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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区县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16-03-15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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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稳定形势,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十三五”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 2016 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五次会议部署,以坚决防控较大以上事故为核心目标,以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三基”工作为主线,坚持企业、政府、社会三个层面共同发力,完善责任体系,努力改善安全基本面,严格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责任追究、考核奖惩,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职责,做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有安排部署、有任务指标、有工作履职、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检查执法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

2.强化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检查执法作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手段;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需要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者验收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安全标准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撤销原批准。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

3.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要将中央及市属在秀企业的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强高速公路、铁路安全监管职责,并将高速公路、铁路等监管机构纳入县政府安委会,统一接受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争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零死亡”目标。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格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建立企业工伤预防费用提取制度,推动工伤保险投入事故预防。

(二)坚持企业标准化建设和专项整治两手抓,推动事故防范标本兼治。

1.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契机,督促企业从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等各环节形成常态循环,推动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2016 年年底,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率达到100%。加强以企业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总工程师制度,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和执行,推行小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委托服务制度。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重点领域,将易导致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机动车、重点驾驶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和重点交通违法作为整治重点。继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发挥好各级“交安办”以及公巡队、劝导站、乡镇派出所、执法小分队“五支队伍” 作用,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加大对农村客运政策扶持,推行农村客运片区经营、探索公交化服务;高度重视货运车辆、低速电动车、拖拉机等高风险车辆的管理,探索实施规模化经营、安全管理委托等方式,改善货运安全条件;全面推进运输企业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强化 GPS 动态监管,“两客一危”车辆 GPS 上线率、安装率、违法查处率和处警率达到 100%;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两化一整治”和“交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

建设施工。落实招标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深化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的“两防” 专项整治。推动建设施工“平安卡”和现场施工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加强工程弃土、建筑排土场、市政垃圾场以及建设工地地质灾害治理。

煤矿和非煤矿山。积极引导我县煤矿自愿关闭退出工作,用心、用情、依法做好煤矿关闭后续事宜及矛盾纠纷的处理,全力抓好未关闭矿井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推进非煤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五化建设,进一步完成全国非煤矿山攻坚克难重点县的工作任务,开展“三项监管”和新“三字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越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作业行为,加大尾矿库安全监管力度。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推广运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化工装置安全仪表先进技术,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约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四化”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监管。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经营企业“六禁止”专项整治。

水上交通。加大对客渡船、旅游船等船舶的安全监管,强化船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快水上监控系统和船舶防碰撞系统建设。

消防。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联防协作。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职业健康。建立完善职业卫生与生产安全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规范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工贸等行业。深化工贸行业涉氨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和火灾燃爆专项整治。开展民爆、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水利、电力、食品药品、渔业船舶、农机以及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三)坚持政府检查执法和打非治违两手抓,维护良好生产安全秩序。

1.严格安全检查执法。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207 号)精神,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执法。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切实解决检查执法“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探索实行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定执法手册、严格执法程序、量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推动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强化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力量。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增长不低于10%,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同级财政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支持和保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选派监管人员参加安全监管相关教育培训,加强专业监管人员配备和在岗人员轮训。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打非治违联合工作组, 实行专职机构、专职人员常态打非。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打非。加强与司法机关衔接,完善公检法司监察参与“铁腕”打非。对违法违规项目,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执法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进出口、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四)坚持宣传教育和安全社区建设两手抓,营造依法治安社会氛围。

1.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面向社会的宣传,培育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习惯,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环境。创新性开展安全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知识“十进”活动,培育全民安全意识。

2.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把安全社区创建作为基层党委群众工作的途经、政府统揽社会事务的抓手和社会治理的方法,整合资源、跨界合作、项目引领、持续改进、务实推进,全面完成安全社区创建和复评达标任务。

(五)改善安全基础条件,提升安全保障基本面。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改善。加快淘汰煤炭落后生产能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关闭工作任务。限制发展露天矿山,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关闭退出与整合重组。加快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关闭。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工作。

2.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认真实施《xx县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资源整合,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科技、先进设备,实施装备设施更新换代。探索建立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诚信管理等信息化平台。利用“互联网+”积极建立安全监管智能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监管绩效。 

3.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加强重庆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四大队建设,加大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的管理,持续推进应急救援有偿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应急管理、应急指挥、救援战斗“三支队伍”,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推广应急救援情景构建方法,推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工作。加强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兼职消防队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点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检查督查。县政府进一步强化常态督查、专职督查和长期督查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机制,强化通报约谈、过程考核和督查督办等督查结果应用,严格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开展严格督查。进一步强化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的行业督查,推动行业领域安全责任落实。

(二)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厉追究不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作及时处理,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审批批准、验收监督失职的监管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尽职免责规定。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三)严格考核奖惩。强化以防控较大以上事故为核心目标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把安全生产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成绩突出的单位及其从事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当年不得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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