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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关灯的通报批评

未关灯的通报批评

更新时间:2013-10-09

规章制度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未关灯的通报批评》,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范本1

白天未关灯检查通报

200811月下半月教室白天(900-1600)未关灯检查通报

高一年级86次,其中(9)、(22)、(32)三个班达5次以上;(4)、(10)、(33)、(37)四个班能及时关灯,一次没有。

高二年级83次,其中(7)、(8)、(12)、(15)、(24)、(29)六个班达5次以上;(2)、(4)、(19)、(22)、(30)、(32)、(33)、(34)八个班能及时关灯,一次没有。

高三年级92次,其中(3)、(5)、(7)、(8)、(14)、(16)、六个班达5次以上;(17)、(22)、(23)、(24)、(25)、(27)、(28)、(29)、(30)、(39)十个班能及时关灯,一次没有。

连续二次未关灯达5次以上被通报的有高二(29)班、高三(8)班。

                                                                          

                                                                                   水电科

                                                                         2008121

 

范本2

          

 

在上周六(310日)下班后,办公区设计科、市场工程部办公室未关灯,导致两个办公室灯亮了一天两夜,造成浪费。现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两个办公室责任人各处罚20元。望各车间、办公室引以为鉴,严格遵守下班后关门、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节约能源,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再次重申:今后检查中凡是未按要求下班后人走关门、关灯者,将对责任人、责任班组、办公室罚款20/次。

 

 

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范本3

关于对10月份以来公物管理、教室白天未关灯情况检查通报

10月份以来,学校组织对各年级、班级公物管理、水电节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十月份以来,总务处严格按照学校校产校具管理制度要求,在公物管理上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对学校公物分布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建立了公物管理台帐,强化对各年级部(室)、处室的门、窗、玻璃、课桌、厕所面盆水龙头、下水管等公物损坏的细节过程检查,并在天气晴好的情况下,将各年级、班级在上午900点至下午400点教室亮长明灯情况纳入常规检查统计管理、考评范围,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按学校公物管理要求,各年级、处室领导十分重视公物管理并已纳入常规检查范围,将谁用谁负责,责任到人。我们后勤通过对上一个月的检查统计及扣分比较,各年级部、室的公物管理比九月份损坏率都大有减少,按扣分排名高三(I)部、高三(IV)部、实验楼、高三(II)部等年级10月份以来公物管理较好,除窗帘跑道、办公桌等损坏因缺少零配件没有及时维修外,此阶段基本无损坏公物情况发生。我们希望各年级部今后要对损坏的公物应及时申报维修,如再查出有故意损坏或丢弃公物不报的,一经发现,校产科将按公物管理制度及校长室要求加重处罚(公物损坏检查统计表附后)。从总务处校产科每日对各年级走廊、宿舍、公共场所的公物、安全设施进行巡查统计扣分,本月班均扣分统计为:高一()部1.44 ,高一()部1.分,高一(III)部1.18分,高二()部1分,高二()部7分,高二(III)部1.08分,高三()部0.16分,高三()部0.66分,高三(III)部1.88分,高三()部0.57分,实验楼0分、宿舍区2分(具体扣分见附表)。因此,本次评比获得公物管理流动红旗的年级部为高三()部、高三()部、高三()部。但是,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年级组对公物管理不严,存在人为损坏及不负责现象,如:高一年级(2)班、(4)班、(8)班、实验楼南楼五层音乐室的门面板明显被人为踢坏。高一年级南五楼女厕所被丢弃凳子1张,高二年级北楼将损坏的双人课桌1张、学生用椅6张、学生椅靠背2张随意丢弃于垃圾房门前等。

三是后勤部门能遵照校长室指示精神,积极提倡节约,认真检查存在的各种浪费水电行为,总务处从10月起,对教室用电进行检查,对在晴好天气时的900点至下午400点教室亮长明灯现象进行统计(10月份的统计情况已在《总务处工作简报2008.10》上通报)。根据11113日的统计情况分析,有些班级管理较好,节约意识很强,如:高一(7)班、高二(2)班、高二(4)班、高三(25)班、高三(27)班,本期无一次亮长明灯现象。但仍有部分师生仍对亮长明灯现象视而不见,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如高一(39)班、高二(14)班、高三(16)班、高三(39)班,在13天的检查中,就有9次在检查时仍在亮长明灯。其实,在晴好的天气情况下,900时至16:时,我校的所有教室都有充足的阳光,并不需要开灯照明,而不管是在岗教师或者是班级学生,只要一抬手,就可以完成关灯,从而行成节约的好习惯, 我们通过检查评比,从扣分最少到最多的排名分别为高三年级第一名,高二年级第二名,高一年级第三名,其中高三()部本期未纳入检查统计范围(上午900—下午400,教室长明灯统计表附后)。

四是各年班级要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与宣传,严格公物管理制度,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维护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公物。强化节约意识,反对浪费,形成良好行为和生活习惯,不断创造和谐美好的校园氛围。                       

 附表一:教学楼长明灯检查统计表(上午900—下午400

 

 

范本4

      

61(周五)学校门卫值日人员晚上9:30去初中部(放月假)锁拉闸门时,发现初中部三层楼初一年级、二年级教师办公室门未锁,九盏灯未关,初中部学生处门未锁。

62(周六)行政值班、门卫值班人员晚上9:30时发现小学部五层楼中年级教师办公室门未锁、九盏灯未关。

以上情况在未查、未到锁拉闸门前,作为值班人员均认为会有教师在办公。是由于我们少数教职工节约意识不强,未养成离坐关灯的习惯。而事后又无法落实责任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平常晚自习时,各办公室常出现无一人办公亮九盏日光灯或一两个人亮九盏灯,还有晴天将窗帘全封闭,办公室内灯全亮着等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经行政研究决定,为提高全体师生节约用水,用电的意识,促进人人担责,个个注重细节,对小学中年级组罚款100元,初一、初二公共办公室实行各罚款50元,初中部学生处工作人员罚款30元,分别从包干经费中交款和工资中扣除。

希全体教职员工,以此为戒,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浪费现象。

特此通报

 株洲长鸿实验学校

20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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