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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4-08-21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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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2014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为增强全体公民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xx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及《2014xx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xx公发〔2014134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xx任组长,县文明办xx、县教委xx、县交委xx、县司法局xx、县安监局xx、县公安局xxx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教委、县交委、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具体策划、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文明交通长效机制。“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刊播制度、文明交通志愿者注册登记、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交通违法监督制约等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公民文明交通素养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体系逐步健全,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丰富,公民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道德判断力和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务更加自觉,守法、文明出行道德规范和良好风尚基本形成。

(三)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人翻越护栏等交通陋习明显减少;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公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微型面包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改善。

(四)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下降。因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让行、超载超限运输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明显增强。

(五)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出行环境更加便捷、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素养。

1.深入开展全社会普法宣传

1)以《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五大功能区建设”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深入辖区,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知识,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

2)充分利用法治主题公园、法制宣传栏等固定宣传设施,以及普法网站、电视普法专栏、手机普法短信(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3)充分利用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文艺作品推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文明出行常识。

4)将交通安全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乡镇(街道)、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内容,推动完善文明交通宣传阵地示范教育建设。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2.突出培养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素质

教育部门要以“知危险 会避险”为主题,深入开展2014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督促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通过模拟体验、主题班会、游戏课、活动课、校园海报、展板、黑板报等方式,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让未成年人掌握更多交通安全知识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伤害。

责任单位:县教委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配合。

3.深化重点驾驶人安全驾驶教育

1)结合2014年全市“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以出租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旅游包车等专业驾驶人为重点宣教对象,持续深化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文明礼让斑马线”为主题,推进“雷锋的士”创建活动。

2)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和正确方法,在长途班线客车、包车和客运站推广播放“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挂图、车贴等宣传品。

3)全面强化新驾驶人安全驾驶知识教育和交通应急避险技能训练,重点增强新驾驶人文明驾驶观念,以“五个一”进驾校为主题(科目一前听取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科目二前收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栏、科目三前参与一次交通安全志愿者体验、领证前进行一次文明驾车承诺),督促养成文明驾驶习惯,提升社会责任意识,打牢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基础。

4)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居民文明出行宣讲教育,正确引导高速公路沿线参与者,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结合“五进”宣传,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文明宣传活动,倡导行人文明出行。

5)开展高速公路文明行车宣传引导。通过在高速公路主线执法站、客运站场等场所开展高速公路非法占用紧急停车道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高速公路交通参与者对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认知,使全市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现象明显减少,全力保障高速公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县交委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二)积极推进“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建设,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汽车社会健康发展。

1.建立交通安全公共预警机制。将微博、微信新媒体与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传统媒体相结合,不断完善交通安全公共预警机制,建立交通安全发布制度,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实时动态面向公众开展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服务广大群众日常安全文明出行需要,服务交通应急管理需求,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动员组织水平。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安监局配合。

2.完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区、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机制,扎实开展“交通礼仪进万家、文明微笑满xx州”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成员单位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组织宣传作用,提高文明交通宣传在公众生活中的能见度和曝光率。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局。

3.加强交通安全五大宣传阵地建设。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分别在5个区(县)的社区、客运场站、执法窗口、农村、学校各建设1个宣传教育阵地试点,分步推进全市各区(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岀行的意识和自觉性。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文明办、县交委、县教委配合。

(三)大力发展交通安全志愿队伍,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项目化和品牌化,推动文明交通志愿公益事业蓬勃开展。

1.组织开展志愿实践活动

1)动员共青团组织、大专院校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以“文明过马路”、“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礼让斑马线”、“出行不作低头族”等为主题,积极开展“马上留步”文明劝导活动。

2)广泛发动保险行业、汽车企业、驾驶人协会、车友俱乐部等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有组织开展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大力开展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庭心理救助和重点帮扶。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牵头,县教委、县公安局、县交委配合。

2.开展公益广告创作展示活动。依托各部门、单位创作征集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交通公益广告,运用新闻媒体、移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LED显示屏等平台广为传播。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牵头,县公安局、县交委、县教委配合。

(四)进一步打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文化品牌,展现文明交通创建成果,弘扬现代交通安全文化。

1.组织策划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122后推出“平安中国行”、“安全与你同行”系列媒体行动,广泛动员、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和广大群众参与主题活动,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和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强化社会关注和群众互动,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文明办、县交委、县教委配合。

2.组织策划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依托媒体组织开展“xx好司机”、“最美交通志愿者”等社会评选和媒体展示活动,将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融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过程,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文明办、县交委配合。

3.组织策划宣传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明交通文艺宣传作品,不断拓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牵头,县公安局、县交委、县教委配合。

(五)充分调动社会各行各业力量,实施文明交通综合治理,提高全社会文明交通建设水平。

1.落实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责任及监督奖励机制建设

1)结合“两化一整治”、“交安行动”、“客运安全年”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考评,策动全社会共同开展文明交通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通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出质询,专题视察、检查、监督促进交通安全,推动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督察、落实监管责任,助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深度调查曝光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交通安全的合力和浓厚氛围。

3)发动群众力量,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举报营运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强化公民主体责任,不断扩大关注交通安全的群众基础。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委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部署落实,开展文明交通计划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于731日前将责任人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812时前将本月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电子档),通过党政网上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事迹和活动工作简报随时报送。(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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