债权人且其偿债能力不足的情形下对其他债权人会产生不公,同时也损害了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的正当利益。

【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相关的文章

网站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