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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入住须知

酒店入住须知

更新时间:2012-07-12

常用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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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入住须知

1、登记住宿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关证件,填写好住房登记表,并告知离店日期。
2、临时换人必须先到服务台办理手续。一般不允许增加人数(如三人住二人房)。
3、退房时间次日中午12点前,超过12点需另加费用。
4、亲友来访,不能过夜。最晚不能超过12点间。
5 、在宾馆大堂或公共场所请勿大声喧哗,大声喊叫同伴,一般相互交谈三公分外不 应听到。
6、穿着睡衣,拖鞋,请勿穿梭公共场所中。
7、宾馆客房只做住宿用途,所有宾客均应遵守中国法律,禁止在宾馆内进行嫖娼、吸毒、博等违法活动。
8、宾馆内禁止携带支、武器,如有携带需如实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妥善保管。
9、为了您和宾馆的安全,请不要将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带入、宾馆,禁止在客房内食用酒精炉、电炉等用火用电设备进行烹饪、煮食行为。
10、为保持、宾馆内的良好秩序和卫生情况,请不要携带宠物进入宾馆内。
11、宾馆宾客或来访者,如损坏、宾馆内任何物品,、必须按价赔偿。
12.每个宾馆房间的锁门方法均不同。外出时,请注意门是否关上,千万别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内。由于宾馆内的游客较多,若有贵重物品遗失,后果要自己承担, 宾馆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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