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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技术播出部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电视台技术播出部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更新时间:2015-10-17

规章制度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电视台技术播出部管理考核办法细则》,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电视台技术播出部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技术播出部是一个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部门,为了保障电视节目的正确安全播出,特制定该管理考核办法。

一、注意事项

1、值班编辑作息时间采取轮休制,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由本组编辑人员自行协商调班,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值班编辑当天上班时间按照台里的规定执行,下班时间为将当天所编排的节目播出单仔细检查无误后传中控室方可关机下班。

2、值班编辑应随时关注本台新闻和专题节目是否上载,如果在下午720分还没看到当天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上载,必须立刻联系新闻和专题制作人员了解情况。

3、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抽查节目播出单进行差错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4、有工作交接任务编辑人员应把交接的工作事项写到黑板上通知其他编辑人员,否则出现问题由未办交接的人员负责。相关编辑人员应随时查看黑板上的工作交接通知并进行相应处理,否则出现问题由相关人员负责。

5、节目光盘的借出、光盘刻录服务要严格按照《江州广播电视台音像资料管理办法》执行。

    二、处罚

(一)对工作失误或出现较大错误的处理

我部人员出现以下错误之一者,每发生1次给予经济处罚50元—100元;若几种错误同时发生,其处罚数额相加。

1、新闻、专题、广告节目没有更新;

2、新闻、专题、广告节目播出时间或长度错误;

3、电视剧采集、上载错误或编排错误;

4、天气预报没更新或编排错误;

5、纪录片没更新或编排错误;

6、公益广告没更新或编排错误;

7、电视剧预告片没更新或编排错误;

8、片头片尾采集、上载错误或编排错误;

9、当天节目预告没更新或编排错误;

10、其它节目编排错误;

11、不按要求编排播出节目;

12、擅自安排未经审查签字的各类节目播出的;

13、未及时报告抢修设备故障,因而影响了节目正常播出;

14、私自将广播电视采访设备借给非本台人员使用;

    15、人为丢失未播出的重要电视资料的;

16、不按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17、未执行有关运行规定的;

18、不服从台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出现重大错误的处罚

广电中心工作人员出现以下错误之一者,每发生1次处罚100元—300元;若几种错误同时发生,其处罚数额相加,同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并根据情况给予行政处理。
    1
、因编排不当造成节目播出中断、停播;
    2
、不按操作程序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3
、未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导致节目停播;
    4
、对记者采访后交还的设备未做仔细检查,而后发现该设备损坏。
  
(三)违犯新闻职业道德处罚
    1、我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提供本台音像资料,未收费的,处以当事人2000元罚款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如私自收取费用,除按每分钟800元处以当事人罚款外,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解聘、下岗;
    2
、未经中心或台领导同意,不得使用采访设备为个人拍摄、制作红白喜事资料,否则发现1次,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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