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脱贫攻坚中申请贫困户要哪些条件?哪七种情形不能识别为贫困户?
- 更新时间: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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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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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贫困户识别时必须纳入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农村户籍人口中具备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须纳入扶贫对象进行帮扶。
一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二是有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的农户,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除外;
三是无房户或唯一住房是危房,且自己无经济能力修建或改造的农户;
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政策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高于家庭所有动产、不动产之和的农户。
二、哪七种情形不能识别为贫困户?
一是当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农户;
二是有商品房,或 2014 年以来修建新房、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三是家庭拥有或使用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农户;
四是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农户;
五是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贫困大学生毕业参加工作一年内除外)、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致贫原因等情况除外)的农户;
六是举家外出一年以上(含),无法识别认定,且农户自愿放弃参加贫困户评定的农户;七是“农转城”人员不再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于符合“整户转、原地住、没有享受城镇居民任何政策、三保障问题没有全面解决”的对象,可以参照识别流程和方法,建立属地管理台账,只享受当地帮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