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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4-03-26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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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结合第二批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决祛除“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针对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

二、主要内容

在巩固去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今年重点开展以下几项专项治理:

(一)治理独断专行、违反民主议事决策原则问题。在去年出台《关于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议事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尤其主要领导决策重大事项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二)治理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中暴露出的责任不到位、作风不务实甚至腐败问题。重点治理群众观念淡薄、玩忽职守、庸懒散拖、工作漂浮、对政策把关不严、执行不力,对群众来信来访不重视、不解决,导致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缠诉缠访的问题。尤其要严肃查处上访中暴露出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行为,严肃查处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浮报虚夸、失职渎职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三)治理领导干部多占、豪华配置办公用房问题。切实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思想,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等奢侈浪费现象,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县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工作。

(四)治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备案、监督等制度。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名义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授意、安排本单位、本系统或自己管辖的业务单位在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所经办的企业中有经济来往等问题。

(五)治理奢侈浪费、公款消费打白条问题。继续加大对公款大吃大喝、在酒店餐馆赊账签单等“舌尖上的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加强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规接待行为。

(六)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继续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讲排场、摆阔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甚至借机敛财现象的查处,倡导节俭、廉洁、文明的社会风尚。

(七)治理在慰问帮扶、低保优扶等方面优亲厚友问题。切实加强对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和扶贫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慰问帮扶、低保扶优方面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行为。

(八)治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问题。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严格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九)治理党政机关风气不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切实加强全县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重点对机关干部上班工作纪律、值班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查处少数干部博、午间饮酒、“走读”等不良作风,严肃处理“吃拿卡要”行为。

三、实施步骤

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强化纪律阶段(2014 3月至4月)。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守法守纪意识,提高其参与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4 5月至6月)。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不放过细枝末节,找准找实找透“四风”问题的种种表现,把问题摆在台面上,把原因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评议。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4 7月至8月)。全县各级各部门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期限。提倡立说立行,边学边查边改,对隐瞒事实真相、拒不整改或敷衍了事、走过场的,要予以追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49月至10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评估和纠错机制,建立健全规范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单位财务管理、职务消费、考勤考核、操办节庆展会和服务群众等具体管理制度。

(五)专项检查阶段(201411月至12月)。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制度建设、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效性。全县各党委(党组)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注重示范带头、以上率下,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纪检监察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应自觉加大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力度,确保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有实招、有实效。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强大合力。对推进专项行动不力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强化问责,维护专项行动的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查办案件、追究责任作为保障纪律带电运行的主要手段。要坚持开门整风,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顶风违纪、造成影响的,从快处理,迅速通报曝光。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擦边球等规避中央和市委、县委要求的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手段,提高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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