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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未育计划生育证明

初婚未育计划生育证明

更新时间:2011-09-03

常用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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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未育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XX          XXX         XXX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注:1、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2、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不管是一方或者双方迁户口,夫妻双方都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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