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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人收缴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区县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人收缴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5-09-06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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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人收缴管理系统

实施方案

 

为构建规范、高效、科学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和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化管理。按照xx市财政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目的及意义

(一)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实现财政票据网络化、电子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手工操作模式下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量大、核销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以财政票据管理为基础,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为目的,贯穿以票控费的征管理念。合理划分财政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将相关制度、办法和流程通过软件系统固化,减少手工操作和人工干预,切实加强预算约束,强化制度执行。

(三)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全过程动态监控体系,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通过全县信息数据大集中管理,将事后监督和检查转变为事前、事中流程控制,有效遏制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确保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四)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政府非税收入政策查询、财政票据查验和业务办理服务平台,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凡使用财政票据的所有单位纳入此次改革。

(二)财政票据实行电子化管理。

财政票据全部纳入电子化管理,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保险类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1.启用新版财政票据领购证(含电子领购证)和新版财政票据。财政票据以网络票据(机打票据)为主要形式,严格限制并逐步取消手工票据。

2.全面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和信息共享。

3.积极稳妥推进医疗票据电子化。

(三)启用新版信息化管理软件。

启用“xx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信息化管理软件,停用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新版软件通过互联网和专线,由财政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执收单位)、代理银行共同使用。

新版软件实现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并将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所有类别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现信息化管理。新版软件涵盖了基础数据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查询和统计、动态监控和公共门户网站六个方面的内容。新版软件主要变化为:

1.支持联网开票、独立开票等多种方式。建有独立收费管理系统的执收单位,可通过开发规范的接口程序与新版软件连接。

2.全面支持银行柜台缴款、刷卡缴款、银行自助终端缴款、网上缴款、手机缴款等多种缴款渠道。

3.根据财政专户银行收入明细和当日缴款书信息进行自动对账。对缴入财政专户的资金,按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分成比例等基础信息自动分解,生成资金划账信息待缴国库。

4.财政部门、执收单位等使用单位可自行设置报表,满足各单位个性化管理需要。

5.根据预设的监控条件,实时分析、过滤新系统归集的所有数据信息,对符合监控条件的数据信息进行自动提示和警示。

6.提供各单位、银行用户端链接入口;提供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的网上缴款。

7.政府非税收入政策文件、收入项目、标准查询与下载;财政票据真伪查验;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动态;缴款人政策业务咨询和答疑等。

三、职责分工

(一)县财政局。

1.统筹协调相关单位、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同步推进改革,发挥县财政在改革中的牵头作用。

2.按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软件。采购软件所需费用在各使用单位非税收入中筹集,由县财政统一支付给软件公司。

3.完成新版信息系统基础资料收集,做好信息系统的初始化。

4.指导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清理核销旧版财政票据。

5.做好新版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启用前期工作。

6.负责新版软件的使用培训和改革宣传。

7.全面推进新系统的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

(二)票据使用单位。

1.安排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人收缴管理系统实施工作。

2.按财政部门要求对本单位的收费事项进行清理。并上报县财政进行审核。

3.办理新版财政根据领购证和领购新版非税收入类票据以及适用新系统的其他财政票据。

4.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旧版财政票据进行清理核销。

5.准备好新版信息化管理软件的运行环境。新版软件运行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计算机1台、票据打印机1台、稳定的互联网接入端口。

计算机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位版的Windows7和新版软件兼容性较差,建议不使用)、IE8.0及以上浏览器。

票据打印机要求为平推式针式票据打印机(已有平推式针式票据打印机的单位,不用再采购票据打印机)。

如票据使用单位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所需设备由票据使用单位自行购买。

需新添置票据打印机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以协议供货的方式自行采购票据打印机,票据打印机型号为富士通DPK750,协议供货价格不超过1700/台,具体价格由单位与供货商谈判,不得超过协议供货价格。并自主选择票据打印机的供货商,所需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请在外网登录“xx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供应商”)

(三)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1.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完成与财政软件的接口测试。

2.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新系统的操作,确保新版缴款书能顺利缴款。

3.为方便缴款,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可按照相关财政票据使用的单位申请,为其安装银行POS机。POS机的安装数量,原则由县财政部门根据票据使用单位工作业务量确定。

(四)软件公司。

软件公司负责各代理银行、执收单位、其他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软件安装和培训。

四、改革实施步骤

(一)信息系统的初始化工作。

201592日前,县财政完成非税收入项目的审核和信息化软件的初始化工作,同时做好新版财政票据的发放准备工作。票据使用单位完成新系统所需的运行环境(包括硬件和软件的准备)。非税代理银行完成软件接口测试工作。

(二)网点布设及业务培训。

一是时间要求。915日前各单位硬件设施必须到位,并领取新版财政票据;915日至930日软件公司对各单位安装、培训、调试结束。二是方法。软件公司将操作说明装入电脑中,待安装调试完成后由财政局统一组织各单位进行业务培训。

(三)正式上线运行。

第一步,101日开展试运行复查,重点复查以下环节:一是深入各银行开展上线情况复查;二是行政服务大厅单位端系统复查;三是单位端权限配置复查;四是执收单位基础信息核查;五是银行对账准备复查;六是POS系统复查;七是打印机调试复查。

第二步,在1019日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的执收单位及相关银行先行试点,由软件公司选派一人全程执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讨论。

第三步,在总结大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后,于1026日扩展到全县所有单位进行试点。

第四步,111日全部切换到新系统,同时原旧系统停用。

(四)旧版财政票据核销。

111日停止使用旧版财政票据,在12月底前完成各单位旧版财政票据的清理核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暨新系统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改革。要明确牵头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的人财物配套工作,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推进责任。

(二)按时完成设备采购。此次购置设备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同时请在9月中旬前把设备配置到位。

各社会团体新系统运行需要配置的设备由各单位在1231日前自行配置安装完成。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对新系统实施进度进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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